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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农业农村局
市农业农村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市农业农村局加挂市乡村振兴局牌子。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全市“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执行国家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全市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全市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全市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贯彻落实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负责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组织开展定点帮扶、社会帮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考核评估工作,提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承担全市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构建长效帮扶机制。
(五)负责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全市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全市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六)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七)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制定地方农业农村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八)负责全市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全市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保护与管理,负责全市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全市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全市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九)负责全市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全市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监督实施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残留检测方法等国家标准。组织实施种业振兴政策措施。组织全市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全市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负责全市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全市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依法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一)负责全市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全市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科技进步,推动全市农业农村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全市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农村领域有关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全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三)指导全市农业农村人才工作。组织实施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指导全市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全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四)牵头开展全市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对外交流合作,参与农业对外援助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农业利用外资项目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能转变。市农业农村局要紧紧围绕统筹抓好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各项工作,加快建设农业强市,为建设农业强省作出淮北贡献。
(一)推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压实各方责任,过渡期内保持有关帮扶政策、财政支持、项目安排总体稳定,资金项目相对独立运行管理,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加强对全市乡村振兴促进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推动农村产权规范流转和交易,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推动实现共同富裕,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三)统筹推进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强耕地种植用途管控,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树立大食物观,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乡村产业全链条升级,实现农产品保数量、保质量、保多样,保障食物供给安全。
(四)统筹推进农业农村领域中端技术模式集成、后端适用技术推广,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融合、产业体系创新体系融汇、农科教产学研融通,提升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立足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加快实现高水平农业科技自立自强。
(五)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推动绿色、有机等优质农产品发展,建立地理标志农产品协同保护和产业培育体系,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
(一)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二)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三)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关于农机、工程机械车辆等尾气污染防治职责分工:
(一)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对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会同公安部门上路抽检。负责对机动车环保检测单位和尾气治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市公安局负责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负责指导落实对机动车尾气的年检、路检,对年检尾气排放不合格的车辆不予核发机动车定期检验合格标志。负责落实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负责对违法的农机、工程机械车辆依法进行处罚。
(三)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推进交通运输节能降碳,鼓励淘汰老旧高耗能营运车辆、运输船舶和港口作业机械,加快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在城市公共交通和客货运输领域推广使用。负责对运输船舶排放污染物的收集监管。
(四)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组织农机尾气污染防治工作。
(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建筑工地内工程机械车辆等尾气污染防治工作。
(六)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农机、工程机械车辆等尾气污染防治工作。
负责人姓名:党组书记、局长 何斌
办公地址:淮北市相山区孟山中路5号
办公时间:8:00-12:00 2:30-5:30
联系电话:0561-3112430
单位邮箱:hebin@huaibei.gov.cn
邮政编码:23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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