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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健委,市卫生健康委,铜陵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卫健委)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
一、工作职能:
市卫健委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标准规划。依法制定有关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全市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市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全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三)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承担重要会议和大型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开展食品安全标准备案。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含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职责)、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落实《烟草控制框架公约》。
(七)负责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我市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全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全市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十)承担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责任。负责监督和协调中西医结合工作,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组织开展中医药推广、应用和传播工作。
(十一)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严格落实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二)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铜陵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二、机构设置: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设11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工作;承担全市卫生健康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承担安全、保密、综治、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组织协调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人:王慧琴,联系电话:0562-2820394
二、人事人才科(科教科)
负责拟订、指导实施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承担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队伍建设工作,承担双拥、统战、武装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工作,承担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援外等工作,指导卫生健康行业学会协会工作。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科长:王慧琴,联系电话:0562-2812607
三、规划信息财务科
承担健康铜陵战略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本市卫生健康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全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网络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财务管理与所属单位财务监督指导工作。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负责内部审计、卫生健康统计工作。科长:陈永,联系电话:0562-2835085
四、体制改革与健康产业促进科(老龄健康科)
承担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全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承担全市健康产业规划推进、政策制定和重大问题、重大项目协调等相关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科长:朱甫强,联系电话:0562-2839016
五、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
承担市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健康窗口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组织协调等工作,牵头开展卫生健康领域“放管服”改革和有关清单制度工作。组织起草卫生健康有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标准,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科长:张梦玲,联系电话:0562-2820386
六、医政科(医疗应急科)
承担拟订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服务、医疗安全、医疗监督、重大疾病、慢性病防控、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有关政策规范、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依法组织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拟订全市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等。组织协调全市传染病疫情应对工作、承担重大、突发疫情防控协调机制日常工作等,承担医疗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传染病以外的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治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负责人:潘春燕,联系电话:0562-2820601
七、基层卫生健康科
拟订全市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负责乡村振兴相关工作。
科长:吴春燕,联系电话:0562-2823602
八、传染病防控科(应急处置科、卫生免疫与规划科、地方病防治办公室)负责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建立疫情信息通报和共享机制,落实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承担传染病疫情应急相关工作,组织编制预案并开展演练,承担应急体系、能力及队伍建设工作,提出相关应急物资储备品种、数量等建议。拟定传染病相关公共卫生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控效果评估,指导医疗机构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承担重大、突发疫情防控协调机制相关具体工作等。拟定全市免疫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预防接种服务体系及其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指导开展寄生虫病与血吸虫病等地方病防控工作。拟定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拟定意外伤害相关预防措施。负责人:戈凯,联系电话:0562-2820469
九、综合监督科(职业健康科、药政与食品安全监测科)承担公共卫生监督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组织查处公共卫生重大违法行为。承担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监督、检查和考核,依法组织查处传染病防治重大违法行为。指导建立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制度。完善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落实并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短缺药品预警等工作。承担食品安全标准备案、风险监测和评估。负责人:张梦玲,联系电话:0562-2820487
十、中医药管理科
拟订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协调中医药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开展中药资源普查工作,承办中医药师承教育和相关人才培训工作。对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实施监督管理,拟定实施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有关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公立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指导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基层医疗机构的中医药业务以及中西医结合工作,规范中医医疗服务秩序。负责大健康产业及招商引资工作。科长:陆兵,联系电话:0562-2813441
十一、机关党委(宣传科、行业党建办公室)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机关群团组织的工作。指导所属行业加强党的建设。负责卫生健康宣传、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协调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卫生健康科学普及、《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有关工作。
专职副书记:朱梅芳,联系电话:0562-2827185
三、主要负责人:
汪益祥 党组书记、主任
四、办公地址:
安徽省铜陵市淮河大道1号
五、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六、联系电话:
0562-2820394
七、邮政编码:
244000
网站标签: 市卫健委 市卫生健康委 铜陵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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