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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委农办综合处。负责处理市委农办日常事务;承担综合报告、重要文稿和指导“三农”工作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组织开展乡村振兴相关重大问题和政策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承担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重要会议活动的协调保障和组织服务工作;负责落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农业农村有关重点工作的综合考核;承担协调督促检查有关方面落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工作;统筹协调乡村振兴等有关工作。(联系电话:80976169)
(二)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机要、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档案、固定资产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负责局重要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本系统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组织指导全市农民体育运动。(联系电话:80988333)
(三)发展规划与法规处(行政审批处)。起草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审核行业(系统)发展专项规划;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指导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放管服”改革、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行政审批办公,清理规范行政许可事项,负责行政审批综合办公业务管理工作;负责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农机、渔业等有关行政审批事务。(联系电话:87338942)
(四)计划财务处(农业保险处)。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组织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协助做好农业补贴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局系统财务、国有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参与农村金融政策的制定;承担市农业保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研究制定农业保险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保险品种开发,协调落实农业保险财政补助政策,指导、监督保险机构依法依规展业、承保、理赔。(联系电话:80989783)
(五)乡村产业发展处。研究起草乡村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指导和监测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发展;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拟订市级农业利用外资和农业招商项目规划及有关政策,组织协调农业招商引资工作;负责系统涉外事务的组织、审核、报批,协调指导农业农村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负责农业国际贸易、农业利用外资的指导管理;指导农业“走出去”工作,协助组织实施农业援外工作;负责农业对外合作载体建设和开放型农业项目的指导管理。(联系电话:80988211)
(六)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开展农村社会事业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建议,并推动实施;承担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美丽乡村建设等有关具体工作;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联系电话:80976172)
(七)农村改革与合作经济指导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培育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和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负责农经统计有关工作;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承担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重大政策建议;承担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和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管理工作;研究提出促进农民增收的政策建议,协调推进农民增收有关工作;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联系电话:80976155)
(八)市场与信息化处。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建议;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指导农产品营销促销工作;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信息宣传工作、部门网站及办公自动化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建设与维护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联系电话:80988375)
(九)科技教育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管理农业科技成果,指导农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推动产业技术体系、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职业农民培育。(联系电话:80978847)
(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绿色食品办公室)。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具体工作。(联系电话:80988361)
(十一)种植业管理处(农药管理处)。承担现代农业示范区、产业园区建设有关工作;起草种植业发展政策、规划;指导粮食作物生产、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组织实施种植业发展重大技术措施和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负责发展节水农业、设施农业、抗灾救灾、植物检疫相关工作;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起草农作物种业发展政策、规划;拟订农作物遗传改良计划,组织开展良种重大科技联合攻关,构建种业产学研融合创新体系;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组织抗灾救灾和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联系电话:80988656)
(十二)蔬菜园艺处(市菜篮子办公室)。拟订蔬菜园艺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蔬菜园艺业结构调整和重大技术推广;指导实施蔬菜园艺业技术标准;负责全市蔬菜、茶树、果树和花卉新品种的认定与审定工作;指导蔬菜、果树、茶树和花卉等种子生产的管理工作;指导蔬菜园艺技术推广队伍建设;组织协调市区菜篮子工程建设。(联系电话:80988653)
(十三)畜牧兽医处(饲料工作办公室)。起草畜牧业、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畜禽屠宰、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组织实施动物防疫检疫工作;承担兽药及兽用生物制品安全管理和出入境动物检疫有关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畜禽遗传改良规划、计划,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联系电话:80988663)
(十四)渔业处(水生生物保护与管理处)。起草渔业发展政策、规划;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植物保护。(联系电话:80988651)
(十五)渔政监督管理处。指导渔政渔港监督、渔业船舶管理等工作;指导渔业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协调处理长江、湖泊等水域的渔业安全搜救工作和渔业安全重大突发事件;承担渔业船舶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联系电话:80988660)
(十六)农机装备处。承担农业机械化技术和装备发展工作;提出农机装备的技术规范和发展要求;组织种植业、养殖业和设施农业的机械化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组织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负责制定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提出农业机械化、农用航空等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组织农业机械展示展览和业务交流。(联系电话:80988202)
(十七)农机监督管理处。指导全市农机安全生产,组织农机安全监理;指导和监督道路外农机违法行为查处、事故处理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农机具报废更新;负责全市农机维修行业管理、试验鉴定与质量监督、农机行业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联系电话:80988231)
(十八)农田建设管理处。研究制定农田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节水农业灌溉工程项目建设;贯彻实施农田建设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实施和管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联系电话:80976156)
(十九)耕地质量处(农田建设监督评价处)。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划定农业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提出农田建设监督评价指标;组织督查农田建设项目实施及建后管护工作;组织开展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组织开展农田建设项目验收工作考评;承担农田建设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联系电话:80976150)
(二十)扶贫开发处。承担市政府扶贫办日常事务。拟订全市扶贫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推进低收入农户帮扶和经济薄弱村扶持工作;研究提出扶贫工作政策措施建议,落实扶贫政策和扶贫工作措施;负责督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机制的落实,组织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制订扶贫对象识别和退出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财政扶贫项目管理办法,协调拟订财政扶贫资金分配方案,指导扶贫项目实施和监督;负责扶贫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工作;负责推进完善扶贫开发协调机制,组织协调行业扶贫、社会扶贫工作;负责扶贫改革工作。(联系电话:80789605)
(二十一)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办公室。负责动物诊疗机构、执业兽医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动物卫生监督的业务指导,负责执法人员培训及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建立完善重大动物疫情监测预警系统;组织开展有关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知识和处置技术的培训;组织开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指导各地做好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处置工作;协助开展全市动物疫情、畜产品质量追溯和畜牧兽医行业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联系电话:80976162)
(二十二)人事处。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农业系列中级技术职称评审、高级技术职称申报和所属单位农业技术职务的聘用管理工作;协调农业行业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出国(境)人员政审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全市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联系电话:80988637)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联系电话:87332035)
审计处。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开展系统财政支农项目资金审计监督。(联系电话:80831520)
海峡两岸(扬州)农业合作试验区管理办公室(农业招商中心)。负责指导全市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的规划和管理,推进海峡两岸农业多层次、全方位交流与合作。(联系电话:80988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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