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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景德镇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组建景德镇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三农”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合作事业发展。
(二)根据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指导全市各级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承担政府委托的公益性服务和其他任务。
(三)推进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法治建设,履行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全市各级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合法权益。
(四)协调有关部门的关系,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业务活动,支持供销合作社发展电子商务和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更好履行为农服务职责。
(五)指导社有资产运营,确保社有企业为农服务方向,履行社有资产监管职责,落实保值增值和安全责任。
(六)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市社信息宣传、政务公开、网站管理、精神文明建设、机关节能、计划生育、史志年鉴编纂、外事接待和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承担监事会具体工作,指导系统各级监事会组织建设;负责监督检查、调查研究等工作的落实;会同市社相关科室监督检查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财政资金使用和企业重大投资、资产运营等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国家有关审计政策、法规、制度;负责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负责人:叶子谦
联系电话:0798-8529877
(二)组织人事科。负责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等;负责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等工作;负责与市纪委市监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工作衔接;承担系统统战、工青妇、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
负责人:严子钧
联系电话:0798-8528568
(三)金融发展科。贯彻党和国家农村金融政策,拟定系统合作金融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推进农村资金互助合作;指导金融企业设立、业务开展和农村资金互助合作保险工作;指导系统合作发展基金的管理和运行,指导系统发展电子商务、城市商贸中心和经营服务综合体;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系统化肥农药储备和供应工作;承办市社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沈虹
联系电话:0798-8523035
(四)财务科。组织落实国家有关财政、税务、信贷政策;承担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指导系统财务工作;负责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改革发展项目资金和社有资金管理和监督使用。
负责人:谢炜
联系电话:0798-8528611
(五)合作指导科。宣传贯彻有关农村经济和合作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承担系统综合改革具体指导工作;指导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建立成员社对联合社的工作评价机制和完善联合社对成员社的工作考核机制;指导系统科技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系统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负责系统综合统计工作;指导系统行业协会、社团组织建设。
负责人:詹锋华
联系电话:0798-8528768
(六)企业管理科。指导直属及控股企业改革发展和经营管理工作。承担系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系统安全生产监督指导工作;负责系统信访维稳、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工作;负责系统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工作。承担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负责人:姜永福
联系电话:0798-8523766
三、领导分工
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朱瑞龙:主持党组、理事会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李振辉:分管企业管理科、市供销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乐平市供销联社、市日杂烟花鞭炮有限责任公司、市瓷都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市土产棉麻公司、市瓷都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钟钰:分管合作指导科、金融发展科,联系浮梁县供销联社、景德镇鑫凯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张燕:分管办公室、财务科。
党组成员、监事会主任陈建中:协助党组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负责监事会、系统内部审计等方面工作,分管组织人事科,联系昌江区供销联社。
四、办公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景德镇市发展中心18号楼5楼
联系电话:0798-8529877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节假日除外)
五、人员编制
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5名。设理事会主任1名、副主任3名,监事会主任(副处级)1名,正科职数7名(含监事会副主任1名),副科职数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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