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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民政局
市民政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把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依法起草我市相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全市相关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全市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研究提出全市行政区划中长期总体规划建议,按照管理权限承担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工作,监督指导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跨县界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工作,组织开展地名公共服务。
(五)拟订全市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六)拟订全市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七)拟订全市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具器具产业发展。
(八)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推动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协调发展。
(十)拟订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相关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全市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和管理。
(十一)拟订全市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市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徐州市民政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政务公开、接待、后勤、信息、信访、安全生产、督查督办、新闻宣传、环境保护等工作;承担民政信用体系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行政审批处(政策法规处)。负责本部门相关行政审批工作,并限时办结。依法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诉讼等工作,参与行政复议工作;指导全市民政系统法治建设;承担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和相关文稿起草工作;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权责清单的编制和动态调整。
(三)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拟订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管理政策制度;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日常监管;扶持社会组织发展,引导社会组织发挥作用;指导县(市、区)登记管理机关开展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社会救助处。拟订全市相关社会救助规定、标准;组织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临时救助等工作;组织指导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
(五)区划地名处。拟订全市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全市行政区划中长期总体规划建议。承担全市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监督指导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按照权限,负责市区的地名命(更)名审核工作;审核跨县(市、区)界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组织开展地名公共服务;协助做好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工作。
(六)社会事务处。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市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协调县(市、区)之间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
(七)老龄工作处。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宣传教育;拟订全市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
(八)养老服务处。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全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推动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协调发展。
(九)慈善事业和儿童福利处。拟订促进全市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组织开展慈善奖励激励和慈善宣传等工作;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拟订全市福利彩票管理制度,负责福利彩票销售的管理工作;拟订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相关标准,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全市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十)规划财务审计处。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指导监督中央、省级拨付和市级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和资产管理;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民政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管理;负责全市民政统计管理工作;承担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人事处。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科技管理、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相关对外交流合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的建设,领导机关群团组织的工作;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纪检、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
办公地点及时间
办公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汉风路1号行政中心西区综合楼F区6楼
邮政编码:221018
联系电话:0516-83686500
办公时间:9:00-12:00 13:30-17:30(非夏季)
9:00-12:00 14:00-17:30(夏季)
(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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