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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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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组织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和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规划地方立法工作的责任。负责面向社会征集政府规章草案制定项目的建议。

三、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的审查工作;负责市政府规章立法解释草案的起草、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立法协调,组织开展政府规章清理工作。

四、负责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对市政府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和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五、承担统筹推进秦皇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依法承办行政复议案件;受市政府委托,代理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代理由省政府审理的行政复议裁决案件;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六、承担统筹规划全市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全市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市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全市人民调解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市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司法所建设。

七、负责全市司法行政戒毒场所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全市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八、负责制定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负责全市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

十、负责本系统服装、警车等物资装备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一、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各县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市委法治办秘书处。负责处理市委法治办日常事务。负责人:杨宏涛,0335-7078165。

2.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人:杨立强,0335-7078050。

3.立法处。承办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市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建议。负责人:史华萍,0335-7078051。

4.法治督察与合法性审查处。负责全面依法治市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人:王路遥,0335-7078022。

5.行政复议与应诉处。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各项职责。负责人:李芳,0335-7078023。

6.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承办全面依法治市理论和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负责人:金振宇,0335-7078135。

7.普法与依法治理处。负责拟订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人:滕海峰,0335-7078026。

8.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负责制定全市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负责人:周春兴,0335-7078027。

9.戒毒工作管理处。负责监督检查全市强制隔离戒毒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负责人:叶启韬,0335-7078028。

10.社区矫正管理处。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负责人:夏道传,0335-7078029。

11.律师与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律师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的执行工作,负责全市律师行业管理工作。负责人:高芳,0335-7078030。

12.公证仲裁司法鉴定管理处。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公证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的执行工作。负责人:魏念波,0335-7078061。

13.人事警务处。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人事管理和机构编制管理。负责人:才晓龙,0335-7078032。

14.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人:马维射,0335-7078033。

政务公开事项(下属单位)

 

    一、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一)负责人及主要职责

1.负责人:张晓,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所长。

2.主要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司法部《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国定》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负责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收容治疗、康复和教育改造工作,并依法承担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二)联系方式

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

电话:0335-7078957

邮编:066004

二、市法律援助中心(市社区矫正安置帮助指导服务中心)

(一)负责人及主要职责

1.负责人:李东东,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2.主要职责:负责统一管理、指导、协调、监督,并组织实施全市的法律援助工作,受理、审批法律援助申请,指派和监督法律援助人员实施法律援助。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和安置帮教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决策和部署,指导全市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制定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检查和考核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处置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突发事件。

(二)联系方式

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秦皇东大街285号

电话:0335-3665148(市法律援助中心)、0335-7078108(市社区矫正安置帮助指导服务中心)、12348(市公共法律服务咨询热线)

邮编:066000

(三)工作日办公时间

夏季:8:30-12:00,14:30-17:30。

冬季:8:30-12:00,13:30-17:30。

三、市第一公证处

(一)负责人及主要职责

1.负责人:冯秀春,市第一公证处主任。

2.主要职责: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公证证明;办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提存、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提供公证法律咨询,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等发挥预防性司法制度职能作用。

(二)联系方式

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秦皇东大街285号

电话:0335-7078666(国内业务)、0335-7078668(涉外、涉港澳台业务)、0335-3631883(遗嘱业务)、0335-7078651(电子数据保全公证)

邮编:066000

(三)工作日办公时间

夏季:8:30-12:00,14:30-17:30。

冬季:8:30-12:00,13:30-17:30。

四、市行政法治事务中心

(一)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承担政府立法、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与应诉、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等事务性辅助工作,参与全面依法治市、依法行政重大事项的基础性研究工作。

(二)联系方式

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翠岛大街1号

电话:0335-7078050

邮编:066000

(三)工作日办公时间

夏季:8:30-12:00,14:30-17:30。

冬季:8:30-12:00,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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