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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职责
宁德市民政局(以下简称“市民政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宁德市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我市民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二)拟定社会团体、非公募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团体、非公募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各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并监督管理所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拟定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四)拟定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负责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及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指导全市养老服务机构管理。
(六)拟定行政区划管理相关政策和地名管理办法,指导和审核市内各级行政区域需报省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的设立、命名、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等事项,组织指导全市各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等具体工作。负责地名管理相关工作。调处因行政区域界线而引发的有关问题,负责全市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创建“平安边界”活动。
(七)拟定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民政领域残疾人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指导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拟定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慈善行业组织,弘扬慈善文化,开展慈善宣传,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协助负责福利彩票代销者监督和管理。
(八)指导全市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指导涉外和涉台、港、澳、侨的婚姻登记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九)负责全市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十)指导全市革命老区建设工作,协调扶持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协调办理涉及老区的事务,负责革命“五老”人员及遗偶优待管理工作,联系和指导市老区建设促进会工作。
(十一)拟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各领域开展社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二)拟定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三)按规定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的相关职责。
(十四)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信息
办公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和畅路10-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邮政编码:352100
值班电话:0593-2539799
传 真:0593-2539039
网 址:http://mzj.ningde.gov.cn
信访热线:0593-12345
咨询服务:
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民政局窗口
1.窗口受理时间:
冬令时: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夏令时: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节假日除外)
2.联系电话:0593-2250325
传真:0593-2250325
3.地址: 宁德市镜台山路9号(市政府大楼后侧)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民政局227窗口
三、领导简介
叶 崧(党组书记):主持局党组全面工作。
陈仕嵩(局长、市老区办主任):主持局行政全面工作。
张祚营(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区划地名和边界管理科、老区工作科、市社会福利中心,负责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负责督查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做好党组书记和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挂钩联系蕉城区、柘荣县、霞浦县。
林碧英(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规划财务科、人事科,市城乡低保中心、市救助站、市救助申请家庭服务中心、福安精神病人疗养院、福鼎精神病人疗养院、福利彩票发行中心,负责机关党委、工青妇工作,做好党组书记和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挂钩联系寿宁县、福安市、福鼎市。
嵇 静(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科(含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社会组织管理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社会事务科、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市殡葬事务中心,做好党组书记和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挂钩联系古田县、屏南县、周宁县和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
李 辉(四级调研员):协助张祚营同志抓好有关工作。具体负责区划地名和边界管理科、老区工作科。做好党组书记和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雷莲俤(四级调研员):协助林碧英同志抓好有关工作。具体负责市救助站、福安精神病人疗养院、福鼎精神病人疗养院。做好党组书记和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陈圣普(四级调研员):协助嵇静同志抓好有关工作。具体负责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做好党组书记和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
主要职责: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息、信息化、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安全保卫和信访等工作。承担行政后勤工作。
负责人:刘初光 联系电话:0593-2837103
2.规划财务科
主要职责:拟定并组织实施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编制本部门资金预决算工作。指导监督国家、省和市级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民政统计。规划、推动民政重点项目建设工作。
负责人:林德皓 联系电话:0593-2831579
3.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科
主要职责:组织起草民政工作有关政策、规定。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开展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监督民政行政执法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承担部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等工作。负责民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负责人:陈抒真 联系电话:0593-2250326
4.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
主要职责:负责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指导全市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救助保护、儿童收养登记工作,拟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救助保障制度。指导协调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负责人:陈锋 联系电话:0593-2888796
5.社会组织管理科
主要职责:拟定社会团体、非公募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登记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各地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并监督管理所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负责人:蔡小鸿 联系电话:0593-2837515
6.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
主要职责:拟定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负责人:兰巧玲 联系电话:0593-2533111
7.区划地名和边界管理科
主要职责:拟定行政区划管理相关政策和地名管理办法。指导和审核市内各级行政区域需报省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事项。组织指导全市各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等具体工作。负责地名管理相关工作。协调负责对市内行政区域界线争议的调处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创建“平安边界”活动。
负责人:吴华 联系电话:0593-2865776
8.社会事务科
主要职责:指导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拟定殡葬管理政策,推进殡葬改革。负责殡葬执法监督。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管理。拟定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负责民政领域残疾人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协调落实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保障工作。拟定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负责人:姜必顺 联系电话:0593-2826579
9.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
主要职责:拟定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慈善行业组织,弘扬慈善文化,开展慈善宣传,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协助负责福利彩票代销者监督和管理。拟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各领域开展社会工作,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全市社会工作人才培养、选拔、管理和服务。牵头组织开展宁德市优秀社会工作人才的遴选工作。负责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人才信息库,联系一批优秀社会工作人才。负责对全市民政系统人才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负责人:章鹏 联系电话:0593-2837066
10.老区工作科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及省有关老区工作的政策法规,拟定促进老区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和专项规划。组织协调老区建设工作。按规定承担老区建设配套专项资金的监管,承担革命“五老”人员及遗偶的优待管理工作。协调革命遗址维护工作。负责老区发展情况的数据统计。联系市老区建设促进会。
负责人:柳铧 联系电话:0593-2093660
11.人事科
主要职责: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
负责人:章丽坚 联系电话:0593-2823132
12.机关党委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及党组织隶属关系的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负责人:郑培嵘 联系电话:0593-2837562
(二)直属单位
1.宁德市救助站
单位类别:正科级参照管理事业单位
负责人:兰慰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和畅路10-1号
电话:0593-2807326
单位职责:为救助管理工作提供服务。全国对口接收转送,全市救助管理。
2.宁德市城乡低保中心
单位类别:正科级参照管理事业单位
负责人:陈云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和畅路10-1号
电话:0593-2865725
单位职责:承担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的事务性工作;参与拟订住房、教育、司法等专项救助政策措施。
3.宁德市殡葬事务中心
单位类别:正科级事业单位
负责人:朱建文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和畅路10-1号
电话:0593—2798933
单位职责:负责市级城区殡葬事务管理,推进殡葬改革,联系县(市、区)殡葬管理工作。
4.宁德市社会福利中心(儿童福利院)
单位类别:正科级事业单位
负责人:徐小杏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福海路1号
电话:0593-2225199
单位职责:提供以养老服务为重点的孤老供养、孤儿养育、优抚保障、社会救助等服务;负责对纳入中心管理的社会福利机构与场所的运营状况进行评估并提供服务;开展全市社会福利从业人员和社区志愿者的培训;提供全市社会养老、孤儿供养、康复保健等各种社会福利咨询服务;开展各类社会福利交流活动。 承担全市孤儿、弃婴的集中抚养任务,为全市打拐解救儿童、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流浪乞讨儿童、因遭受监护侵害和暂时无人监护的未成年人提供临时托养服务,指导全市散居孤残儿童监护人或父母开展适合孤残儿童的康复护理服务,开展儿童代养、寄养、送养工作及收养能力评估工作。
5.宁德市救助申请家庭服务中心
单位类别:正科级事业单位
负责人:陈莉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和畅路10-1号
电话:0593-2865725
单位职责:承担市级和跨县(市、区)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等事务性工作。
6.宁德市福安精神病人疗养院
单位类别:正科级事业单位
负责人:彭铃武
地址:福安市溪潭镇凤林村外济里68号
电话:0593-6516852
单位职责:担负福安、罗源、连江、古田、周宁等县(市)及宁德市直单位的社会“三无”(无家可归、无法定义务扶养人、无生活来源)精神病人和城市户籍现役军人精神病人的收容疗养工作;担负本辖区社会精神病人的疾病预防、治疗、康复、保健工作;提供社区精神卫生宣传、心理卫生健康咨询和保健服务。
7.宁德市福鼎精神病人疗养院
单位类别:正科级事业单位
负责人:林少杰
地址:福鼎市龙山支路377号
电话:0593-7866979
单位职责:承担蕉城、福鼎、霞浦、柘荣、寿宁、屏南等六个县(市、区)城镇复退军人精神病人、社会“三无”精神病人和福鼎市肇事肇祸重性精神病人的收治任务,并为社会精神病患者提供医疗、康复和心理卫生服务。
sthjj.beijing.gov.cn
wjw.chengde.gov.cn
jgsw.tj.gov.cn
lyj.qhd.gov.cn
tyj.sh.gov.cn
fgw.xingtai.gov.cn
dantu.gov.cn
chinaqinglo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