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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疗保障局,铜陵市医疗保障局
名称:铜陵市医疗保障局
性质: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医疗保险(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下同)、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划标准,拟订全市有关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贯彻执行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全市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贯彻执行省、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全市动态调整和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贯彻省、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贯彻执行省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落实动态调整机制。
贯彻执行省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贯彻执行省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指导并推进全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制定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信用评价体系和
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
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能转变。市医疗保障局应不断完善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有关职责分工。
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办公地址:铜陵市义安北路701号鑫冠大厦8楼
邮编:244000
联系电话:0562-2618008 传真:0562-2618056
工作时间: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负责人:铜陵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 方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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