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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铜陵市应急管理局
铜陵市应急管理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县级。
一、工作职能
(一)贯彻执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划,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监督执行国家标准和规程、地方标准和规程。
(二)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 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 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 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 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合对接,衔接驻铜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 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承担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相关工作,按规定承担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各级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 联系消防工作,指导地方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 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相关工作, 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 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工矿商贸行业省、市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
(十三)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 调度。
(十五)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 设工作。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党建工作。承担财务资产、机构编制、组织人事、文电档案、信息宣传、安全保密、信访维稳、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等。承担本部门职责范围内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与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主任:陈玉亮 联系方式:0562-2110007
(二)应急指挥中心。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信息化建设、市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等工作,编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组织指导实施,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衔接驻铜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全市各级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专家队伍和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建设,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
主任:陈飞 联系方式:0562-2110101
(三)政策法规科。承担重大政策研究、重要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投诉的受理等工作。组织编制执法计划,指导执法队伍和执法规范化建设,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工作。
科长:李淑芸 联系方式:0562-2110025
(四)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督查、考核工作,编制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安全生产综合性执法工作,承担安全生产文化建设等工作。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谷雪飞 联系方式:0562-2110015
(五)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灾害救助和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监督使用等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灾情应对等工作。
科长:刘翔 联系方式:0562-2110023
(六)火灾防治管理科。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副科长:江晓辉 联系方式:0562-2110039
(七)防汛抗旱科。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等工作。
负责人:黄经林 联系方式:0562-2110073
(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一科。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承担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
负责人:曾康乐 联系方式:0562-2110016
(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二科。负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承担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
副科长:陈坤 联系方式:0562-2110020
(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副科长:芮飞飞 联系方式:0562-2110022
三、主要负责人:
刘 武 党委书记、局长
四、办公地址:
安徽省铜陵市天山大道298号
五、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六、联系电话:
0562-2110021
七、邮政编码:
244000
sthjj.beijing.gov.cn
wjw.chengde.gov.cn
jgsw.tj.gov.cn
lyj.qhd.gov.cn
tyj.sh.gov.cn
fgw.xingta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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