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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依据文件:《中共蚌埠市委办公室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蚌办〔2022〕3号)
一、主要职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订全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规范性文件。
(二)组织编制全市城乡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做好有关重点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方案审批以及竣工验收工作;负责编制城市维护建设资金计划,管理城市维护建设资金。
(三)组织编制全市住房保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组织、指导、监督并协调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住房改革工作;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工作。
(四)组织编制全市房地产业发展规划;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参与开发项目建设条件的审查;参与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管理;负责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各类住房政策性资金、房屋专项维修基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组织编制全市建筑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管理、规范全市建筑业发展;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和相关中介组织行为;负责按照国家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核定;指导、监管各类房屋建设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抗震设防工作;负责施工图审查的备案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工作;管理城市建设档案及信息化工作。
(六)指导、监督全市城镇、村庄建设与管理。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发展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村镇工程建设的指导和科技服务;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指导重点镇、中心镇建设。
(七)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
(八)指导、规范物业管理行业发展;指导监督全市的物业管理工作。
(九)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确保住房公积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继续教育、职称评审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信访、投诉、复议、应诉及法律法规规章的普及宣传工作。
(十二)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监督落实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拟订相应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综合调研、文稿起草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宣传、意识形态、网站、政务信息及公开、舆情应对工作;承担内保、综治、民族宗教、保密、国安等工作;牵头全面深化改革、目标管理、人大议案建议、政协提案、市长热线、政行风评议、双拥及机关文明单位创建等工作。
负责人:汪洋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南湖路1008号皖北国土交易中心大厦1015、1016、1017联系电话:0552--2567040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二)法规科。组织行业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审查和报批,承办系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行业法制建设、宣传、培训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汇编工作;负责清单建设、信用体系、诚信建设工作;指导和规范系统内依法行政工作;负责信访接待及办理工作;指导系统企事业单位改革、改制工作。
负责人:高垚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南湖路1008号皖北国土交易中心大厦0905联系电话:0552--2567030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三)城市建设科。拟订全市城市建设、市政公用事业、园林绿化、市区山林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专业规划、改革措施和政策;统筹城市更新工作,拟订城市更新政策、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全市城市发展总体规划、专业规划;组织编制城市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计划,指导、监督和协调城市基础设施、园林绿化、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工作,负责市级城市基础设施新建和改(扩)建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批复,参与项目的竣工验收。
负责人:朱思猛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南湖路1008号皖北国土交易中心大厦0913联系电话:0552--2567051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四)村镇建设科。拟订村镇建设中长期发展计划和县城以下建制镇、集镇和村庄建设的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导村镇综合开发建设和试点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村镇建设的发展规划;指导重点镇、中心镇的建设。
负责人:汤达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南湖路1008号皖北国土交易中心大厦0915联系电话:0552--2567050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五)房地产市场监管科。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城市建设综合开发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指导、规范房地产市场开发;拟订全市房地产行业发展规划和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负责组织实施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评估等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行业统计和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工作;负责房地产交易管理、中介管理工作;参与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物业管理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督促指导各区政府规范物业管理行业发展;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定期对其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对全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管理、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负责人:陆井才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南湖路1008号皖北国土交易中心大厦0909、0910联系电话:0552--2567037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六)住房发展和保障科。拟订适合市情的住房政策、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全市住房建设、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住房建设、保障性住房的配租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综合管理社会中低收入者住宅的建设;承办住房保障资金安排的有关工作;负责旧城区、棚户区、城市危房改造管理工作;承办住房保障资金安排的有关工作;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
负责人: 李泽豹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南湖路1008号皖北国土交易中心大厦0908联系电话:0552--2567035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七)建筑市场监管科。拟订全市建筑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对建筑业实行行业管理;规范建筑市场,负责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建设监理、室内外装饰装修、合同管理、工程风险管理等规章制度的监督执行;负责建筑施工、安装、装饰装修、建筑制品企业及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造价咨询、建设监理单位等资质管理工作;负责建筑行业对外经济合作,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内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工作;组织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造价咨询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注册工作。
负责人:杨搏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南湖路1008号皖北国土交易中心大厦0911
联系电话:0552--2567038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八)建筑节能与科技科。拟订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建筑节能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建筑节能科技项目研发及成果的转化、推广,参与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负责建设抗震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并监督实施;管理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加固、排危、设计规范工作;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负责绿色建筑相关工作;负责工程勘察设计、工程造价咨询及施工图审查备案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历史建筑保护、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统筹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负责人:韩姝娴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南湖路1008号皖北国土交易中心大厦0906
联系电话:0552--2567031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九)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数据信息科)。负责受理和会同有关科室办理住房和城乡建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指导县区依法开展行政审批工作;负责统筹研究推进行政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落实;牵头负责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负责“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工作;负责住建行业数据信息归口管理工作。
负责人:张道民地址:安徽省蚌埠市燕山路159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南大厅)
联系电话:0552--4125153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十)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管科(突发事件应急办公室)。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监督落实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负责城乡建设防灾减灾(抗震)相关工作;组织或参与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质量、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和处理;组织有关专家对危险房屋进行安全鉴定工作;负责全市各类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应对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
负责人:吴杰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南湖路1008号皖北国土交易中心大厦0907
联系电话:0552--2567032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十一)人事教育科(离退休人员服务科)。负责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局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局管干部考察、任免、教育培训工作,管理机关及直属单位科级干部人事档案;负责行业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执业资格统一管理、职业技能培训及考核鉴定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组织系统内政工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指导、监督蚌埠建设学校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出国(境)人员有关政审报批和证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和系统内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领导指导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非公)党建工作。
负责人:吴燕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南湖路1008号皖北国土交易中心大厦1020
联系电话:0552--2567019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十二)财务审计科。拟订系统财务审计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确保住房公积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城建及各类住房政策性资金的年度计划安排,管理城建和各类住房资金;负责依法征收费用的管理;负责机关国有资产账务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局属单位国有资产、专项资金及财务管理工作;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实施审计监督;组织对局属单位法人代表的离任审计和正常审计工作;监督、指导会计结算中心工作。
负责人:李晓伟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南湖路1008号皖北国土交易中心大厦1107
联系电话:0552--2567022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负责人:王春学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南湖路1008号皖北国土交易中心大厦1102
联系电话:0552--2567017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建设工会。由市总工会依据《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等法规负责制定和解释。负责人:张仕平
联系电话:0552--2567039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南湖路1008号皖北国土交易中心大厦0912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团工委。由团市委依据《党章》、《团章》等规定负责制定和解释。负责人:宋邦宏
联系电话:0552--2567890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南湖路1008号皖北国土交易中心大厦1016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三、领导分工孙如斌(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党组和行政全面工作;
联系电话:0552--2567001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李伟(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房地产市场管理、物业市场管理、行业党建、工会、共青团等工作。分管科室: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建设工会、团委。分管单位:城市建设综合开发中心、房地产交易管理处、共维基金管理中心(房屋安全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52--2567009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郜洪军(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联系电话:0552--2567007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潘冰(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文电、会务、综治、机要保密、后勤保障、宣传、意识形态、政务信息及公开、全面深化改革、目标管理、效能建设、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房屋征收、干部人事、教育培训、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财务审计、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等工作。分管科室:办公室、住房保障科、人事教育科、财务审计科、机关党委。分管单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处、建设学校、会计中心、城开公司。
联系电话:0552--2567005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于华(二级调研员)协助负责工会、共青团工作;协助局长开展有关专项工作。
联系电话:0552--2567008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何波(副县级领导干部)负责两治三改办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552--3078881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王法俭(四级调研员)协助负责住房制度改革和经济适用房建设管理、住房保障工作。
联系电话:0552--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丁红星(四级调研员)协助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建设学校工作。
联系电话:0552--2567010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单位办公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南湖路1008号皖北国土交易中心大厦9、10、11楼
单位官网网址:http://zjj.bengbu.gov.cn
单位对外联系电话:0552-2567040单位对外联系邮箱:bbszjjbgs@163.com
单位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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