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描述:
机构名称: 中共浙江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机构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三台山路25号
联系方式: 0571-87054901(因公护照、领事认证、因私签证),0571-87054974,夜间值班电话:0571-87056603
网站地址: http://fad.zj.gov.cn/
邮编: 310007
办公时间: 8:30—12:00,14:0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8:30—12:00,14:30—18:00)
机构职能:
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是省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挂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机关与其合署办公。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外事、港澳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外事、港澳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外事、港澳工作开展调查研究,研究起草外事、港澳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
(二)归口管理全省外事、港澳工作。
(三)负责管理、协调和接待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来浙访问或进行公务活动事务。
(四)负责承担我省与各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业务联系,归口管理其在浙活动。协调处理境外浙江籍公民和机构的领事保护工作。负责协调处理突发性涉外案(事)件。
(五)负责协调全省与外国友好省州县、友好城市以及其他结好单位的交往活动。
(六)归口管理全省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审核审批和邀请国外、港澳人员来访工作。管理因公出国、赴港澳人员证照和代办外国签证(APEC商务旅行卡)工作。负责领事认证工作。
(七)负责本省与港澳特区政府之间的交往事宜。负责本省与中央政府驻港澳有关机构的联络工作。负责接待港澳特区政府重要代表团。负责与港澳特区政府驻浙机构的联络事宜。协助有关部门推进浙江与港澳在经济、社会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八)归口管理全省社会组织对外友好工作。
(九)办理省内外国记者和港澳记者事务。
(十)负责全省外事和港澳工作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十一)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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