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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扬州市数据局
扬州市数据局(扬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数据和政务服务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把坚持和加强党对数据、政务服务管理工作的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推进数字扬州、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的规划和建设。组织落实国家大数据战略。(二)牵头拟订数据、政务服务管理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指标标准规范。组织落实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数据基础制度,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研究提出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政策建议。
(三)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推进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监督。
(四)牵头推进数字经济发展,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跨领域跨行业数字化转型,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五)统筹推进数字社会发展,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
(六)统筹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组织协调政务资源数据归集、共享,扎口市级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推进改革引领和数字赋能,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
(七)组织拟订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协调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统筹数字政府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配合相关部门推进数据领域核心技术、关键设备等重大科技攻关。
(八)在推进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等相关职责中,履行数据安全职责,负责拟订相关数据安全制度、措施等并组织实施。协同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开展网络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和监管工作。
(九)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全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落地见效,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负责全市政务服务模式创新,强化政务服务数字赋能,推动政务服务扩面增效。
(十)负责全市政务服务综合管理、业务指导。推进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能力整体提升。组织市级行政审批服务事项集中受理办理。负责综合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的市级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集中办理,并负责办理情况的督查、督办和统计工作。组织、协调、督办全市重点项目代办服务工作。
(十一)负责办理市级部门划入的涉及市场准入、投资建设等方面的行政审批事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二)负责市“12345”政务热线的管理、协调、督办和绩效考评等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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