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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是省政府组成部门,由省委统战部领导。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内设机构:办公室、协调推进处、研究室、政策法规处、民族团结促进处、共同发展处、文化宣传教育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宗教一处、宗教二处、人事处、机关党委。
联系方式:0451-86203360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229号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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