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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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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并市委:

  2021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求,市民政局高度重视,积极推进民政领域法治建设,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市民政局党组始终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摆在首要位置,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2021年通过局党组会学习2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次,并组织开展了市民政局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交流座谈会。

  二、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

  2021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规定》要求,始终把坚持依法行政作为开展民政工作的基本依据和准则,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民政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党组书记、局长王东鑫及曾小娟作为第一责任人,始终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带头狠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市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进行了调整,落实主要领导总体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组织领导体系。制定了《辽源市民政局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明确工作任务,指导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效落实。多次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三、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市民政局根据部门职责,重新梳理编制市民政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群众和政府办事事项清单》,实行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管理,并通过部门网站进行公示;积极落实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人、财、物与政府全面脱钩;全面推行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审批证照分离,多证合一;积极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中“保基本民生”工作任务,依法 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实行规范性文件预报、审查、报备制度。将部门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认真调查摸底,做好登记申报工作,在出台规范性文件时,严格按照制定程序、要求,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仔细确认政策依据,按程序做好审查、提请研究、报备工作。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市民政局建立了《辽源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辽源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明确决策主体、决策范围,规范决策流程,形成完备的决策机制,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由市民政局办公室(法制科)专门负责,并指定专人负责,市民政局聘任了一名专职法律顾问,并建立了《辽源市民政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重大执法决策履行法律顾问审查程序;在制定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政策时,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论证,并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听取、充分吸收各方面的意见,意见采纳情况及其理由以适当形式反馈或者公布,切实增强行政决策的透明度。同时,通过设立举报信箱、公开举报电话、官网设立意见信箱等形式,接受干部职工和群众的监督。实现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一是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全面落实《吉林省民政厅行政执法程序暂行规定》《吉林省民政厅行政执法目录》《吉林省民政厅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吉林省民政厅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吉林省民政厅行政执法文书参考样式》等制度,重点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程记录、重大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队伍教育培训,全面提升民政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二是执法公开,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市民政局在局官方网站上公示了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严格履行行政执法职责,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规定,按时制定抽查计划并进行公示,履行执法过程全记录制度,并对执法结果按时向社会公布。三是制定印发行政执法“四张流程图”。2020年11月市民政局制定印发《辽源市民政局关于印发行政执法“四张流程图”的通知》,共制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流程图合计32项。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工作。成立了行政调解领导小组,坚持调解先行,综合利用行政和法制宣传教育等方式,有力促进我局行政调解工作的落实和有序开展;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围绕民政工作领域行政管理事项的调解内容,制定印发了《辽源市民政局行政调解工作制度》,全局同志进一步提高认识,并明确行政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同时选择熟悉法律政策的科长从事行政调解工作,带领行政调解队伍;采用多种方式加强业务培训,优化队伍结构,加强队伍建设,规范队伍管理,努力建设调解能手队伍;群众来我局进行政策咨询、信访事项等,经过局工作人员的耐心解答和及时处理群众均能得到满意的答复,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六)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市民政局在局办公室加挂法制科科室,法制工作人员3人,负责督促和指导本机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普法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2021年市民政局无行政复议或行政应诉案件发生,无上年结转行政复议或行政应诉案件。

  四、加强法治社会建设

  一是制定“八五”普法计划。制定印发了《全市民政领域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明确“八五”期间普法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督促各级民政部门落实普法责任,落实普法经费保障。二是突出抓好以宪法为主、全面提升民政干部法制水平的宣讲学习。举办《宪法》专题宣讲会、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活动、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素质和水平;结合民政工作职能,积极推进宪法“进社区”工作,在社区大力开展宪法宣传活动。三是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宣传,积极落实宣传民政领域各项法律法规。市民政局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组织人员开展现场咨询,派发宣传单,广泛宣传民政工作法规并现场解答群众的疑难问题,切实做到深入群众一线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同时继续做好重要节假日的普法宣传工作,利用宣传条幅、室外LED、公众号、官方网站等多种形式,重点开展殡葬、儿童福利、慈善、养老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四是推动落实普法责任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市民政局制定了2021年普法责任清单,在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并圆满的完成了本年度普法目标。

  五、强化依法行政组织保障

  一是加强法治建设工作组织领导。市民政局主要负责人王东鑫及曾小娟同志,始终坚持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带头狠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积极谋划和落实各项依法行政工作任务。二是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工作计划。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2021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中,与各项工作任务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积极做好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工作。三是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内容,全年在专题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及扩大会议中集体学法10余次;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1次。经市委编办同意,在办公室加挂法制科牌子,进一步加强了法治队伍和法治力量建设。四是加强法制建设宣传引导,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

  六、2022年工作计划

  2021年,市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在未来的工作中,将进一步找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是继续抓好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健全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切实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二是加强依法行政,进一步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加强执法监督检查,推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三是进一步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将民法典作为“十四五”时期民政系统普法工作的重点,要以实施民法典为抓手,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坚持公正文明执法,依法履行好各项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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