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描述:
沈阳市人防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人防指挥系统、防空警报系统、空情预警系统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负责人防指挥通信联络保障工作,负责战备值班值勤工作。
(二)负责化学突发事故、核泄漏事故、放射性事故和重大社会性突发事故现场的勘察、检测、救援工作以及指导应急救援队伍的训练工作。
(三)负责市管人防国有资产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
(四)负责人防工程建设、人防构件器材生产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五)负责人防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六)负责本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七)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党群工作部)。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行政工作;负责党群、纪检、编制、人事、劳资工作;负责统战工作;负责人防国有资产的财务核算及统计工作。
(二)防空预警保障部。负责人防电台、指挥所的战备应急值班值勤工作;负责防空警报系统、低空预警系统、空情接收系统、重要经济目标综合防护系统的管理、使用、维护以及值班值勤等工作。
(三)指挥通信保障部。负责人民防空指挥平台的管理、维护工作;负责人防通信保障工作;负责防空防灾组织指挥、训练演习的保障;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配合有关部门开设现场指挥所等工作。
(四)应急救援部。负责化学突发事故、核泄漏世故、放射性事故和重大社会性突发事故现场的勘察、检测、救援以及指导应急救援队伍的训练工作。
(五)质量监督部。负责对全市人防工程单建式、附建式人防地下室、地道、掘开式工程土建、安装、人防构件器材生产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六)行政执法部。负责人防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七)人防设施管理部。负责全市市属工程、土地、房屋等人防国有资产的维护管理工作。
行政审批处。拟订全市人防行政审批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征收等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现场勘察、专家论证和技术审查工作,负责提出行政许可决定和行政许可证照发放,组织协调办理与市直部门联合审批事项,负责各类审批相关服务工作,承担人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网上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工作,负责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参与编制并贯彻落实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承担信用建设工作。
负责人:段佩伸 办公电话:83963746
办公地点:市府大路260号
行政审批办公电话:83963672 83963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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