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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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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景德镇市委、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景德镇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景办发〔2019〕2号),组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编制33名,工勤编制2名。其中,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科级职数14名(含总工程师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有关规范性文件,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住房保障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和实施方案。指导和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三)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评估机构的资质管理。负责商品房预售、预售资金的管理,负责房屋网签备案工作。负责建设房地产市场监测系统。负责房产测绘及成果应用、物业服务行业和房地产中介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住房租赁市场管理、直管公房经营管理、私房政策落实等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房屋专项维修基金。

(四)研究拟订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及相关的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房改资金的筹集、管理和审批使用工作。

(五)负责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全市建筑业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资质管理。综合管理全市建设工程报建、工程招标投标、工程造价、城建档案、工程监理、工程建设合同等工作。

(六)负责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白蚁防治、房屋修缮改造和安全使用鉴定的管理。

(七)承担城市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管线等市政公用事业的运行和管理职责。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和地下综合管廊运营。负责燃气市场的监督管理,核发燃气行业经营许可。

(八)负责全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工程设施使用许可、竣工验收和备案工作。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牵头组织人防设计审查、人防工程验收和备案工作。

(九)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建筑行业、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全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范勘察设计市场。负责设计方案招标投标、设计合同备案、施工图设计审查、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

(十)负责推进全市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指导推进全市装配式建筑和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推广工作。

(十一)负责指导规范全市村镇建设,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历史文化名城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利用。研究拟订村镇建设、历史文化名城资源保护和利用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农村危房改造、传统古村落保护、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等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全市建设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负责制定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培训计划并指导实施。

(十三)负责研究提出加快全市城镇化进程的发展战略,推动城市建设发展。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的选址、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负责市政工程测量和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全局政务工作组织协调、对外联络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统筹协调本系统信息化建设,管理局网站和公众号;负责市政府督办事项落实;牵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本系统修志和年鉴工作;负责机关资产管理及后勤保障事务。负责机关本级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职称评聘、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行业内继续教育和人才培养工作。

负责人:张啸寅

联系电话:0798-8525136

(二)资产管理和计财科。

负责本系统资产及重点建设项目资产的经营管理监管工作;负责局属国有企业管理及改制相关工作;负责编制本系统财务计划,实施财务年度预决算;检查本系统财务管理和预算执行情况;负责全系统统计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重点建设项目资金安全管理、绩效评价工作。

负责人:戴 虹

联系电话:0798-8569135

(三)建筑市场监管科。

拟订本市建筑行业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建设监理、合同管理、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筑业企业、检测企业、监理企业资质和个人执业资格管理;负责建筑市场劳务用工管理;负责推进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全市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装配式建筑和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推广工作。

负责人:徐振新

联系电话:0798-8525229

(四)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负责编制房地产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系统、房地产市场动态监测分析机制。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负责房屋网签备案工作;负责房产动态信息和综合统计工作。负责房屋维修基金的归集缴存和审核拨付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物业管理工作。

负责人:曹剑坤

联系电话:0798-8525272

(五)勘察设计管理科。

负责全市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和勘察设计执业资格管理;负责管理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备案,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牵头组织人防设计审查人防工程验收和备案工作。负责指导工程测量、变形测量、管线测量等测绘工作;负责全市建设抗震标准的宣传和执行;负责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工作。

负责人:张 慧

联系电话:0798-8525209

(六)城市建设科。

负责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指导城市供水、污水排放、燃气、热力、管线等工作;负责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监督管理;负责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审批,指导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配套建设;监督管理燃气项目建设、燃气管道及场站、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负责指导地下管线(管廊)建设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新型城镇化工作。负责编制城市市政工程建设年度计划,指导城市市政工程及市政设施项目建设;负责城市市政建设工程技术资料、图纸的收集、整理、利用;负责市政设施重点工程的立项、可研及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具体实施的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各开发建设项目部的综合与协调。负责组织实施老旧小区整治提升工作。

负责人:刘 聪

联系电话:0798-8525276

(七)村镇建设科。

指导全市镇、乡、村庄和小城镇建设管理法规的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房屋改造;指导全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负责协调推进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承担历史文化名镇(村)、传统村落的申报、保护和监督管理等工作;指导全市重点镇、示范镇、特色小镇的建设。

负责人:戴华娇

联系电话:0798-8525185

(八)质量安全监管科。

负责统筹协调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拟定房屋和市政设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加强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编制本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参与突发事件应急抢险工作;负责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负责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指导协调本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部门的业务工作;指导室内装饰(装修)活动;负责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投诉处理;负责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监管,组织文明工地和优质工程的评选。负责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工作,对危险房屋强制定期安全检查。负责白蚁防治管理、白蚁预防合同备案工作。

负责人:余若勇

联系电话:0798-8526775

(九)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科(棚改办、房改办)。

负责制定全市保障性住房、城市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指导和监督全市直管公房管理及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和管理等工作;负责公有住房、廉租住房租赁合同及电子档案的建立及监管;负责全市保障性住房资金的核定和监管工作;负责全市保障性住房补贴的审核工作;负责公有住房、公租住房租金征收,公共租赁住房出售资格审批、公共租赁住房特殊困难租户租金减免情况认定核准工作。牵头落实全市人才住房保障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租赁住房管理工作。负责拟定我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有关规定;负责全市重大工程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负责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培训、监管工作。负责全市房屋征收项目协调调度、信息统计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开展城市危旧房(棚户区)改造;负责全市保障性住房、城市棚户区改造的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拟定我市住房制度改革方案;负责房改售房、共有房屋提租、房改房档案管理和住房资金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房改工作

负责人:肖卓君

联系电话:0798-8525152

(十)政务服务科。

负责组织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服务)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报批工作,协调处理本部门行政审批项目运行中的相关问题;配合有关部门解决拖欠建筑工地农民工工资问题;负责局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承担政务服务及“放管服”改革事项,做好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的信息公开工作。

负责人:苏友才

联系电话:0798-8525031

(十一)综治办。

负责本系统应急处置、防汛、消防工作;负责应急值守工作;负责本系统信访工作;负责上级信访案件转办、督办、回复;负责本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稳和禁毒工作,配合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协调处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重大突出矛盾化解工作。负责基层人民武装工作、负责机关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负责人:邱 琦

联系电话:0798-8569058

(十二)法规科。

研究提出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规划组织起草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地方性法规、规章;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同的合法性审核;组织实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民事应诉工作;负责房屋产权纠纷仲裁和落实私房政策;制定年度普法计划,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执行建筑业和建筑市场、房地产业和房地产市场各项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负责人:于慧萍

联系电话:0798-8525201

三、领导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 张文帮:主持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 汪玉盛:分管质量安全监管科、城镇发展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服务中心以及项目办工作。

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 余民:分管法规科、直管公房管理中心、住房资金服务中心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徐先正:分管勘察设计科、建筑市场监管科、房地产市场监管科、房地产市场发展服务中心、房屋安全技术服务中心工作。

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 涂文军:分管办公室、资产管理和计财科、住房和城乡建设档案馆工作。

党组成员、市纪委市监委驻局纪检组组长 徐忠良:负责驻局纪检监察组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 张先桃:分管机关党委、政务服务科、公用房屋管理中心以及工会、老干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叶凯: 分管城市建设科、村镇建设科、住房保障科、综治办(矛调中心)、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住房保障中心、地下管网管理服务中心以及棚改(征收)办、城高办、武装工作。联系水务公司、燃气公司、管廊公司工作。

三级调研员 曹智军:协助分管房地产市场监管科、房地产市场发展服务中心。

四、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景德镇市瓷都大道1020号

办公时间(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联系电话:0798-8525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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