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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水利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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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职责 

  市水利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水利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有关水利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拟定我市水利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我市水资源规划和省及我市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定全市和跨县(市、区)水的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洪水影响评价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权限审批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市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参与水功能区划编制。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及水能资源调查评价、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湖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沿海滩涂围垦的建设与管理。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八)负责河长制、湖长制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开展综合协调、政策研究、督导考核等日常工作,协调组织执法检查、监测发布和相关突出问题的清理整治等工作。

  (九)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定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灌区及泵站改造、雨水集蓄利用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承担5万千瓦及以下水电站建设行政管理职责。

  (十一)指导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定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按权限审核或审批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监督管理移民安置工作。负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扶助政策的实施和监督。负责水库移民扶持基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十二)负责有关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县(市、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江海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水利设施的安全监管。承担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河道采砂统一管理。

  (十三)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有关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会同有关部门办理水利有关涉外事务。

  (十四)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五)负责本系统、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六)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信息 

  办公地址:宁德市富春西路5号。

  办公时间:8:00 -12:00,14:30 - 17:30(6月1日至9月30日夏令工作时间:8:00 - 12:00,15:00 - 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邮政编码:352100

  办公电话:0593-2861785

  值班电话:0593-2861785

  传  真:0593-2882642

  网  址:http://slj.ningde.gov.cn/

  信访热线:0593-2701699

  服务投诉、监督举报电话:0593-2861785

  服务投诉、监督举报邮箱:ndsl666@sina.com

  (一)宁德市水利局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窗口受理时间:8:00 -12:00,14:30 - 17:30(6月1日至9月30日夏令工作时间:8:00 - 12:00,15:00 - 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0593-2250380

  传  真:0593-2250381

  受理地址:宁德市镜台山路9号宁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34窗口。 

三、领导简介 

  1.张宁  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市水利局全面工作。

  2.陈孝镛  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负责河湖长制、河湖管理、水利风景区等方面工作。

  3.缪希崇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水利、农村水电、机关财务、规划计划、综合统计、项目推进、反恐、闽东大水网建设、市中心城区防洪防潮工程前期等方面工作。

  4.郭松光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人事与老干部、宣传思想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工青妇等)、综合协调、机关效能、政务公开、信息宣传、机要、保密、绩效管理、综治平安、信访维稳、扫黑除恶、乡村振兴、安全生产、水情旱情预警、质量监督、水利稽查、水利审计等方面工作。

  5.叶久芳   副局长,负责库区移民、上白石水利枢纽工程等方面工作。

  6.夏华杰  总工程师,负责行政审批、政策法规、水资源管理、节水型社会建设、水政执法、水土保持、水利科技、对外交流、水生态文明、水库调度、水利发展研究、水利改革、项目评审、工程技术、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专业技术服务等方面工作。

  7.陈斌   二级调研员,协助负责安全生产、水情旱情预警、质量监督、水利稽查、水利审计。

  8.李坚   三级调研员,参加乡村振兴工作。

  9.黄长城  移民发展中心主任,负责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发展中心工作。协助负责库区移民、信访维稳。

  10.徐国荣  四级调研员,负责局工会工作。协助负责机关党建、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发展中心、库区移民、信访维稳。

四、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 

  主要职责: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息、信息化、效能、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安全保卫和信访等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后勤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水利行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相关工作。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联系电话:0593-2883701

  传  真:0593-2882642

  2.计划财务科 

  主要职责:拟定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组织实施市政府水利建设投资计划。承担水利综合统计工作。编制部门预决算,承担机关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提出市级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造价、价格、收费、信贷等建议。指导水利产权制度改革。

  联系电话:0593-2828068

  传  真:0593-2882642

  3.水利建设与运行管理科 

  主要职责: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拟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市级及跨县(市、区)的重点水利工程的建设、安全鉴定和验收。组织指导城乡防洪排涝工程建设。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制定农村水利发展规划。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滩涂围垦、灌区及泵站改造、雨水集蓄利用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制定节水型农村水利发展目标和计划,组织指导灌区的管理、更新改造和续建配套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指导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指导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水能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工作。拟定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5万千瓦及以下水电站建设行政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指导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承担水库、江海堤防及水闸除险加固和技术改造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593-2828991

  传  真:0593-2828991

  4.行政审批与水资源管理科(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主要职责:在法定权限范围内组织起草有关水利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承担有关立法规划和协调工作。指导水利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检查。承担本局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体制改革。承担水利政策法规的宣传。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审批工作。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跨县(市、区)水事纠纷,组织查处有关涉水违法事件。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参与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参与水功能区划的编制。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指导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指导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发布市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联系电话:0593-2883569

  传  真:0593-2882642

  5.河湖管理科 

  主要职责:组织、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重要江河湖泊、河口的开发、治理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依法实行河道采砂许可制度,组织实施对河道采砂的监督、管理。负责河长制、湖长制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开展综合协调、政策研究、督导考核工作,协调组织执法检查、监测发布和相关突出问题的清理整治等工作。承担市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593-2880269

  传  真:0593-2883508

  6.水土保持与科技科 

  主要职责: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并公告。根据授权负责市级及跨县(市、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核(审批)并监督实施。承担市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编制水利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组织指导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技术推广。负责组织监督水利行业的国家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承担水利对外技术交流合作。

  联系电话:0593-2898835

  传  真:0593-2882642

  7.水库移民科 

  主要职责:负责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负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扶助政策的实施和监督。负责水库移民扶持基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负责我市三峡外迁移民安置遗留问题处理及相关后续工作。

  联系电话:0593-2912606

  传  真:0593-2882642

  8.水旱灾害防御与监督科 

  主要职责: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指导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跨区域跨流域调水工程的调度管理等工作。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及农村水电站、江海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水利设施的安全监管。组织、参与重大水利质量与安全事故的查处。承担内部审计工作。

  联系电话:0593-2883070

  传  真:0593-2882642

  (二)直属单位: 

  1.单位名称:宁德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发展中心 

  单位类别:参公单位

  负责人:黄长城

  邮  编:352100

  电  话:0593-2912606

  传  真:0593-2882642

  单位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方针政策。配合主管部门做好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和投资概算前期审核、规划实施指导、安置验收和监督评估等移民安置的事务性工作。配合主管部门做好全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扶助政策实施、后期扶持人口核实等具体工作。配合主管部门做好库区开发性生产项目的申报审批及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年度预(决)算编制的事务性工作;承担移民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绩效评价和内部审计等相关工作。配合主管部门做好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纠纷调解和信访等事务性工作;配合主管部门做好三峡外迁移民安置遗留问题处理及相关后续工作。组织全市移民技能培训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单位名称:宁德市水资源与河务中心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负责人:龚武

  邮  编:352100

  电  话:0593-2883569

  传  真:0593-2882642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分析和规划技术服务工作;参与取水许可监督管理技术服务工作;参与开展计划用水技术工作;参与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技术工作;负责水质监测技术指导和参与编发水资源公报通报;负责水信息收集、统计、分析和填制年报。

  3.单位名称: 宁德市电力技术队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负责人:李学飞

  邮  编:352100

  电  话:0593-2828572

  传  真:0593-2882642

  单位职责:为市管小水电建设与管理提供技术服务;对全市小水电工程建设、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以电代燃工程、小水电扩容增效、小水电技改项目及小水电企业生产管理和科技进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协助做好全市小水电生产和农村电气化建设的统计、分析、汇编工作。

  4.单位名称: 宁德市水利技术队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负责人:郑祥卫

  邮  编:352100

  电  话:0593-2828991

  传  真:0593-2828991

  单位职责:对农田水利、防洪排涝、滩涂围垦、乡镇供水、农村饮水、工程管养、更新改造、除险加固及续建配套等工程做好技术与管理服务;推广节水型水利技术、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新技术、新材料;指导基层水利技术工作。

  5.单位名称: 宁德市水利规划研究室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负责人:林林

  邮  编:352100

  电  话:0593-2700133

  传  真:0593-2079377

  单位职责:为水利规划研究提供技术支持与管理保障。合理、有效利用我市水利水电资源,对我市水资源进行合理规划。

  6.单位名称: 宁德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技术站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负责人:  余杨松

  邮  编:352100

  电  话:0593-2998003

  传  真:0593-2882642

  单位职责:承担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相关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7.单位名称: 宁德市洪水预警报中心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负责人:康琦锟

  邮  编:352100

  电  话:0593-2800189

  传  真:0593-2882642

  单位职责:负责赛江、霍童溪流域洪水预警报系统的规划、建设、管理等技术事务工作;负责赛江、霍童溪流域预警报站点的设备维护;指导县级洪水预警报的建设、管理和维护运行工作;承担雨水情实时监测和洪水预警报工作,参与防洪调度会商;承担水利信息化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8.单位名称: 宁德市堤防服务中心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负责人:缪程飞

  邮  编:352100

  电  话:0593-2880269

  传  真:0593-2882642

  单位职责:承担全市堤防管理技术指导工作。

  9.单位名称: 宁德市水利水电经济发展中心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负责人:阮庆芳

  邮  编:352100

  电  话:0593-2250381

  传  真:0593-2250381

  单位职责:参与重大水利水电工程方案论证;研究有关水利水电工程造价、价格等工作;指导水利行业投资效果评估工作;负责做好水利经济分析、统计、汇编工作;受委托参与全市水利产权制度改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水利国有资产清产核资等事务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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