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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职责
宁德市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城市管理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定中心城区城市市政道路(桥梁、隧道)主次干道路面维护管理、园林绿化、城市道路照明、市容环卫、户外广告、城市夜景等加强城市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编制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市容环卫管理、环卫公用设施建设、城市景观亮化美化管理等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的业务指导、宣传教育、培训、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查处跨区域及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负责拟定城市管理工作规范;负责拟定和执行城市管理技术管理规范,并负责城市管理系统信用体系评价。
(三)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市本级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的行政许可和监管考核;负责市本级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清运、处置企业资质的审批和监督管理;对环境卫生实施行业监管。
(四)负责中心城区城市市政道路(桥梁、隧道)主次干道路面及道路照明设施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等审查审批;参与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和规划方案论证;参与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论证和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等竣工验收移交工作。
(五)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城市园林绿化发展和行业管理;负责园林绿化科学研究、新技术推广应用;负责编制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绿地系统规划、绿线划定、绿地养护标准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绿线管理;负责城区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行道树、干道绿化带及园林设施的规划,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编制户外广告专项规划、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技术规范,负责城市大型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许可,负责指导城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中心城区依附于道路、桥梁、杆线、路灯等设置的各种悬挂物的审批、监督和管理。
(七)负责组织全市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审查、培训、考核等相关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复议、应诉等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系统装备器材的列编、更新和补充工作。
(八)负责建成区内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准入运营、停放等监管和考核工作。
(九)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市本级“数字城管”的运营管理工作。
(十)负责市本级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方面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省政府有关宁德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相关规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拟定城市管理相关行政处罚的实施细则。具体行使以下行政处罚权:
1.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城市规划管理方面、城市绿化管理方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2.工商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3.水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4.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5.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十二)承办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信息
办公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 8:00-12:00 下午 3:00-6:00
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 8:00-12:00 下午 2:30-5:30
邮政编码:352100
办公电话:0593-2916006
值班电话:0593-2916006
传 真:0593-2953016
信访热线:12345
三、领导简介
(一)蔡龙玉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负责市治违办、垃圾分类办、渣土办、城管委办、创园办等日常工作。
(二)代晔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分管公共秩序管理科、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科、东侨城市管理分局、综合执法东侨大队日常工作,负责抓好户外广告规划和管理、共享单车、行政审批、行政复议和应诉、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双随机”、信用体系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挂点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霞浦县,联系霞浦县城市管理局。
(三)徐木春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市容环境管理科、人事科、机关党委、市环境卫生中心、垃圾分类办日常工作,负责抓好执法体制改革、“强转树”、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乡村振兴、工资管理、人事档案、工青妇、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垃圾分类、校园周边环境整治、老旧小区改造、城市精细化管理街区等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市循环产业园项目、爱国卫生运动、烟花爆竹、静夜守护、流浪人员乞讨救助、养犬管理、市场提升改造、土壤污染治理、海上养殖综合整治、海漂垃圾治理、河湖长制、塑料污染治理、油烟餐桌污染等专项工作。挂点柘荣县、福鼎市,联系柘荣县城市管理局、福鼎市城市管理局。
(四)林生妹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市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城管委办日常工作,负责抓好新闻发言、宣传工作、绩效考评、舆情处置、网络安全、国家安全、防汛防台、机要保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政务信息、疫情防控、扫黑除恶、能源节约、创城工作,指导推进全市数字城管工作。挂点周宁县、寿宁县,联系周宁县城市管理局、寿宁县城市管理局。
(五)钟永发副局长:分管督查科、市政工程与园林管理科、市园林绿化中心、创园办日常工作,负责抓好综治平安、信访维稳、安全生产、人大、政协议案提案办理、督办件、12345平台、突发性事件应急管理、城乡建设品质提升、督促指导全市城市道路(桥梁、隧道)主次干道路面管理工作,负责抓好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城市绿化管理相关技术性、辅助性和事务性工作以及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抓好全市和中心城区园林绿化行业管理,制定中心城区市本级园林绿化年度实施计划,审查中心城区公园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庭院、道路绿化及各类建设项目配套绿化方案,中心城区市本级公园绿地管理养护等工作,指导推进全市窨井盖安全管理工作、城市基础设施的竣工验收工作、市政项目、负责有关发展规划编制、道路工程方案调整、项目改造推进、城市管理领域统计等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中央环保督查、黑臭水体、扫黄打非、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禁毒、重大活动组织保障、公共空间停车场整治、交通治堵、城市更新、公共停车泊位、人防、城镇污水处理、“十个十”民生项目、十四五专项规划等专项工作。挂点蕉城区、屏南县,联系蕉城区城市管理局、屏南县城市管理局。
(六)林兴明二级调研员:分管市路灯夜景和户外广告中心、工程技术中心工作,负责抓好路灯夜景维护管理、专项规划编制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新型城镇化规划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纲要、多规合一、工程建设审批管理系统、项目评审会、设计方案技术咨询会、牵头汇总中心城市城建计划项目等工作。挂点福安市,联系福安市城市管理局。
(七)李日见三级调研员:参与乡村振兴指导工作。
(八)郑继明四级调研员:分管综合执法支队、市治违办、渣土办日常工作,负责抓好“两违”治理、渣土整治、案件办理等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双百攻坚、道路交通安全、“三比三赛”、自建房“两违”整治、铁路沿线违章搭建整治等专项工作。挂点柘荣县、福鼎市,联系柘荣县城市管理局、福鼎市城市管理局。
四、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
主要职责: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重要会务的组织协调;负责文电、机要、保密、接待、文书档案和政务公开等综合性工作;负责本单位绩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编制全局财务预决算工作及对外公开,牵头编制项目绩效目标及开展自评工作;指导监督下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国有资产管理、执法装备购置、安全保卫工作;承担本局及局系统简报编辑、信息采集上报、微信及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工作;承担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采访接待工作;承担对外新闻发布会的组织协调工作。
联系电话:0593-2916006
传 真:0593-2953016
2.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科
负责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等;负责组织城市管理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和审核;负责拟定城市管理法治宣传教育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办城市管理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执法人员法制培训、城管执法资格认证及证件发放管理工作;负责全局重大及复杂行政执法案件的听证、审核、督办和评议工作;承担局集中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593-2567806
传 真:0593-2967806
3.督查科
负责指挥调度重大城市管理活动,负责监督重大或专项整治活动及局重点业务工作的执行情况;负责组织重大活动及迎检考核的保障工作;负责对上级督办、批示和相关部门移交的城市管理事项办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队伍规范化建设和监督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城市管理单位作风纪律、队伍形象、内务管理等监督检查工作,受理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人员效能、违法违纪或失职行为的投诉和调查处理,调查、纠正和处理城市管理工作中的不当处罚和不作为等行为;负责批示(督办)件和议案、提案、网络投诉件办理及信访接待工作;负责局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协调下属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及突发性事件应急管理、综治平安、信访维稳、扫黄打非等专项治理工作。
联系电话:0593-2567800
传 真:0593-2967800
4.市容环境管理科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参与拟订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环境卫生发展规划以及作业规范、质量标准,并牵头负责组织实施;负责中心城区市容市貌的监督管理工作,协调中心城区市容和环境整治、城市周边整治工作;拟定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容貌管理规划、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检查考核,对各县(市、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进行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参与市容和环境卫生设施规划、布点工作;负责对环境卫生处置企业进行监管;负责组织实施对县(市、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的监督考核等工作。
联系电话:0593-2567803
传 真:0593-2967803
5.公共秩序管理科
负责拟定相关工作计划和专项行动计划,组织、协调、督查、考核相关工作和专项行动计划的执行情况;负责拟定全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相关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对市本级城区内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的监管和考核工作。负责组织拟定城市夜景、户外广告、门头牌匾设置规划、规范和标准,负责指导城市户外广告设施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中心城区建筑物、构筑物的景观灯饰、城市夜景亮化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593-2912368
传 真:0593-2703266
6.市政工程与园林管理科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中心城区城市市政道路(桥梁、隧道)主次干道路面维护管理、园林绿化、城市道路照明工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编制有关发展规划,起草规范性文件;负责指导中心城区城市市政道路(桥梁、隧道)主次干道路面的维护管理;负责中心城区城市道路照明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城市绿地、公园、道路绿化、绿道等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管理政策、技术规范、操作规程、考核办法等并组织实施。参与有关城市基础设施的竣工验收工作;负责路灯、园林绿化特种作业车辆岗位培训。
联系电话:0593-2983893
传 真:0593-2703266
7.人事科
负责干部队伍管理以及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办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工资管理、人事档案、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权限内人员的考核、任免工作;组织实施机关公务员和直属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协助做好职称评审和岗位聘任工作;组织开展定期轮岗培训和继续再教育工作;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合同、调配、工资福利和管理等工作。指导下属机构做好人事劳资和职称评聘等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承办上级组织人事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593-2567805
传 真:0593-2703266
8.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
联系电话:0593-2567813
传 真:0593-2703266
(二)派出机构
1.宁德市城市管理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简称:东侨城市管理分局)
受市城市管理局委托承担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内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三)直属单位
1.宁德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
单位类别:参公事业单位
负责人:石孟杰
联系方式:0593-2512055
邮编:352100
电话:0593-2512055
传真:0593-2703266
单位职责:负责局本级立案查处工作,配合两区开展重大活动执法工作和日常城市管理工作等。
2.宁德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东侨大队
单位类别:参公事业单位
负责人:许伟
联系方式:0593-2567567
邮编:352100
电话:0593-2567567
传真:0593-2567567
单位职责:承担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城市管理监察工作。
3.宁德市园林绿化中心
单位类别:事业单位
负责人:章发槐
联系方式:0593-2817998
邮编:352100
电话:0593-2817998
传真:0593-2817990
单位职责:承担城市绿化管理相关技术性、辅助性和事务性工作。
4.宁德市环境卫生中心
单位类别:事业单位
负责人:王健天
联系方式:0593-2567815
邮编:352100
电话:0593-2567815
传真:0593-2703266
单位职责:承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生活垃圾分类等方面技术性、辅助性和事务性工作。
5.宁德市路灯夜景和户外广告中心
单位类别:事业单位
负责人:陆泽航
联系方式:0593-2983893
邮编:352100
电话:0593-2983893
传真:0593-2703266
单位职责:承担路灯、户外广告、灯光夜景等管理相关技术性、辅助性和事务性工作。
6.宁德市工程技术中心
单位类别:事业单位
负责人:曹有泉
联系方式:0593-2983893
邮编:352100
电话:0593-2983893
传真:0593-2703266
单位职责:承担城市管理相关技术性、辅助性工作。
7.宁德市数字城管指挥中心
单位类别:事业单位
负责人:叶雄武
联系方式:0593-2567807
邮编:352100
电话:0593-2567807
传真:0593-2953016
单位职责:配合主管部门负责“数字城管”平台的管理、监督、考核、评价及案件流转结案工作和各类城市管理案件的权限确认、案件受理、考评机制流程及标准化管理等工作。
sthjj.beijing.gov.cn
wjw.chengde.gov.cn
jgsw.tj.gov.cn
tyj.sh.gov.cn
lyj.qhd.gov.cn
fgw.xingtai.gov.cn
dantu.gov.cn
chinaqinglo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