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描述: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规划、计划及政策措施,指导、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参与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负责监测分析全市经济运行态势,并发布相关信息。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运行调控目标、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业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建立并组织实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运行调度机制和工业经济运行应急调度机制。牵头协调各种交通运输方式及重点物资和重要工业物资的铁路运输。根据应急响应需要,组织协调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生产与调运。
(三)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市工业行业发展、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负责提出工业和有关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方向,按规定负责管理工业和有关信息化投资项目,指导推进企业技术改造,依法参与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有关信息化投资项目利用政府资金的政策及使用管理办法。负责拟订指导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牵头承担民营企业产业项目对接。按规定指导、推进工业和有关信息化龙台、龙港、龙澳及“一带一路”(国际产能合作)等产业交流与合作。负责指导、推进工业和有关信息化龙头企业、产业集群发展,指导、协调全市工业产业园区(基地)建设。
(四)负责相关能源行业管理。负责监测分析能源运行情况并发布相关信息。衔接能源生产和供需平衡,协调解决能源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市电力市场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建议。负责煤炭、电力、成品油、天然气等能源产品的应急保障工作。负责全市电力运行与调度管理。负责天然气调度及陆上长输油气管道设施保护监管。依法负责发电企业并网运行条件审查。依法承担电力设施保护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总装机5万千瓦以上水电站建设和行业管理工作,并负责指导和监督其落实生态下泄流量要求。
(五)负责全市节能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节能监察。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绿色制造、清洁生产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等工作。指导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依法承担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六)负责材料工业、石化工业、装备工业、消费品工业、电子信息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等行业管理工作。指导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标准和产业政策措施。指导行业质量和品牌工作。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传统工艺美术行业管理。依法管理稀土资源综合开发和合理利用,以及全市黄金资源的开发和指导黄金企业管理。负责民爆器材行业管理和生产销售环节的安全监管。按分工负责化工建设工程涉及的相关质量监督管理。
(七)负责指导、服务企业改革与发展。牵头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引导和支持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培育发展“单项冠军”“隐形冠军”“专精特新”企业。推动产融合作。
(八)负责牵头协调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承担指导、协调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合和企业创新能力建设有关工作。指导和推动产学研联合,组织实施重大产业示范工程。
(九)负责协调、指导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推进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统筹规划、指导、推进现代物流、工业设计等发展。
(十)负责指导全市信息产业发展。统筹、规划、协调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作。推进工业互联网、工业数字经济、物联网和信息消费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有关信息化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工作。
(十二)组织开展市际、区际间的经济技术协作活动;指导协调市际、市内、区域、企业的经济技术协作;联系外市政府驻岩办事机构;承担市政府有关对口支援、厦门龙岩山海协作和对口帮扶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职能转变
1.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依法逐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
2.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更好发挥政府规划指导、政策引导、协调服务作用。
3.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加强工业和有关信息化领域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4.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不断完善现代产业体系,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能源管理的职责分工。市工信局负责相关能源行业管理,组织拟订能源行业规划,规范能源市场运行秩序,监测分析能源生产、使用情况,提出能源综合调控目标,负责电力、煤炭等能源的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与协调,负责全市电力市场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负责组织煤、电、气及其他重要物资的供需衔接、调度及陆上长输油气管道设施保护监管,负责电力应急管理。市发改委负责研究拟订全市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布局和政策措施及相关体制改革建议,衔接平衡能源行业规划与行业政策,审核、转报、安排能源重大项目,协调能源重大项目建设和前期工作,统筹负责天然气规划、基础设施建设。
2.关于盐业管理的职责分工。市工信局负责全市盐业行业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我市盐业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市级政府食盐储备计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食盐质量安全监管相关政策措施,承担食盐定点生产批发企业许可的审核、审批,承担食盐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督管理,保障食盐质量安全,负责指导、监督、协调全市盐政执法工作,负责组织查处跨区域或重大食盐违法案件,推进食盐信用体系建设等。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市级政府食盐储备管理相关工作。
3.关于信息化职责分工。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负责网络安全工作,协调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网络新技术应用的监督管理,负责信息化重大突发事件与有关应急工作。市工信局具体负责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业,以及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等工作。市大数据局统筹负责信息化产业、数字经济发展和信息化项目建设等工作。
4.关于矿井关闭监管的职责分工。市发改委负责对不符合有关矿区总体规划等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市工信局负责对不符合有关矿山工业发展规划和生产开发规划、不符合产业政策、布局不合理等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对无采矿许可证和超越批准范围开采、资源接近枯竭、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等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对破坏生态环境、污染严重、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市应急局负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应急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应当将相关矿井关闭与监督情况及时抄送市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局牵头,会同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应急局、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我市废弃矿井的治理工作。
5.关于动漫和网络游戏管理的职责分工。市文旅局(市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出版环节动漫作品及电影动漫节目的监管,按照网络出版服务管理有关规定对游戏出版物的网上出版发行实施监管;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的市场监管以及依法对动漫、网络游戏产品内容进行审查;负责电视以及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的监管。市工信局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等。
6.关于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管的职责分工。市应急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相关职责,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具体为:
(1)市应急局负责工矿(不含煤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不含煤矿)、商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不含煤矿)、商贸行业市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等。
(2)市工信局负责煤矿、民用爆炸物品、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
(3)市商务局负责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
7.关于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的职责分工。市住建局牵头负责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建立由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应急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协调配合机制。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市住建局负责化工建设工程涉及的建筑安装工程(含土建、建筑电气、暖卫、通风、给排水)质量监督管理。
(2)市工信局负责化工建设工程涉及的工业安装工程(含设备、工业管道、电气、仪表安装及防腐绝热)质量监督管理。
(3)市应急局负责化工建设项目(危化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
(4)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化工建设工程涉及港口码头等水工建筑物的质量监督管理。
(5)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化工建设工程安装的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
8.关于煤矿安全监管职责分工
(1)市工信局负责地方有证煤矿的违法生产、一证多井、落后生产能力和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矿井的认定工作。对地方煤矿企业安全和煤矿建设项目“三同时”进行日常监督,依法查处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牵头组织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地方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根据市政府授权或委托组织煤矿事故调查处理。协助市公安局做好煤矿企业民爆物品用量计划、统计工作。负责全市煤炭准运证用量的计划、统计工作。
(2)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认定非法开采、关闭后擅自恢复生产、超层越界、布局不合理、资源枯竭、资源重叠矿井的认定工作。负责对煤矿采矿秩序的监管,对非法煤矿的非法开采组织鉴定,依法查处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非法煤矿,查处煤矿超层越界等非法违法开采行为。
(3)市应急局根据市政府授权或委托组织煤矿事故调查处理,指导、协调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4)市公安局负责加强对煤矿企业民爆物品的购买、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的监管,严禁向非法煤矿批供民爆物品。对停产整顿的矿井根据整改需要实行限量供应民爆物品。负责维护矿井关闭现场秩序,依法收缴关闭矿井民爆物品,注销民爆器材准用证。
(5)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煤矿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无证经营或证照过期的煤矿企业。
(6)市人社局负责依法查处煤矿企业非法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权益,严禁强令劳动者超时限作业,严禁妇女及未成年工从事井下作业。
(7)国网龙岩供电公司负责加强对煤矿企业供电管理,严禁向非法煤矿供应电力,负责切断关闭矿井供电电源,拆除供电设施,依法查处地方供电部门向非法煤矿供电行为。
9.关于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职责分工。市发改委负责指导和协调招标投标工作,牵头组织召开招标投标部门联席会议。市工信、住建、交通、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业的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市审计局负责对重大项目进行稽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办公室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有关制度的制定和日常管理工作。
sthjj.beijing.gov.cn
wjw.chengde.gov.cn
jgsw.tj.gov.cn
lyj.qhd.gov.cn
tyj.sh.gov.cn
fgw.xingtai.gov.cn
dantu.gov.cn
chinaqinglo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