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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来到安庆市司法局,您可以通过本网站了解到工作动态,政策解读等相关信息。
一、市司法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
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
三、市司法局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和市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市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工作部署督察。
(二)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负责面向社会征集立法项目建议。
(三)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负责立法协调。
(四)承办市政府规章的解释、评估工作。负责县(市、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五)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六)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七)负责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八)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市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十)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保障工作。
(十一)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协助县(市、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市司法局内设机构如下:
(一)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室:
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市有关重要文件,负责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及办公室日常工作。
主任:王晖
电话:5701521
(二)法治调研督察科:
开展司法行政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负责拟订司法行政发展规划、重大政策,负责推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改革工作,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拟订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部署的年度督察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接受各地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
科长:胡晓嵬
电话:5701515
(三)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安全、保密、信访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指挥中心的规范运行。指导、协调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负责局机关信息系统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财务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
主任:李强
电话:5701500
(四)人事管理科:
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组织人事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协助县(市、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科长:张兰
电话:5701537
(五)宣传教育科:
组织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宣传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法治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
科长:张雪
电话:5701528
(六)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专职副书记:丁亮
电话:5701528
(七)立法科:
负责城市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立法工作,承担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市政府年度立法计划建议。承办相应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的草案组织起草、审查和市政府规章解释、具体应用问题的答复工作。负责相关市政府规章评估,承办相关市政府规章上报备案。承办相关市政府规章清理和编纂工作。承办市司法局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
科长:王婷
电话:5347075
(八)合法性审查科:
承担市政府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依法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合法性审查申请事项。承担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解释、具体应用问题的答复和清理工作。
科长:熊嘉庆
电话:5347398
(九)市社区矫正管理局:
负责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实施,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对全市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承担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局长:朱建春
电话:5701527
(十)行政复议科:
负责承办市政府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事项。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提出完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建议。
科长:张德梅
电话:5347073
(十一)行政应诉科
负责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审查、调查听证、调解和解等工作;负责省政府复议市政府案件的协调、答复等工作;负责对县(市、区)政府重大行政复议案件的备案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复议制度建设、案件统计分析、信息化等工作。
科长:储根娣
电话:5347251
(十二)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负责拟订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各地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科长:方小兵
电话:5701513
(十三)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行政许可科、行政复议应诉监督科):负责全市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负责市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承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等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与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市政府部门和县(市、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指导全市行政裁决工作。负责对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监督指导方面职责。
科长:叶明航
电话:5347074
(十四)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立法项目建议有关工作。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全市人民调解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承担市刑释人员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科长:黄健龙
电话:5701522
(十五)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市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工作。编制全市司法鉴定、公证和仲裁名册并公布。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科长:王正东
电话:5701530
(十六)律师工作科(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
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工作,负责全市律师行业党建和律师执业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参与指导全市法学教育工作。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
科长:杨维舟
电话:5701539
值班电话:0556-5701546
传真:0556-5701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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