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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来到马鞍山市司法局,您可以通过本网站了解到马鞍山市司法局的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相关信息。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有关统筹协调工作。
(二)负责全市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立法工作,承担相应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的草案起草、审查和市政府规章解释、具体应用问题的答复工作。
(三)审核报送市政府讨论批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对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章、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合法性审查申请事项。
(四)负责承办申请市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和市政府行政应诉事项。
(五)负责全市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
(六)指导、监督全市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七)负责拟订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
(九)指导、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办公室下设秘书科,负责处理市委依法治市办日常事务。
市司法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联勤指挥中心)。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二)法治调研与督察科。开展全面依法治市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拟订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部署的年度督察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
(三)立法科。负责全市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立法工作,承担相应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的草案起草、审查和市政府规章解释、具体应用问题的答复工作。
(四)合法性审查科(行政审批科)。审核报送市政府讨论批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对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章、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合法性审查申请事项。
(五)社区矫正管理局。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
(六)行政复议科。负责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审理等工作。
(七)行政应诉科。负责市政府行政应诉案件的举证答辩、出庭应诉等工作。
(八)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行政复议应诉监督科)。负责全市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九)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负责拟订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
(十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负责规划和推进实施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
(十二)律师工作科(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工作。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
(十三)组织人事科。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部门、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人事工作。
(十四)宣传教育科。组织指导本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
政治部。日常工作由组织人事科和宣传教育科承担。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单位负责人
党委书记、局长 刘则学
四、办公地点
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汇通大厦10楼 邮编:243000
五、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六、联系方式
电话:0555-2426361
传真:0555-2322544
tyj.sh.gov.cn
fgw.xingtai.gov.cn
sthjj.beiji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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