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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局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方面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市容管理和城市公共空间秩序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城市容貌标准。负责户外广告设置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户外广告公共载体使用权的出让工作。负责城市亮化、美化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工作。
(三)负责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处置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市区公厕、垃圾中转站等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监督工作。参与城市各类建设项目配套环卫设施的设计方案审查和工程验收工作。负责环境卫生城乡一体化推进工作。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用征收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负责市管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市管市政道路桥梁、排水设施、道路照明设施的日常管理工作。参与市管市政公用设施的设计方案审查和工程验收工作。负责城市排水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负责市管市政公用设施占用、城市道路挖掘和城市排水审批工作。负责城市内河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成区防汛排涝工作。负责城市污水处理费用征收的组织协调工作。
(五)负责市管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负责市管城市园林绿化管养和提升工作。参与城市各类建设项目配套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审查和验收工作。负责市管城市绿化管理审批工作。负责落实绿线管制制度和绿色图章制度。
(六)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
(七)负责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等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强制措施。
(八)负责全市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工作。负责跨区域和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执法制度,改进执法方式,下移执法重心,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综合协调、接待联络工作。负责文电、档案、印信、会务、车辆管理等工作。承担文字综合、保密、政务公开、安全生产、综治等工作。
(二)法制科:负责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负责全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政策研究、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全市城市管理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负责全市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资格证、执法证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理依法行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参与起草城市管理和执法方面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核、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行政应诉等工作。
(三)行政审批科: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方面的有关行政许可、年审年检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工作,协调、督促相关单位开展行政审批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行政应诉、复议工作。负责派驻市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的管理工作。
(四)装备财务科:负责落实财务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负责全局财务预决算、统计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经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行政事业费、专项经费等资金的划拨与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局执法装备购置计划;参与城市管理方面建设项目的验收和移交工作。
(五)环境卫生管理科:指导拟订和组织实施环境卫生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参与环境卫生有关的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的审核,参与项目验收和移交工作。承担环卫作业的劳动定额、作业标准相关工作。指导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的监督管理和考核工作。负责垃圾处理费用征收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环卫作业市场化、特许经营等工作。
(六)市容市貌管理科:指导拟订全市城市容貌标准。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市容市貌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市容市貌管理工作。负责户外广告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户外广告公共载体使用权的出让工作。牵头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局系统内外宣传工作。负责文明创建工作。
(七)市政园林管理科:指导拟订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实施细则和管理养护、考核验收标准等行业标准。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市政、园林绿化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建设养护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内涝、道路清融雪以及城市道路、桥梁、城市亮化美化、园林绿化的应急保障和污水处理的应急指导工作。指导市政、园林养护市场化工作。参与市政园林方面建设项目的验收和移交工作。
(八)督查考核科:负责制定和完善全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考评办法、标准和细则,组织开展市、县两级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的考评奖惩工作。指导市、县两级“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对城市管理第三方考评员的业务培训、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的督查工作。负责网络舆情、媒体曝光等信访工作。负责组织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工作。
(九)人事科: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培养、选拔、考核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职工思想政治教育、执法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效能建设工作。
(十)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主要负责人:党组书记、局长 常利华
四、办公地址:阜阳市颍州区颍淮大道256号北楼
五、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六、邮政编码:236100
七、办公电话:0558-2251269
八、传真:0558-2250959
九、网址:http://scgj.fy.gov.cn/
十、邮箱:srbgs106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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