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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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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民政局

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蚌埠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2024)31号)、《中共蚌埠市委办公室、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蚌埠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蚌办发(2024〕7号)等,市民政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单位。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划、标准,拟订有关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有关政策、标准,组织研究全市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思路建议,按照管理权限牵头负责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确定、公布行政区划代码,按规定承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地名工作,负责市内重要和跨市县区界的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有关工作。

(五)拟订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六)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七)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八)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科室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和政策法规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信息、机要、保密、信访、维稳、综治、安全、档案、督查督办、新闻宣传、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承担重大政策和重要文稿起草工作。承办目标管理、全面深化改革、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等工作。承担民政信息化办理与协调工作。承担机关后勤服务、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行政审批服务管理。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

负责人;张东 主任

联系电话:3715011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二)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市级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处工作,指导县区对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配合做好社会组织党建有关工作。

负责人:许德军 局长

联系电话:3715013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三)社会救助科(儿童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拟订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办中央、省和市本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机构、儿童收养登记机构、儿童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安全管理等工作。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拟订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监督福利彩票的开奖和销毁,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

负责人:李伟

联系电话:3715022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四)社会事务科。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贯彻国家和省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等有关政策、标准,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管理、安全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协调县区之间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

负责人:何树余 科长

联系电话:3715018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五)区划地名科(营商环境科)。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有关政策、标准,拟订全市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思路建议,按照管理权限承担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相关工作,承担行政区划代码管理工作。按规定承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全市地名工作,负责市内重要和跨市县区界的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有关工作。承担营商环境建设相关工作。

负责人:卢书发

联系电话:3715019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六)老龄事业促进和权益保障科(养老服务科)。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拟订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市情宣传教育。承担全市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参与拟订全市发展银发经济的推进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敬老、爱老、助老活动。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指导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福利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安全管理工作。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负责人:杨光 科长

联系电话:3715017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七)规划财务科。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民政事业资金的管理使用和民政物资、基建等计划的落实情况。拟订全市民政部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与内部审计工作。

负责人:张静 科长

联系电话:3715020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八)组织人事科。拟订全市民政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承担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表彰和奖励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资福利、教育培训、科技管理及队伍建设、意识形态、双拥共建、统一战线、国家安全和有关外事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负责人:李子德 科长

联系电话:3715012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九)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机关群团组织的工作。机关党委设立机关纪委,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纪检、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

负责人:王佳  专职副书记

联系电话:3715032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三、领导分工

黄国喜:党委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

联系电话:3715011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陈雷: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局系统党的建设、人事教育、党风廉政建设、机关党建、意识形态、效能建设、行风建设、招商引资、双拥、 统战、国家安全、老干部、团的建设、文明创建、养老服务及其 它交办的工作。分管人事教育科、机关党委、养老服务科,联系 市慈善医院 (老年康复医院)、市养老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3715005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杜娟:副局长、党委委员、三级调研员,负责政策法规、行政审批、营商环境、基层政权、社区治理、社会组织、新闻宣传、安全生产、疫情防控、机要保密、档案工作及其他交办的工作。分管办公室、区划地名科、社会组织管理局,联系市社会福利院。

联系电话:3715010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马峰: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殡葬服务、殡葬管理、社会事务、规划财务、 工会,重点项目和重大事项的预算制定、规划审核,项目工程的 绩效评价、跟踪审计及其他交办的工作。分管社会事务科 (儿童 福利科)、规划财务科,联系市殡葬管理所、市平山公墓管理所、 市殡仪馆

联系电话:3715003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张群:党委委员、市社会救助服务管理中心主任,负责慈善事业促进、社会救助、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福利彩票发行及其他交办的工作。分管社会救助科(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联系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市慈善总会(市救急难基金会)、社会工作(者)协会

联系电话:3715059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四、联系渠道

办公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3888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工作日0552-3715011

          节假日0552-3715004

网  址: http://mzj.bengbu.gov.cn/

邮  编:23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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