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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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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录时间: 2024-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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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设立市城市管理局,挂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牌子,为市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下划的职责

1、将公厕、环卫道班房、停车场等小型公用设施建设职责下划各区政府管理。

2、将城市道路范围内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其它设施许可下划各区政府管理。

3、将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许可下划各区政府管理。

4、将临时摆摊设点许可下划各区政府管理。

(三)划入的职责

将原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有关职责划入市城市管理局。

(四)增加的职责

市区范围内涉及宾馆、餐饮、娱乐、沐浴、五金修配加工等服务业的行政处罚权由城市管理局集中行使:

1、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行政处罚权;

2、公共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公共场所经营者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经营的行政处罚权;

3、文化市场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的行政处罚权;

4、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办理营业执照擅自经营的行政处罚权。

(五)加强的职责

1、加强城市管理综合考评和目标考核,推动城市管理的长效化;

2、加强城市管理研究,探索建立新型的工作机制和科学的管理方式。

二、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市容环卫等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组织拟订有关城市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城市管理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阶段性中心任务;组织制定全市城市管理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城市管理的技术标准、规范和管理规定;编制市容环卫等配套公用设施规划和年度计划并会同规划、建设部门组织实施;负责城市管理科学研究,指导城市管理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成果推广和新技术引进工作。

(三)负责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考评和城市管理政府目标考核工作。

(四)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业管理;负责行业领域内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集中行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集中行使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露天娱乐场所、沿街商业门点产生噪声污染的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行为(不含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的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市区范围内涉及宾馆、旅馆、餐饮、娱乐、沐浴、五金修配加工等服务业的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共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公共场所经营者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经营,文化市场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办理营业执照擅自经营的行政处罚权。

(六)监督管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培训和综合考核;负责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处罚不当和应受理而不受理的行为,作出更正或直接查处;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承担跨区域、重大复杂、重要区域案件等市属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权限范围内的行政处罚权行使,组织专项、重大执法活动。

 (七)负责市容管理工作。负责沿街建筑物立面容貌和沿街景观的管理;监督管理占用城市空间而影响市容市貌行为;承担大型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工作;负责户外广告等设施的安全监管。

 (八)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指导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的实施;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市级行政许可及环卫企业资质审批;负责垃圾(粪便)集中处理的运营、管理及建筑工地渣土、固体废弃物的处置管理工作;指导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

(九)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大中型市容环卫等公用设施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方案审查和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十)负责市级城市管理经费的计划、使用、管理及内部审计、监督;参与研究、下划区级养护维修资金。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要负责人:党组书记、局长盛开

办公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宿松路174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联系方式:0551-63731001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秘、会议、机要、档案、保密、接待、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机关资产、车辆管理等后勤服务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提案、议案办理;负责信访稳定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和联络工作。

办公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宿松路174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负 责 人:张海波

联系电话:0551-63731001

(二)指挥考核中心

负责组织城市管理工作的综合考评和市政府管理目标考核工作;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市民投诉、媒体曝光、领导批示、市长热线的跟踪办理工作;负责对城区城市管理实施全方位、全时段的即时监控,指挥、协调相关专业部门和责任单位及时处理城市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负责各种城市管理信息的采集、分类、处理和报送工作,建立城市管理电子档案。

办公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宿松路174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负 责 人:王  炜

联系电话:0551-63731136

(三)宣传处

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城市管理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法律、法规、规章;负责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系统内外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各项创建工作;协助组织机关理论学习工作。

办公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宿松路174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负 责 人:李  斐

联系电话:0551-63731088

(四)发展规划处

承担城市管理的发展战略研究与中长期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负责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和政策研究;负责组织制定城市管理有关工作标准体系;指导城市管理监督评价体系的建设;参与制定城市管理的各项重大活动的工作计划、方案。

办公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宿松路174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负 责 人:周梅子

联系电话:0551-63731080

(五)市容管理处

负责有关市容管理的法规规章实施工作;组织拟订户外广告专项规划;组织拟订市容管理的规范、标准、规定;承担大型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工作;指导城区“乱张贴、乱刻画、乱涂写”的治理工作;指导店招标牌、室外宣传、建筑物立面装饰审批、管理工作;参与城区大型会议、会展和活动的临时户外宣传;负责处理城市户外广告相关的突发、应急事件。

办公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宿松路174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负 责 人:沈  卫

联系电话:0551-63731128

(六)环境卫生管理处

负责实施有关环境卫生管理的法规规章;指导协调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指导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组织拟订环卫行业管理规范、标准;指导环卫体制改革、作业市场化、特许经营等工作;负责环卫企业的资质核准;监督管理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统一调度和环卫基础设施;推广环境卫生管理新成果、新技术,推进环卫作业科技化、规范化;负责环卫任务量的核定,参与新增任务量的交接、下达。

办公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宿松路174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负 责 人:夏泽义

联系电话:0551-63731061

(七)执法协调处

负责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与相关部门执法业务的协调、联络;负责执法人员资格审查、业务培训;指导城市管理网格化的建设工作;参与沿街店面的整修和各类破墙开店(门)的审批和管理;参与便民摊、点、亭、棚的审批和管理,指导季节性瓜果市场的界定、审批、管理工作;参与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管理;负责拟订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装备标准和执法标志。

办公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宿松路174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负 责 人:吴 刚

联系电话:0551-63731063

(八)环卫设施管理处

负责编制全市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专业规划和计划;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可研报告初审;负责局系统承担的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编制、组织工作;参与市容环卫设施大中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前期设计、技术审查、质量监督及竣工验收、移交工作。

办公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宿松路174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负 责 人:施道胜

联系电话:0551-63731062

(九)工程渣土管理处(市工程渣土管理办公室)

负责实施有关渣土管理的法规和规章;负责建筑渣土清运、处置、检查、监督等日常管理工作;承担建筑渣土处置、消纳和计划调配;承担渣土运输、处置的行政许可;负责建筑渣土消纳场地的选址、管理工作;指导本市建筑工地外环境和道路破挖现场外环境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宿松路174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负 责 人:刘付彬

联系电话:0551-63731026

(十)人事教育处

负责承办局党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党、团、工、青、妇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科以下干部的培养、选拔、考核和管理;承担工资调整、福利津贴审核、机构编制及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和计划生育、基本医疗保险等工作。

办公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宿松路174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负 责 人:窦运平

联系电话:0551-63731082

(十一)计划财务处

负责本系统人员经费、专项经费、事业经费、环卫和市政设施建设经费的预算编制、计划执行和资金管理;负责局机关经费管理;指导本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环卫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收取、管理;负责本系统业务经费的计划、管理及内部审计、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

办公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宿松路174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负 责 人:滕文武

联系电话:0551-63731099

(十二)法规处(行政审批事务处)

组织拟订城市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应诉工作;负责拟订涉及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法律文书并监督实施;负责普法宣传、依法行政工作;参与城市管理的各项重大活动的工作计划、方案的制定;参与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审查、考核、发证和管理工作。

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及非许可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核工作;参与行政许可及非许可行政审批事项的论证、审核、上报等相关程序性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决定送达和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制定和完善本部门行政许可和非许可行政审批项目的工作制度、工作流程等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项目的统计分析和案卷整理归档工作。

办公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宿松路174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负 责 人:汪文先

联系电话:0551-63731065

(十三)农村环境督查处

负责全市农村容貌和环境卫生的规划、指导、协调、督察、考评等工作;承担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办公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宿松路174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负 责 人:程 涛

联系电话:0551-63731299

下属单位

(一)合肥市生活废弃物管理中心

主要负责1.配合市城管局有关处室统筹编制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专项规划。2.统筹协调调度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工作。3.负责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餐厨垃圾处理厂、粪便处理厂运营监管和服务。4.负责龙泉山生活垃圾填埋场日常管理维护及其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营监管和污泥处置等。

办公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330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负 责 人:鲁  进

联系电话:0551-62776271

(二)合肥市城市卫生环境管理中心

主要负责城区摊群点管理及整治,城管信访事项调查核实,协助局机关做好全市城市管理重大执法活动、专项执法行动和跨区域执法案件办理等执法辅助工作。

办公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宿松路174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负 责 人:宣啸虎

联系电话:0551-63731090

(三)合肥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

1.负责各类城市管理问题的信息采集、受理立案、指挥派遣、协调督办、核实结案、结果反馈以及分类、处理和报送工作,对城市管理工作进行全方位、全时段监控,实时准确掌握城市管理现状。2.负责城市管理各类信息汇总和统计,对各区履行城市管理职责情况进行评价。3.负责对城市管理信息采集服务外包公司的监督、考核工作。4.负责指导协调区级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平台维护管理工作,对各区(开发区)、县(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进行业务指导等。

办公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太湖西路11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负 责 人:陈  剑

联系电话:0551-6373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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