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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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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景德镇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跨县(市)区的区域规划和地方规划,衔接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项目的规划,建立健全科学制定、有效实施、及时评估和动态调整全市发展战略规划的制度机制。

(二)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市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三)负责监测全市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全市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四)负责汇总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综合分析全市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负责组织制定和调整少数由市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负责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综合管理工作,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五)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六)承担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职责,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统筹安排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组织实施企业投资项目管理制度改革,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 牵头组织特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七)推进全市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八)统筹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协调全市开发区的规划和发展工作,加强全市地区经济协作。负责协调推进全市“一带一路”建设工作。

(九)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拟订战略物资储备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粮食、棉花和食糖等储备。

(十)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一)推进全市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全市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二)研究能源开发和利用,负责能源行业管理,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拟订能源行业发展规划和计划。 加强能源监督管理,监测和分析能源产业、能源安全的发展状况,规划重大项目布局。推进能源市场建设,维护能源市场秩序。负责全市石油、天然气管道的保护工作,统筹协调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

(十三)拟订年度市重点工程项目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年省、国家重点工程申报名单。监督管理市重点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协助做好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拟订有关市重点工程建设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十四)起草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等市政府规章草案,按规定指导、协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相关工作。

(十五)研究全市国民经济与国防建设的关系,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景德镇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议、机要、保密、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信息、来信来访、督查督办、建议提案办理、综治维稳、安全保卫、消防禁毒等日常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后勤服务、房管工作;指导、监管委属单位财务工作。

(二)政务服务科

研究分析投资项目审批制度的动态变化,拟定涉及投资项目的行政许可、其他行政权力、政府内部管理、中介服务、强制性评估等事项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发改委行政许可方面的政务工作;负责权限内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事项的受理和协办(以政府公布的权力清单为准);调研分析行政审批服务管理现状,提出改进和优化委内行政审批制度的建议;代表本部门履行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职能;建立健全服务窗口的内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国民经济综合科(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

监测分析全市宏观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研究总量平衡,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提出宏观调控的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开展宏观调控政策评估;组织拟订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中长期规划;提出年度重要商品平衡的总量目标和相关政策建议;组织研究和提出全市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战略及政策建议;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的有关工作;负责市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运转,完成市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相关任务。

(四)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科

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分析全市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运行情况并提出建议,参与推进证券和期货市场发展;参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五)固定资产投资科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建议;汇总提出全市重大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对其财政性建设资金进行汇总平衡,提出安排和调度意见;负责安排城市基础设施、政法系统、市直机关建设项目;统筹协调 PPP 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 PPP 项目的规划、审核、储备等工作。

(六)经贸外资科(现已合并入产业科)

综合分析全市利用外资和国外贷款及境外投资的状况,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按规定权限审核全市外商投资重大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按规定负责出口加工区有关工作;组织申报国际金融组织、国外贷款备选项目规划;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和监测工作;编制全市外贸进出口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组织拟订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变化提出计划调整建议;协调国家粮食、棉花等储备的相关业务,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市级储备粮油的收储、动用计划;拟订全市现代物流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提出流通体制改革的建议,协调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承担本部门对开发区(园区)的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的具体工作。

(七)农村和地区经济科

综合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形势,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行业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组织研究县域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实施方案;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推进地区经济协作;实施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参与拟订扶助农村贫困地区计划,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拟订国土规划和土地政策,参与编制水资源综合平衡与节约利用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编制“老、少、穷”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实施以工代赈,组织编制和协调实施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计划;承担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办公室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成本监审、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调查;指导和督促县(市)、区的农产品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工作。

(八)交通运输协调科

研究全市交通运输发展状况,拟订综合交通体系发展专项规划、全市交通战备发展规划,协调衔接交通行业规划,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安排交通建设年度计划和重大交通投资项目;综合分析交通运输状况,拟订促进交通运输技术进步的政策;协调交通运输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查、核准交通运输建设项目;承接长江经济带发展的相关工作。

(九)产业协调科

提出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协调发展的重大思路和政策措施;综合分析全市工业和服务业发展形势,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统筹工业、服务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统筹指导全市服务业发展,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促进非公经济产业转型升级。

(十)高技术发展科(现已合并入产业科)

综合分析全市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相关高技术产业化工作,组织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统筹全市信息化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统筹协调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推动全市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对口联系市委军民融合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

(十一)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

拟定和组织实施全市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组织协调全市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落实清洁发展机制工作,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承担市生态办和转型办的有关工作。

(十二)社会发展科

综合提出全市社会发展战略,组织拟定和协调全市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定全市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职责;协调文化、教育、卫生计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民政、文物、新闻出版、妇女儿童等发展政策;协调全市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安排社会事业投资项目;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综合分析我市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

(十三)价格科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价格政策,按照价格管理权限,负责管理、制定和调整全市列入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协调和处理价格争议;拟订全市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的价格政策;负责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价格的管理工作;提出制定和调整职权范围内收费标准的建议;监测、分析和预测市场价格运行情况,提出全市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政策和价格改革建议;负责价格听证工作;承担涉案物品价格认定、复核等相关工作。

(十四)政策法规和设计审查科(现已将部分职能并入政务服务科)

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发布与衔接、协调,负责有关经济法规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审核、批准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核定工程调整概算及重大设计变更,控制建设项目投资规模;负责对建设项目的招投标事项进行核准;监督管理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社会公益项目的竣工验收以及国家和省立项的其他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十五)能源科

负责能源综合业务;承担能源行业统计、预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区域发展规划、年度指导性计划和产业政策;参与能源体制改革、能源消费总量有关工作;组织拟订能源行业标准,监测能源行业情况,指导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农村能源发展;组织拟订水能、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按国家和省、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保护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能源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协助有关方面开展淘汰煤炭落后产能工作,督促供电企业落实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实施的停供电措施,协调供电企业参与有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电力保障工作;指导督促管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管道保护义务,保障管道安全运行;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制止、查处破坏盗窃、哄抢管道设施和管道输送的石油、天然气以及其他危害管道安全的行为;承担全委安全生产综合协调有关工作。

(十六)重点项目科

拟订年度市重点工程项目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年度省、国家重点工程申报名单;协助做好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督促检查市重点工程项目执行情况,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有关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市重点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工作,参与督促检查市重点工程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及合同管理制的落实;参与对市重点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建设进度、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市重点工程进度统计和信息工作,组织相关项目单位招标投标业务培训工作;拟订有关市重点工程建设的规范性文件;指导县(区、市)重点建设管理工作;推动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制定公共资源交易进场交易项目目录,推进其他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纳入统一平台。

(十七)人事教育科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教育培训、人才发展和年度考核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领导分工

郝世宽:市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  

负责市发改委全面工作。

郑武敏: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负责党建、意识形态、文化宣传、精神文明、组织人事、统战、平安建设(综治、法治、法制)、信访、保密机要、政务与信息公开、财务(内部审计)、党风廉政建设、工青妇、扶贫、项目审批、政策法规、行政许可、固定资产投资、设计审查、财审、重点工程项目推进和招投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等工作;

分管办公室、政务服务科、固定资产投资科、重点项目科、人事教育科、机关党委。

叶逢春:副主任

负责产业协调、高技术产业、经济贸易、外资和境外投资、物流业、园区(开发区)改革发展、生态文明(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长江经济带、城市转型、商品价格管理、价格调控等有关工作;

分管产业协调和高技术发展科、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价格科。

胡志霞: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市纪委市监委驻委纪检监察组组长  

负责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工作;

分管市纪委市监委驻委纪检监察组。

吴  斌: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负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防动员经济动员协调发展、社会公共服务事业发展、试验区建设、就业与收入分配、地区经济协作、农村经济发展、应对气象变化、以工代赈及易地扶贫搬迁、市委财办日常工作、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日常工作、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数字经济发展等有关工作;

分管国民经济综合科、农村和地区经济科、社会发展科、数字经济发展中心。

汪  涛: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负责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营商环境、信用体系建设、财政金融、交通运输协调、能源综合业务、重大项目服务等有关工作;

分管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科、交通运输协调科、能源科、重大项目服务中心。

徐德鹏:三级调研员            

协助郑武敏同志分管政务服务科。

刘懋来:四级调研员

协助叶逢春同志分管价格科。

黄正明:景德镇市数字经济发展中心主任

负责景德镇市数字经济发展中心全面工作。

吴  嫔:景德镇市重大项目服务中心主任

负责景德镇市重大项目服务中心全面工作。

四、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瓷都大道666号市发展中心19栋     

办公时间(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办公电话:0798-8585368

传    真:0798-8585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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