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描述:
九江市医疗保障局_官方网站
九江市医疗保障局位于九江市八里湖新区体育路66号市民服务中心北附楼B栋(北侧)4楼,根据《九江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九办发〔2019〕1号),九江市医疗保障局2月2日正式挂牌成立。按《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九办字〔2019〕21号)精神,局机关内设机构5个:办公室、待遇保障服务管理科、医药价格信息统计科、基金监管科、机关党总支。
主要工作职责:
市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市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组织起草我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我市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贯彻落实国家、省制定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落实国家、省制定的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市医疗保障局应完善全市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主办单位:九江市医疗保障局
地址:九江市八里湖新区体育路66号市民服务中心北附楼B栋(北侧)4楼 邮编:332000
电话:0792-8577098
邮箱: jjyb8577098@163.com
工作时间:夏季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
冬季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备案号:赣ICP备17015748号-1
赣公网安备: 36040302000201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604000035
网站标签: 九江市医疗保障局
sthjj.beijing.gov.cn
wjw.chengde.gov.cn
jgsw.tj.gov.cn
lyj.qhd.gov.cn
tyj.sh.gov.cn
fgw.xingtai.gov.cn
dantu.gov.cn
chinaqinglo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