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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交通运输局

人气指数: 3

收录时间: 202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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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机构职责

  宁德市交通运输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公路、水路交通地方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市交通行政执法工作。

  (二)拟订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交通运输总体规划;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现代化物流业发展战略与规划;指导公路、水路运输枢纽规划、建设和管理。

  (三)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负责全市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设计、招标投标、工程质量、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四)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责任。组织实施道路、水路运输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指导城市客运、出租汽车、城市地铁和轨道交通运营以及汽车租赁等工作;负责汽车出入境运输的有关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市有关交通运输的涉外工作。

  (五)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的责任;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六)贯彻执行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相关投融资政策;研究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规定对公路、水路项目立项、可研审批或核准提出行业审查意见;按规定负责交通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按规定监督实施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

  (七)指导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科技(信息化)、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公路、水路交通运行情况,开展有关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指导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指导交通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八)指导、协调道路、水路运输与民航和铁路运输的衔接。参与有关地方民用机场和铁路运输场站规划建设工作。

  (九)负责公路、水路国际合作交流工作。开展与港澳的合作交流,归口协调、管理交通系统对台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信息

  办公地址:宁德市东侨区余复路16号(交投天行商务中心6-7层)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邮政编码:352100

  办公电话:0593-2822592

  值班电话:0593-2822662

  传真:0593-2098301

  网址:http://jtj.ningde.gov.cn/

  信访热线:0593--2822662

  服务投诉、监督举报电话:0593--12328

  服务投诉、监督举报邮箱:ndjtzzbs@163.com

  咨询服务:

  (一)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局窗口

  1.窗口受理时间:

  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节假日除外)

  2.联系电话:0593-2250387

  传真:0593-2250388

  3.地址: 宁德市镜台山路9号(市政府大楼后侧)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交通运输局324、326窗口

  三、领导简介

  一、王云盛(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党组和行政全面工作。

  二、徐小苗(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行业安全监管、机关财务管理、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综治平安建设、国安、双拥、工青妇团等工作。

  分管部门:人事科、财务科、安全监督科、机关党委(党建办、文明办)。

  联系单位:交通运输安全中心(平安办)、邮政业安全中心、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中心。

  三、章绍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交通统计、协调推进陆岛交通码头、港口建设、建设项目审计、行政审批、营商环境等工作。

  分管部门:综合规划科、港建科、审计科、审批科。

  联系单位:省福州港口发展中心宁德分中心。

  四、汤建文(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负责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协调推进及市高指日常工作。

  联系单位:市交通建设发展中心。

  五、付佛弟(市纪委监委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局党组成员):主持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工作。

  六、尤信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普通公路建设市场秩序管理、乡村振兴、工程技术、质量监督、协调推进漳湾临港物流园区及周边开发项目建设等工作,负责漳湾临港物流园指挥部日常工作。

  分管部门:建设管理科(含市县乡公路发展中心、交通工程技术中心、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中心)

  七、李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行业体制改革、政策法规、交通综合执法、道路水路运输管理和市场监管、运输场站项目协调推进、车辆检测、交通科技、行业疫情防控、地方海事、交通战备、交通运输应急保障(含防台防汛)及交通检疫组日常事务等工作。

  分管部门:政策法规科、运输管理科、地方海事科。

  联系单位: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内河航运搜救中心、市军民融合办公室、交通运输协会,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八、颜忠甲(三级调研员):负责水路运输工作。

  联系单位:水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九、黄界水(四级调研员):负责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工作。

  十、王述利(市纪委监委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四级调研员):协助付佛弟同志开展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工作。

  十一、雷腊平(四级调研员):负责综合协调、应急、机关效能、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内部规章制度建设、机关行政后勤和信息化发展等工作;协助李健副局长开展其日常工作。

  分管部门:办公室(总值班室)

  联系单位:交通通讯信息中心。

  十二、李锦长(四级调研员):协助分管普通公路建设市场秩序管理;协助尤信恩副局长开展其日常工作。

  十三:叶琛(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主任):协助李健同志负责道路运输行业管理工作。

  十四:占斌(市水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主任):协助颜忠甲同志负责水路运输行业管理工作。

  局领导实行一岗双责,并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党风廉政建设、综治平安、信访、生态环境保护、效能管理工作,承担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党风廉政建设、综治平安、信访、生态环境保护、效能管理、疫情防控第一责任。

  局分管领导之间实行AB角制,具体为:徐小苗与颜忠甲互为AB角;章绍森与汤建文互为AB角;尤信恩与李锦长互为AB角;李健与雷腊平互为AB角;同时,各分管领导还承担党组书记、局长委托交办的有关工作。各分管领导继续按市级安全生产指导服务的通知精神,包县(市、区)开展指导服务工作。

  以上分工未述及的工作事项及今后新增的工作事项,均以其牵头部门、临时机构办公室所在部门,分别归相关局领导负责。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本部门重要文件、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文电、会务、机要、保密、信访、档案、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和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负责局机关行政后勤工作。联系电话:0593-2822592、传真:0593-2098301。

  2.人事科。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险以及劳动保护、行政奖惩、计划生育、党群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局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交通运输系统科级干部的任免、考核、管理的有关工作。管理规定范围内的干部人事档案。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和检查局直单位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检查、监督交通行业执行劳动法规情况。负责组织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劳动工资统计和职工劳动过程中伤亡情况以及职业病的调查、报告、统计和处理工作。参与组织交通行业技师考评上报及工人技术等级考核鉴定工作。负责落实知识分子政策、专业技术职称、人才交流、智力引进和对外劳务合作。负责局机关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审核和办理交通运输系统出国(境)的报批手续。负责交通行业社会团体的管理工作。负责交通人事问题来信来访的处理工作。负责指导交通行业教育工作;负责指导、协调交通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拟订本系统交通行业教育发展规划,开展交通行业人员素质教育,指导交通系统各类干部的成人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和各类培训工作。联系电话:0593-2072116、传真:0593-2098301。

  3.政策法规科。指导公路、水路交通行业法治建设,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局内外有关交通法规的协调工作;组织开展政策研究,起草有关政策文件;指导公路、水路交通行业执法监督检查,负责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办理交通行政复议案件;指导公路、水路交通行业体制改革和执法队伍建设,负责全市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资格审查和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的核发、年审工作。负责全市交通行政执法制服及其标志的核发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交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受理本市交通行业行政执法来信来访,负责查办、核实、反馈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公路路政管理工作。承担市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乱”工作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联系电话:0593-2768037、传真:0593- 2768037。

  4.财务科。贯彻执行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相关投融资政策;负责交通行业财务会计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全市交通财务会计规章制度,并检查督促各项制度和执行情况。组织编制全市交通行业财务计划和事业预算,定期考核、检查,分析各项财务指标,综合编制企事业会计决算。管理外汇、信贷、税收及利用外资有关的财务工作。负责各种票证保管、认领、使用、销毁的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行政事业型收费的管理工作。负责交通基础设施专项建设资金的筹集工作,拟订资金使用计划,负责交通年度资金调配计划。联系电话:0593-2861170、传真:0593-2861170。

  5.审计科。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预算内、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以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审计工作;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建设项目的审计工作;负责交通专项资金征收、使用及管理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领导人员的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的评审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行业内部审计工作。联系电话:0593-2821800、传真:0593-2821800。

  6.审批科。归口负责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工作。受理交通运输行政审核审批项目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负责督促相关单位和部门对受理项目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核工作。牵头召集有关单位研究相关审核审批事项联席会议,议定审核审批事项,编写会议纪要。联系电话:0593-2250387、传真:0593-2250388。

  7.港建科。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港口建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参与港口基础设施建设有关事宜;参与协调港口规划、建设、发展、运行中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具有战略意义的港口岸线资源开发利用、港口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集疏运体系建设、通关服务、规费政策等港口发展中的重大事项有关建议;承担市港口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联系电话:0593-2768035、传真:0593-2786006。

  8.安全监督科。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有关制度和应急预案;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承担综合协调、指导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公路、水路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联系电话:0593-2875107、传真:0593-2768061。

  9.综合规划科。拟订并组织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交通运输总体规划;参与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按规定指导交通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对公路、水路项目立项、可研审批或核准提出初审意见并组织开展项目后评价工作;研究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资金安排的建议,提出利用外资和社会资金投资的规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公路、水路交通运行情况,承担有关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开展交通扶贫工作;负责联系、协调铁路、民航管理机构;参与道路、水路规划建设与铁路、民航规划建设衔接工作。联系电话:0593-2768035、传真:0593-2786006。

  10.建设管理科。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的监管工作;承担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设计、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管工作;组织交通建设项目中重大技术问题的审核,协调交通建设工程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市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该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农村公路管理工作;参与港口、铁路、地方民用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关事宜。负责全市专养公路有关涉路行为的行政许可工作;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公路养护和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组织制定全市公路养护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公路养护生产与管理相关制度,标准、办法等;参与全市公路养护计划编制工作;负责公路养护检查监督、考核评比工作。联系电话:0593-2768039、传真:0593-2830164。

  11.运输管理科。负责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起草全市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组织实施道路、水路运输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负责城市客运、出租汽车、汽车租赁等的指导协调工作;负责全市公路运输线路、运营车辆、运输场站等管理工作;负责车辆(不含拖拉机)维修、运营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不含拖拉机)驾驶员培训机构和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负责水路运输及其辅助性经营的监督管理;负责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的审核工作,负责汽车出入境运输的有关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运输与紧急客货运输;参与组织实施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推进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科技、信息化发展工作:组织协调交通行业重大科技、信息化项目研究、推广工作;按规定承担公路、水路交通行业有关标准、计量、质量工作;按规定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标准协调工作;指导协调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和自主创新。归口协调交通系统对台工作。联系电话:0593-2768016、传真:0593-2768016。

  12.地方海事科。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内河船舶登记、内河船舶及渔业船舶检验等水路交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负责指导渡口渡船、城市轮渡运输管理工作;参与内河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和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实施内河水上交通管制、防止污染,水上消防和救助打捞;负责指导全市内河船舶检验的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船用产品的认可和检验;负责内河船员的适任资格审查、培训、考试、发证管理,负责对内河船舶登记、船用产品检验、船厂适验工作的监督指导;负责渔业船舶检验监督管理和行业指导工作;组织渔业船舶检验人员的业务学习培训;承担船长大于等于12来或主机功率大干等于44.1kW国内航行作业渔业船舶的监督检验和设计图纸的审查工作;依法对渔业船舶及其产品进行检验,对渔业船舶修造厂及设计单位实施监督管理;开展渔业船舶建造企业技术及标准船型评价工作。联系电话:0593-2098969、传真:0593-2098969。

  (二)直属单位

  1.宁德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单位类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副处级)

  负责人:叶琛

  联系方式:0593-2822451

  邮编: 352100

  电话:0593-2822451

  传真:0593-2879570

  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道路运输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城市客运(含城市公共汽电车、出租汽车、汽车租赁)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参与起草道路运输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城市客运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标准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道路运输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城市客运行业有关改革工作。

  (二)参与编制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参与编制道路运输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城市客运等专项规划,提出客货运站(场)和公路运输枢纽建设等年度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参与协调道路运输、城市客运与水路、铁路、民航等运输方式的衔接,推动城乡交通一体化和综合运输体系建设。

  (四)承担全市道路运输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城市客运行业管理的事务性工作。参与组织实施道路运输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城市客运许可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承担道路运输行业审批、备案等事务性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春运和节假日期间道路运输保障工作。

  (五)负责协调推进全市道路运输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城市客运行业的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新旧业态统筹发展工作。具体负责城市客运行业转型升级、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以及巡游出租汽车与网约车融合发展等推进工作。

  (六)组织、协调全市交通运输现代服务业推进工作;承担其政策研究、项目推进、动态通报、综合评估等事务性工作。

  (七)承担全市城市公共汽电车、出租汽车、汽车租赁等行业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八)承担全市道路客货运场(站)行业管理的事务性工作;负责道路客货运站站级核定管理的指导工作。

  (九)承担全市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的事务性工作;承担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十)承担全市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行业管理的事务性工作;参与全市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全市道路运输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城市客运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十二)承担国家重点物资道路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军事和抢险救灾物资等的运输以及国防动员的有关事务性工作;参与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的事务性工作。

  (十三)承担全市道路运输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城市客运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事务性工作;按规定组织或参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参与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十四)承担全市道路运输、城市客运行业省级补助计划的项目审核、绩效监督和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十五)承担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监管体系、考核、通报,以及卫星定位运营服务商备案的事务性工作;依托省级卫星定位公共服务平台对全市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运行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数据分析、综合运用。

  (十六)承担全市道路运输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城市客运行业科技、教育和信息化事务性工作;具体组织实施信息化的计划、需求和应用工作;承担全市道路运输、城市客运行业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事务性工作;承担行业新技术新设备推广应用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的机动车环境污染实施监督管理及应当报废的营运机动车的淘汰等行业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2.宁德市水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宁德市地方海事发展中心)

  单位类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副处级)

  负责人:占斌

  联系方式:0593-2072011

  邮编: 352100

  电话:0593-2072011

  传真:0593-2072012

  单位职责:

  (一)承担水路运输管理和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行政辅助职能。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水路运输、内河水上交通安全、船舶检验等水路交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三)参与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参与编制水路运输、交通物流业发展等相关专项规划以及提出年度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水路运输统计、经济运行分析和信息发布工作。

  (四)参与水路交通国际合作交流以及相关对台运输工作;参与协调水路运输与道路、铁路、民航、管道等运输方式的衔接;具体组织开展全市水路运输市场信誉体系建设。

  (五)负责指导内河渡口渡船运输管理工作,参与内河渡口渡船更新改造工作;具体实施国家重点物资水路运输与紧急客货运输、军事和抢险救灾物资等的运输以及国防动员的有关工作。

  (六)负责指导全市水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处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本系统平安建设工作。

  (七)负责内河船舶和水上设施检验,按照规定权限负责船用产品的认可和检验。

  (八)负责全市水路运输及岛际、农村水路客运等补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负责具体实施征收内河船舶港务费、船舶检验费和其他交通行政事业性收费。

  (九)负责实施全市水路运输行业科技、教育和信息化管理;组织实施全市水路运输行业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3.宁德市交通建设发展中心

  单位类别:事业单位(副处级)

  负责人:李荣忠

  联系方式:0593-2768001

  邮编:352100

  电话:0593-2768001

  传真:0593-2768002

  单位职责:配合市交通主管部门履行高速公路建设的日常工作协调和管理职责(含高速公路项目运营收费期结束后的路产、路权管理),制定全市高速公路建设发展中长期规划编制和项目前期工作,指导监督全市高速公路招投标、征迁安置、建设环境、工程质量、工程安全、工程进度、生态环保、廉政建设、科研创新等职责的技术性、辅助性和服务性工作;重新划分为公益一类。

  4.宁德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单位类别:事业单位(副处级)

  负责人:李健(兼)

  联系方式:0593-2766019

  邮编: 352100

  电话:0593-2766019

  传真:0593-2766016

  单位职责:

  (一)负责组织全市道路运输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路产路权保护、货物超限运输、内河水路运输及内河水路运输辅助业务、内河通航水域秩序、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

  (二)负责组织查处全市交通行业违法违规行为。

  (三)对县(市、区)级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四)负责组织协调重大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任务及跨区域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

  (五)负责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的安全监管工作,协助或参与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六)完成依法交办的其他任务。

  5.宁德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下设九个县(市、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单位类别:事业单位(副处级)

  负责人:黄界水

  联系方式:0593-2822640

  邮编: 352100

  电话:0593-2822640

  传真:0593-2835256

  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公路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配合主管部门组织制定全市普通公路行业有关战略、行业政策、法规、规划、标准。

  (二)配合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全市普通国省道管理养护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本辖区管养公路的管理养护,承担本辖区公路小修保养和养护工程的实施。

  (四)配合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普通国省道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核审批、工程招标、资金拨付和完工验收等基本程序,履行养护专项工程项目有关职责。

  (五)组织指导实施全市普通国省道公路和桥隧的定期监测和评定;负责本辖区管养桥梁、隧道的养护管理和作业。

  (六)负责全市普通国省道公路路网监测、运营和公共服务,执行上级调度指令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建立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储备(公路战备保障),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七)负责全市普通国省道公路路政事务和全市普通国省道公路服务设施的建设、服务、管理;组织开展路产登记和养护巡查工作;协助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开展工作。

  (八)负责全市普通国省道公路养护管理安全生产监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等事务性工作;协助或参与安全生产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九)负责公路科学技术研究和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运用,组织科技交流和专业人才培训;实施全市普通国省道公路行业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负责全市普通国省道公路信息收集和公路交通流量监测,为地方政府制定公路交通发展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6.宁德市交通运输安全中心

  单位类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正科级)

  负责人:

  联系方式:0593-2875107

  邮编: 352100

  电话:0593-2875107

  传真:0593-2768061

  单位职责:在市交通运输局领导下,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开展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政策调研;协助配合做好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有关制度拟订;配合做好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公路、水路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配合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协助指导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

  7.宁德市交通通讯信息中心

  单位类别:事业单位(正科级)

  负责人:詹勇清

  联系方式:0593-2072355

  邮编: 352100

  电话:0593-2072355

  传真:0593-2098301

  单位职责:担负全省营运车辆推广应用卫星定位安全系统宁德管理分中心正常运营维护;负责全市交通通讯信息化建设技术管理工作,推进交通信息化建设;负责对交通系统干部职工电子政务信息、计算机、从业资格的培训。

  8.宁德市交通工程技术中心

  单位类别:事业单位(正科级)

  负责人:蒋万希

  联系方式:0593-2768018

  邮编: 352100

  电话:0593-2768018

  传真:0593-2768032

  单位职责:参与审查新建项目前期工作,各阶段技术把关、咨询及规划指导和养护工程的相关技术处理等;组织对交通科研项目课题的认证管理及新技术推广应用,对发现的技术问题进行鉴定及处理;负责专家库的管理;参与对在建工程项目质量、进度、安全生产的管理监督;参与工程交竣工及项目的后评估工作。

  9.宁德市内河航运搜救中心

  单位类别:事业单位(正科级)

  负责人:占斌

  联系方式:0593-2072011

  邮编: 352100

  电话:0593-2072011

  传真:0593-2072012

  单位职责:承担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突发事件搜救、船舶大面积污染水域应急处置、交通安全电子监控等相关技术性、辅助性、事务性工作。

  10.宁德市县乡公路发展中心

  单位类别:事业单位(正科级)

  负责人:汤卫东

  联系方式:0593-2768039

  邮编: 352100

  电话:0593-2768039

  传真:0593-2830164

  单位职责:承担全市县乡公路规划、建设、养护等相关技术性、辅助性、事务性工作。

  11.宁德市公路应急抢险保障中心

  单位类别:事业单位(正科级)

  负责人:

  联系方式:0593-2822886

  邮编:352100

  电话:0593-2822886

  传真:0593-2829052

  单位职责:承担全市公路应急抢险救援等相关技术性、辅助性、事务性工作。

  12.宁德市机动车辆综合性能检测中心

  单位类别:事业单位(正科级)

  负责人:郑小平

  联系方式:0593-2868973

  邮编: 352100

  电话:0593-2868973

  传真:0593-2868973

  单位职责:

  (一)对在用运输车辆的技术状况进行检测诊断,提供车辆等级划分技术依据,为营运客货车、危险品运输车辆、出租车、旅游车安全技术保障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二)对汽车维修行业的维修车辆进行质量检测,为道路运管部门提供车辆技术状况报告和各维修企业的维修质量报告;

  (三)接受交通、公安、环保、商检、计量和保险等有关部门的委托,对车辆改装、改造、报废及其有关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科研成果等项目进行检测,提供检测服务;

  (四)为农村客运车辆提供检测,为其市场准入提供技术参数和技术保障;

  (五)开展新增客车等级核查评定,确定客运车辆的技术配置和要求,核实客运车辆的级别,为客运车辆制定票价提供技术依据和技术参数;

  (六)开展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和农村道路客运达标车辆核查工作,为新增营运车辆燃料消耗出具燃料核查报告和农村道路客运达标核查报告,为营运车辆市场准入把好节能减排关。

  13.宁德市邮政业安全中心

  单位类别:事业单位(正科级)

  负责人:林海铭

  联系方式:0593-2356966

  邮编: 352101

  电话:0593-2356966

  传真:0593-2865505

  单位职责:承担我市邮政业运行安全监测和应急处置等相关辅助性、事务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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