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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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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录时间: 202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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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机构职责 

  宁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市工信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市工信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工业和信息化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高质量发展的规划、计划及政策措施,指导、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参与拟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负责监测分析全市经济运行态势,并发布相关信息。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工业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建立并组织实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运行调度机制和工业经济运行应急调度机制。牵头协调各种交通运输方式及重点物资和重要工业物资的铁路运输。根据应急响应需要,组织协调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生产与调运。

  (三)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我市工业行业发展、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负责提出工业和有关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方向,按规定负责管理工业和有关信息化投资项目,指导推进企业技术改造,依法参与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和有关信息化投资项目利用政府资金的政策及使用管理办法。负责拟定指导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牵头承担民营企业产业项目对接。按规定指导、推进工业和有关信息化宁台、宁港、宁澳及“一带一路”(国际产能合作)等产业交流与合作。负责指导、推进工业和有关信息化龙头企业、产业集群发展,指导、协调全市工业产业园区(基地)建设。

  (四)负责相关能源行业管理。负责监测分析能源运行情况并发布能源信息。衔接能源生产和供需平衡,协调解决能源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市电力市场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建议。负责煤炭、电力、成品油、天然气等能源产品的应急保障工作。负责全市电力运行与调度管理。负责天然气调度及陆上长输油气管道设施保护监管。依法负责发电企业并网运行条件审查。依法承担电力设施保护行政执法工作。配合省工信厅做好总装机 5 万千瓦以上水电站建设和行业管理工作,并配合指导和监督其落实生态下泄流量要求。

  (五)负责全市节能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节能监察。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绿色制造、清洁生产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等工作。指导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依法承担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六)负责材料工业、石化工业、装备工业、消费品工业、电子信息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等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标准和产业政策。指导行业质量和品牌工作。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依法管理稀土资源综合开发和合理利用。协助省工信厅开展民爆器材行业管理和生产销售环节安全监管。按分工负责化工建设工程涉及的相关质量监督管理。

  (七)负责传统工艺美术行业管理。承担组织和指导工艺美术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有关工作。

  (八)负责指导、服务企业改革与发展。牵头拟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引导和支持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培育发展“单项冠军”“隐形冠军”“专精特新”企业。推动产融合作。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九)负责牵头协调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承担指导、协调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和企业创新能力建设有关工作。指导和推动产学研联合,组织实施重大产业示范工程。

  (十)负责协调、指导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推进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统筹规划、指导、推进现代物流、工业设计等发展。

  (十一)负责指导全市信息产业发展。统筹、规划、协调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作。协调推进工业互联网、工业数字经济、物联网和信息消费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二)负责有关信息化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

  1.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依法逐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

  2.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更好发挥政府规划指导、政策引导、协调服务作用。

  3.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加强工业和有关信息化领域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4.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不断完善现代产业体系,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能源管理的职责分工。市工信局负责相关能源行业管理,组织实施能源行业规范,规范能源市场运行秩序,监测分析能源生产、使用情况,提出能源综合调控目标,负责电力、煤炭等能源的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与协调,负责全市电力市场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负责组织煤、电、气及其他重要物资的供需衔接、调度及陆上长输油气管道设施保护监管,负责电力应急管理。市发改委负责研究拟定全市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布局和政策措施及相关体制改革建议,衔接平衡能源行业规划与行业政策,审核、转报、安排能源重大项目,协调能源重大项目建设和前期工作,统筹负责天然气规划、基础设施建设。

  2.关于盐业管理的职责分工。市工信局负责全市盐业行业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盐业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组织编制实施我市盐业发展规划,配合市发改委完善食盐储备管理制度,承接省工信厅交办的有关盐业工作。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市级政府食盐储备管理相关工作。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食盐质量安全监管相关政策文件,承担食盐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督管理,保障食盐质量安全,负责指导、监督、协调全市盐政执法工作,负责组织查处跨区域或重大食盐违法案件,推进食盐信用体系建设等。

  3.关于信息化的职责分工。市委网信办主要负责网络安全工作,协调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网络新技术应用监督管理,负责信息化重大突发事件与有关应急工作。市工信局具体负责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业,以及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工作。市发改委统筹负责信息化产业、数字经济发展和信息化项目建设等工作。

  4.关于矿井关闭监管的职责分工。市发改委负责对不符合有关矿区总体规划等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市工信局负责对不符合有关矿山工业发展规划和生产开发规划、不符合产业政策、布局不合理等矿井的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对无采矿许可证和超越批准范围开采、资源接近枯竭、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等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对破坏生态环境、污染严重、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市应急局负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市发改、工信、应急、生态环境等部门应当将相关矿井关闭与监督情况及时抄送市自然资源局。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会同市发改、工信、应急、生态环境等部门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我市废弃矿井治理工作。

  5.关于动漫和网络游戏管理的职责分工。市工信局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等。市文旅局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的市场监管及依法对动漫、网络游戏产品内容审查。

  6.关于工矿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分工。市应急局负责工矿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市工信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相关职责,配合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具体为:市应急局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行业市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等。市工信局负责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

  7.关于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的职责分工。市住建局牵头负责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建立由住建、工信、应急、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协调配合机制。具体职责分工如下:市住建局负责化工建设工程涉及的建筑安装工程(含土建、建筑电气、暖卫、通风、给排水)质量监督管理。市工信局负责化工建设工程涉及的工业安装工程(含设备、工业管道、电气、仪表安装及防腐绝热)质量监督管理。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化工建设工程涉及港口码头等水工建筑物质量监督管理。市应急局负责化工建设项目(危化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化工建设工程安装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

  二、机构信息 

  办公地址:宁德市蕉城区署前路14号3号办公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邮政编码:352100

  办公电话:0593-2822281

  值班电话:0593-2822142

  传  真:0593-2822919

  网  址:http://gxj.ningde.gov.cn/

  三、领导简介

1.韦芝富(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局全面工作。

2.姜奇忠(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

负责政策法规、综治、行政审核审批、减轻企业负担、相关能源行业管理、节能监察、资源综合利用等工作,牵头绿色经济、工信领域环保相关工作。

分  管:法规和审批科(市减轻企业负担办公室)、能源科(市电力执法办公室、电力应急办公室)、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科、节能中心。

3.张辉(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装备工业和民爆器材行业管理、离退休干部管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电子信息产业、软件与服务业、信息化等工作,“一带一路”(国际产能合作)有关工作,牵头数字经济相关工作,联系对接市新能源汽车产业服务专班。

分  管:装备工业科、电子信息与软件服务业科、信息化推进科、老干部工作科。

4.章彤(驻局纪检监察组长、党组成员)

负责驻局纪检监察组全面工作。

5.陈小平(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行政后勤、机关效能、信访、网络安全、机要保密、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建设、财务管理、企业改革与发展、中小企业发展、生产服务业、工业旅游、工业文化等工作,牵头人才及就业相关工作,联系对接市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

分  管:办公室、中小企业科、计划财务科、生产服务业科、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公室)、产业服务中心。

6.王振(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宣传思想、人事、项目投资管理及技术改造等工作,牵头闽台融合、精神文明建设、扶贫、群团组织相关工作。

分  管:机关党委、人事科、投资和规划科。

7.雷彪华(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负责产业协调、产业融合、产业协同、产业升级、产业招商对接、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业产业园区(基地)建设、技术进步、行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原材料和消费品行业管理、医疗物资保障以及不锈钢新材料产业发展、项目服务和招商等工作,牵头海洋经济、对外产业协作、市不锈钢新材料产业服务专班相关工作,联系对接市铜材料产业服务专班。

分  管:产业协调科、原材料与消费品工业科、科技科、局不锈钢办。

8.黄鹏耀(副局长)

负责综合材料、新闻宣传(对外宣传)、经济运行、产业安全生产协调指导以及锂电新能源产业发展、项目服务和招商对接等工作,牵头工信领域安全生产、市锂电新能源产业服务专班相关工作。

分  管:综合科、经济运行科、局锂电办、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服务中心。

9.黄仕华(二级调研员)

协助负责技术进步、行业技术人才等工作。

协  管:科技科。

10.缪明华(二级调研员)

协助负责电子信息产业、软件与服务业、信息化等工作,协助牵头数字经济相关工作。

协  管:电子信息与软件服务业科、信息化推进科。

11.卢必德(四级调研员)

协助负责生产服务业、工业旅游、工业文化等工作。

协  管:生产服务业科。

  四、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

  主要职责: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行政事务。承担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电子政务、政务公开、效能、提案议案受理、安全保卫和信访等工作。起草局机关重要文件。负责局机关行政后勤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有关工作。

  联系电话:0593-2822281,0593-2822091

  传  真:0593-2822919

  2.综合科

  主要职责:综合分析工业和有关信息化经济运行和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发展战略。研究拟定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促进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对工业和有关信息化调控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负责局机关研究课题管理,组织和承担重大课题研究。起草局机关重要报告和领导讲话,负责全局资料综合和信息汇总。负责宣传、编发内刊及政务信息工作。

  联系电话:0593-2823813

  传  真:0593-2822919

  3.法规和审批科(市减轻企业负担办公室)

  主要职责:组织、参与起草我市工业和有关信息化领域政策和规范性文件。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指导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牵头开展局机关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指导全市工信系统法制工作,统筹推进、监督检查局机关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局机关综治(平安单位)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局机关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相关工作制度,负责局机关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办理省工信厅委托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承担减轻企业负担的综合协调工作。

  联系电话:0593-2938659

  传  真:0593-2822919

  4.计划财务科

  主要职责:按规定负责编制局机关预决算草案,制定完善具体的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监督、管理行政事业经费和专项资金使用,协助财政部门组织开展专项资金绩效检查。按财务规定编报各类财务报表。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以及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中的财务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593-2870385

  传  真:0593-2822919

  5.经济运行科

  主要职责: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并发布相关信息,协调解决运行中的有关问题。拟定工业运行调控目标、意见和措施,负责全市工业总量平衡。建立并组织实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运行调度机制和经济运行应急调度机制,牵头组织协调煤、电、油、气、运及其他重要物资的保障和应急调度。根据应急响应需要,组织协调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生产与调运。指导产业安全相关工作。牵头协调各种交通运输方式及重点物资和重要工业物资的铁路运输。

  联系电话:0593-2822728,0593-2533967

  传  真:0593-2822919

  6.投资和规划科

  主要职责: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我市工业和有关信息化发展规划。提出工业和有关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方向,监测分析投资状况。按规定负责管理工业和有关信息化企业投资项目。协调解决重大工业项目建设有关问题。负责全市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工作。指导推进工业和有关信息化龙头企业发展。指导推进工业基础能力提升。协助省工信厅按规定组织国家进口设备税收优惠申报工作、办理工业和有关信息化限额以下企业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依法监督管理权限范围内的项目建设招投标工作。按规定指导、推进工业和有关信息化宁台、宁港、宁澳产业合作与交流。

  联系电话:0593-2822813

  传  真:0593-2822919

  7.产业协调科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指导、协调、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承担牵头协调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有关工作。牵头承担民营企业产业项目对接,负责拟定相关政策措施。指导相关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指导、协调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指导、推进产业集群发展,指导、协调全市工业园区产业基地建设。负责拟定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促进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深度融合,推进产业协作配套工程建设。承担组织、指导工业和有关信息化对外合作与交流的具体事务。组织、协调、指导和服务产业协同发展。

  联系电话:0593-2872909,0593-2363698

  传  真:0593-2822919

  8.科技科

  主要职责:贯彻实施有关产业技术提升和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承担指导、协调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和企业创新能力建设有关工作。指导和推动产学研联合,组织实施重大技术开发产业化示范项目。指导推进全市工业企业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开发和推广应用工作。协调推进工业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行业质量品牌提升、知识产权、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联系电话:0593-2830022

  传  真:0593-2822919

  9.中小企业科

  主要职责:负责指导和服务企业改革与发展。牵头拟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分析中小企业发展情况,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服务机制,指导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产融合作。指导、推动中小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牵头组织开展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遴选、培养、管理和服务工作。完成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人才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593-2863157

  传  真:0593-2822919

  10.能源科(市电力执法办公室、市电力应急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电力、煤炭等行业管理,负责监测电力、煤炭发展情况并发布相关信息。衔接电力的生产和供需平衡,协调解决电力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市电力市场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提出电力价格调整建议。负责全市电力运行与调度管理、发电企业并网运行条件审查。负责制定电力市场运行相关规则。加强电力交易机构市场行为管理,完善市场服务功能。承担全市电力设施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全市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牵头组织查处危害电力设施的重大违法行为。依法承担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承担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配合省工信厅做好总装机5 万千瓦以上水电站建设和行业管理工作,并配合指导监督其落实生态下泄流量要求。

  联系电话:0593-2820316

  传  真:0593-2822919

  11.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科

  主要职责:组织拟定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促进清洁生产、绿色制造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察、监督管理。依法开展节能、循环经济、超能耗限额清洁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推动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开展绿色制造和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组织开展超能耗限额清洁生产审核。指导资源综合利用工作。

  联系电话:0593-2870165

  传  真:0593-2822919

  12.装备工业科

  主要职责:承担装备工业、民爆器材行业管理工作,跟踪行业发展态势,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组织实施产业政策,拟定相关行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产业政策建议,引导行业优化布局,促进技术进步与结构调整。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吸收再创新。负责工业和有关信息化领域“一带一路”(国际产能合作)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装备制造业和民爆器材行业法规规章以及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协助省工信厅开展民爆产品生产许可证、销售许可证申报及年检的初核,协助省工信厅开展民爆产品的生产管理。依法承担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联系电话:0593-2078656

  传  真:0593-2822919

  13.原材料与消费品工业科

  主要职责:承担钢铁、有色、稀土、石油(不含原油、成品油流通管理)、天然气、化工、轻工、纺织、食品、医药、盐业、传统工艺美术等行业管理工作,跟踪行业发展态势,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组织实施产业政策,拟定相关行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产业政策建议,引导行业优化布局,促进技术进步与结构调整。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法规规章以及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按规定组织协调、指导稀土综合开发和合理利用。负责承办我市《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有关事务,按规定负责管理有关监控化学品的生产、销售、储存、使用等。负责天然气供需衔接、调度及陆上长输油气管道设施保护监管。按分工负责化工建设工程涉及的相关质量监督管理。承担国家医药工业统计相关工作。依法承担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联系电话:0593-2823092

  传  真:0593-2822919

  14.电子信息与软件服务业科

  主要职责:承担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集成电路设计和信息服务业行业管理工作,跟踪行业发展态势,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组织实施产业政策,拟定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产业政策建议,引导行业布局,促进技术进步与结构调整。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法规规章以及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协调系统装备、微电子等基础产品的开发与生产,协调有关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协调推进软件产品研发、应用、产业化。指导软件产品有关评测工作。推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等。负责行业经济技术信息统计、汇集、整理和上报工作。依法承担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联系电话:0593-2860057

  传  真:0593-2822919

  15.信息化推进科

  主要职责:负责推动我市工业和有关信息化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与共享,推进信息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负责推进工业互联网、工业数字经济、物联网和信息消费工作。促进工业领域电子商务建设。指导、规划、协调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指导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制造业融合。

  联系电话:0593-2860057

  传  真:0593-2822919

  16.生产服务业科

  主要职责:指导、协调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工作,推进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发展服务型制造,推动工业企业模式创新。牵头拟定并组织实施现代物流发展战略、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指导、推进工业文化、工业旅游、工业设计发展和工业遗产保护等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工业和信息化的会展活动。

  联系电话:0593-2522381

  传  真:0593-2822919

  17.人事科

  主要职责: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出国(境)政审等工作。承担组织和指导工程技术、经济、工艺美术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有关工作。指导工业、信息产业等行业协会工作。

  联系电话:0593-2860150

  传  真:0593-2822919

  18.机关党委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推进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社会组织党的建设。

  联系电话:0593-2822280

  传  真:0593-2822919

  19.老干部工作科

  主要职责: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联系电话:0593-2072558

  传  真:0593-2822919

  (二)直属单位: 

  1.宁德市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服务中心

  单位类别:事业

  负责人:蔡晓巍

  联系方式:0593-2823813

  邮编:352100

  传真:0593-2822919

  单位职责:协助市工信局推动企业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产学研”联合;承担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点建设项目的相关前期咨询工作;为企业信息化和工业管理体系认定工作提供咨询指导;承担新建重大项目的前期协调服务工作。

  2.宁德市产业服务中心

  单位类别:事业

  负责人:王芳芳

  邮编:352100

  传真:0593-2822919

  单位职责:承担本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大产业基地、产业集群和产业园区建设的前期协调服务工作;协助市工信局研究拟订产业发展政策措施;承办工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3.宁德市节能中心

  单位类别:事业

  负责人:林廷兴

  联系方式:0593-2870165

  邮编:352100

  传真:0593-2822919

  单位职责:承担节能监测工作,提供实施市政府节能主管部门下达的节能监测计划等事务性工作;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的技术审查、用能单位能源审计、节能规划评审和超能耗限额清洁能源生产审核等技术性工作;组织开展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推广应用,指导用能单位开展绿色制造、技术改造、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和淘汰落后产品、工艺、设备;组织开展节能技术宣传和业务培训,开展节能监测的技术和学术交流活动。

  4.宁德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单位类别:事业

  负责人:郭源

  联系方式:0593-2567010

  邮编:352100

  传真:0593-2822919

  单位职责:为我市中小企业提供信息查询、技术创新、质量管理、管理咨询、企业辅导、市场开拓、人员培训等服务。承担宁德市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交换与共享平台的日常运营、更新维护及数据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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