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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信访局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蚌埠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2024〕31号)和《中共蚌埠市委办公室、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蚌埠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蚌办发〔2024〕7号),制定本规定。
组建市信访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由市委社会工作部统一领导。不再保留合署办公的市委信访局与市政府信访局。
一、主要职责
(一)处理群众向市委、市政府、市领导、市信访局提出的来信来访事项,办理申请市政府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及时准确地向市委市政府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有关方针、政策的建议。
(二)承办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向基层和部门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三)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集体赴京去省来市信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检查、协调市直各部门和县、区的信访工作。
(四)指导全市信访业务工作;总结推广全市各县区和市直部门信访工作的先进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组织实施全市信访工作目标管理的考核、奖惩;了解并掌握全市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
(六)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协调信访工作对外交流。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曹凌路1号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电 话:0552-3124163
信访投诉咨询电话:0552-3125001
网 址:https://xfj.bengbu.gov.cn
邮 编:233000
邮 箱:sxfj4163@163.com
三、领导分工
张领同志主持市信访局全面工作。
庞士生同志负责党建、宣传(中心组学习)和意识形态、网络舆情、网络意识形态、国家安全(人民防线)、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编制、机要、保密、财务、乡村振兴、政务公开、工会、法治建设、法宣、普法、依法行政、双拥、计划生育、文明创建、网络安全及局机关日常工作管理、市复查复核工作。分管办公室、市复查复核办。
何啸黎同志负责办信和网上投诉工作。分管办信科、网信中心。
夏孟贤同志负责群众来访接待、进京赴省来市接劝返,扫黑除恶,平安建设,督查督办工作。分管接待科、督查督办科、驻京、驻省工作组、机关党总支。
四、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协调组织局机关日常工作;公文处理;重要会议组织;有关文件和文稿的起草;政务、值班信息的综合与报送。
负责财务管理;接待联络工作;机要、印章、保密、档案、车辆保障工作。
负责制定局机关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机关的机构编制、人事工作、劳动工资管理;制定局机关干部和全市信访干部的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协调和办理信访工作外事活动.
承办省信访局对口处室安排的工作;
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刘颍,联系电话:0552-3124163;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办公地址:蚌埠市曹凌路1号(邮编233000)。
(二)接待科(群众来访接待中心)
负责到市委、市政府来访群众的接待、转送、立案、交办;协调处理基层、部门接待来访中遇到的复杂问题.
负责收集整理全市来访情况统计、综合、报送、动态分析;负责群众来访接待工作方面的文稿起草;承办重大疑难来访问题和重要来访情况的摘报、专报,定期综合分析。
负责做好市领导信访接待日和约访约谈相关工作,并做好市领导信访接待日批示件的督查督办。
负责全市信访系统接访工作的业务指导;维护来访秩序。
承办省信访局对口处室安排的工作;
负责人:熊文斌,联系电话:0552-3123977;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办公地址:蚌埠市曹凌路1号(邮编233000)。
(三)办信科(网上投诉中心)
负责上级信访部门转送、交办和本局收阅的人民来信办理工作。
承办上级信访部门转送、交办的网上投诉,省长信箱,手机、微信信访业务和本局接收的网上投诉,手机、微信信访业务。
定期开展网上信访业务宣传工作。
承办省信访局对口处室安排的工作;
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戴娜,联系电话:0552-3124152;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办公地址:蚌埠市曹凌路1号(邮编233000)。
(四)督查督办科
负责中央、省、市信访工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负责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接访约访事项的督查督办。
负责上级交办的重点信访事项交办、督办、总结上报工作。
负责对基层和部门办理重要信访事项进行检查、协调、督导;负责对全市信访系统督查督办工作的业务指导。
承办省信访局对口处室安排的工作;
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梅开静,联系电话:0552-3139325;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办公地址:蚌埠市曹凌路1号(邮编233000)。
(五)市复查复核办公室
负责来市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工作,并负责对全市复核终结信访事项的综合、通报和上报;全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的督查、业务指导;
协调推进依法分类处理相关工作。
负责全市信访事项的评议、听证工作。
承办省信访局对口处室安排的工作;
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李乐鹏,联系电话:0552-3116299;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办公地址:蚌埠市曹凌路1号(邮编23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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