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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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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财政局(蚌埠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蚌埠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2024〕31号)和《中共蚌埠市委办公室、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蚌埠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蚌办发〔2024〕7号),市财政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挂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牌子。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地方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市与县区、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负责管理全市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市级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市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市级预决算公开。

(三)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承担彩票管理有关工作。

(四)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国库集中收付相关制度办法,指导和监督市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市级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政府财务报告编制。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政府采购工作。

(五)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管理全市政府债务,依法制定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统一管理全市政府外债,制定基本管理制度。

(六)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办法。

(七)负责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级财政安排的政府性投资项目拨款,参与拟订市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拟订基建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办法。

(八)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负责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九)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收取市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

(十)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执行会计法律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十一)负责市级行政事业性资产监督管理和资产处置的审批工作,提出国有资产优化配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十二)至(十五)承担地方金融监督管理相关职责。

(十六)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企业的国有资产。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拟订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依法对全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十七)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十八)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建立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政策研究、信息、新闻宣传、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监督直属单位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审批服务和营商环境建设组织协调工作。

负责人:郭忠杰(主任、科长)

电话:0552-2046722

(二)综合科(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分析预测全市经济形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提出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研究收入分配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工作。研究拟订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并组织实施。管理住房改革和住房保障资金。会同有关方面承担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管理。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住房公积金中心、福彩中心预(决)算等有关工作。承担彩票管理有关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非税收入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负责市本级相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市本级相关非税收入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和征收稽查工作。管理财政票据。

负责人:李静(科长、局长)

电话:0552-2042756

(三)政策法规科。承担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等重大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财政系统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承担财政依法治理有关工作。组织财政普法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负责人:赵明(科长)

电话:0552-2042656

(四)预算科(税政科、市直预算编制办公室)。提出财政政策、市以下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组织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制定市本级年度预算编制方案,组织编制市本级年度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审核汇总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汇总编报全市财政收支建议。组织市本级部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和项目库管理。负责市对区体制结算和转移支付工作。编制并批复市本级部门预算,承担市本级部门预算项目库和财政供养人员信息库管理工作。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开展税源调查分析。

负责人:王超(科长)

电话:0552-2044732

(五)预算绩效管理科。拟订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财政资金绩效指标体系。组织开展市本级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运行监控、评价管理和评价结果运用等绩效评价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市本级部门(单位)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指导县区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负责人:张涛(科长)

电话:0552-2077062

(六)国库科。负责市级财政收支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组织拟订全市财政国库管理、国库集中收付相关制度办法。管理市级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承担市级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实施政府财务报告编制。

负责人:岑海欢(二级主任科员)

电话:0552-2075762

(七)政府债务管理科。提出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建议,研究拟订全市政府债务管理的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政府债务限额管理、预算管理和风险预警管理等,组织政府债务项目库建设,承担市级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指导县区、市直有关部门、有关平台公司政府债务管理工作。办理地方政府债券分配、兑付、转贷等有关工作。办理国际金融组织投融资、发展援助、资金管理和外国政府贷(赠)款等工作,承担政府外债有关管理工作。承担市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等国家政策性银行开发性金融合作的有关工作。

负责人:司海峰(科长)

电话:0552-2055233

(八)行政政法科。承担行政、党派团体、政法、国防动员、市场监督管理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行政性经费等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开支标准和定额。负责对所联系部门(单位)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参与市直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相关工作。承担执法执勤用车改革与管理相关工作。

负责人:赵辰(科长)

电话:0552-2045745

(九)教科文科。承担宣传、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体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有关制度办法。管理市级财政科技资金和教育资金。负责对所联系部门(单位)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

负责人:程佳祺(科长)

电话:0552-2055170

(十)经济建设科(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科)。承担发展改革、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军民融合发展、应急地震、粮食和物资储备、供销、工会、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林业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办理财政安排的市级基建投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有关政策,拟订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财政管理工作。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等。负责对所联系部门(单位)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

负责人:窦士春(科长)

电话:0552-2070723

(十一)农业农村科(乡村财政事务管理局)。承担农业农村、水利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执行中央、省有关农村综合改革政策和配套措施办法。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负责对所联系部门(单位)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市乡镇财政管理工作。指导全市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工作。负责对县(区)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指导和督查。

负责人:张健(科长、局长)

电话:0552-2048173

(十二)社会保障科。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老干部、残联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和执行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市级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管理等办法。负责对所联系部门(单位)财政资金(基金)的监督管理。

负责人:何桂侠(科长)

电话:0552-2070619

(十三)企业科。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和外事、招商引资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承担非贸易外汇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工作,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制度办法,审核和汇总编制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承担市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工作。负责对所联系部门(单位)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

负责人:陈晴(科长)

电话:0552-2042171

(十四)会计科。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依法指导和监督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工作。

负责人:王春梅(副科长)

电话:0552-2055215

(十五)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科。拟订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按规定审核资产处置、产权变动和出租、出借国有资产等事项。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监督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

负责人:杨金军(科长)

电话:0552-2055362

(十六)财政监督局。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财政监督的制度办法。承担财税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和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承担监督检查全市会计信息质量有关工作。承担财政内部控制建设牵头工作。

负责人:周钢(局长)

电话:0552-2070657

(十七)政府采购科。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办法并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负责全市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并进行统计分析。负责全市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的审批工作。监督管理市级政府采购活动。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监督检查。指导县区政府采购工作。

负责人:陈媛(科长)

电话:0552-2041056

(十八)信息科。归口管理财政信息化工作。组织落实财政信息化重大决策。制订财政信息化管理制度。归口负责财政信息系统、财政业务专网建设和管理。负责财政局机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保障工作。负责财政局信息系统管理风险防控。负责财政局机关信息化运维与技术服务。

负责人:尹波(科长)

电话:0552-2048896

(十九)金融发展科。

负责人:李楠(科长)

电话:0552-2058008

(二十)银行保险协调科。

负责人:陈琼(科长)

电话:0552-3127281

(二十一)资本市场协调科。

负责人:李海峰(科长)

电话:0552-3060550

(二十二)金融稳定科。

负责人:徐弘扬(科长)

电话:0552-3129629

(二十三)改革发展科。负责拟订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章和制度。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改革与发展,推进所监管企业市场化转型、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构建现代企业制度等。

负责人:姚倪(科长)

电话:0552-2071256

(二十四)产权管理科。负责拟订企业国有产权管理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核准和备案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转让、融资发债、对外投资和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管理市级政府性投资基金,推动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负责人:高迪(副科长)

电话:0552-2045748

(二十五)考核评价科。负责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指导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负责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财务动态监测和经济运行情况分析,指导所监管企业开展风险管控,监督检查各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法规的执行情况。

负责人:冯豹(科长)

电话:0552-2055387

(二十六)人事教育科。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指导全市财政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工作目标考核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负责人:施敏(副科长)

电话:0552-2058091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群和纪检工作。

负责人:宋飞(专职副书记)

电话:0552-2070663

三、领导分工


(一)林国立: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

负责市财政局(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面工作。

电话:0552-2046722

(二)蒋忠东: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分管综合科(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预算科(税政科、市直预算编制办公室)、政府债务管理科、经济建设科(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科)、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科、市政府债务管理中心(市预算绩效评价中心)。

电话:0552-2041918

(三)茆军:副局长、二级调研员

分管银行保险协调科、资本市场协调科、金融稳定科。

电话:0552-3110556

(四)朱双仕: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办公室(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行政政法科、教科文科、人事教育科、机关党委。

电话:0552-2056927

(五)周毓铭: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电话:0552-2041927

(六)闫小京: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企业科、改革发展科、产权管理科、考核评价科。

电话:0552-2070651

(七)仲旌旗: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国库科、社会保障科、政府采购科、信息科、市财政支付中心。

电话:0552-2052697

(八)董黎明:党组成员、副局长(挂职)

分管政策法规科、预算绩效管理科、会计科。协助蒋忠东同志分管预算科(税政科、市直预算编制办公室)。

电话:0552-2043210

(九)王  勇:党组成员、副局长(挂职)

分管金融发展科、市金融发展促进中心。协助茆军同志分管金融稳定科。

电话:0552-2045166

(十)周 波:二级调研员

协助林国立同志负责农业农村科(乡村财政事务管理局)、财政监督局、蚌埠财会培训中心工作。

电话:0552-2045166

办公地址:蚌埠市蚌山区涂山东路1699号金融中心B座18-23层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0552-2046722

网  址:http://czj.bengbu.gov.cn/

邮  编:233000

邮  箱:czjxx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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