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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水利局
市水利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一、机关职能
(一)负责保障全市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及省水利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战略规划、重要河湖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全市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市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提出市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管理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河湖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流域跨县(区)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县(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十一)负责水利科技工作。组织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技术推广和科技交流工作。
(十二)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防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三)指导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市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加强跨流域跨县(区)水资源调配。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扩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加强河湖管理,全面推进河湖长制,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加强水利政策研究,加强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水利信息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科)。
(二)规划建设科。
(三)政策法规与监督科。
(四)财务审计科。
(五)人事科。
(六)水资源管理与节水调水科(全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七)运行管理与水土保持科。
(八)农村水利科。
(九)河长制工作科。
(十)机关党委。
三、办公地址
宿州市政务新区通济一路39号
四、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五、邮政编码
234000
六、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57-3024466
七、办公邮箱
szslb@163.com
八、网站地址
http://slj.ahsz.gov.cn
九、单位负责人
宿州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孙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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