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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来到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您可以通过本网站了解到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概况、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相关信息。
一、单位简介
马鞍山经开区是1995年10月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开发区,1999年3月正式启动建设。经过十多年的高速发展,2010年3月经国务院办公厅批准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同年5月经省政府批准为省级高新技术开发区,2012年成为全省首家省级电子信息产业园,2014年1月被国家工信部批准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2014年10月被国家环保部、商务部和科技部批准建设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2015年8月成为首批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基地——轨道交通装备制造产业基地,2018年7月经安徽省政府批复马鞍山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并入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自启动建设以来,经开区通过提供良好的环境和高效的服务,吸引了一大批知名企业来此投资兴业并获得长足发展,目前已形成高端装备制造产业、节能环保产业和食品加工业三大优势主导产业,电子信息、轨道交通、新能源三大新兴产业集聚也已初显规模。
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时批准规划面积10平方公里。为解决发展空间不足问题,2011年1月,经马鞍山市政府批准托管雨山区银塘镇,管辖面积拓展到33平方公里;2014年12月又通过托管当涂县章塘村和雨山区岱山村,目前实际管辖面积43平方公里,市经开区(示范园区)优化整合后面积将达至127平方公里。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法制办公室)
负责党工委、管委会的工作计划和综合性文字工作;负责机关文电处理、文书档案管理、信息报送、机要保密、新闻发布等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和督查、考核工作;负责固定资产、会务、公务接待、安全保卫等机关后勤事务管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审查,推进依法行政,以及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强制的监督等工作。
(二)党群工作部(综治信访维稳办公室)
负责园区党建、干部管理、机构编制、人才、工资管理、出国(境)审核等工作;负责园区宣传、统战、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联系群团工作;负责园区信访、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负责与公安、检察机关、人民法院等单位的工作协调,承担区内司法宣传教育及相关工作。
(三)财政金融局(审计局)
负责财政预决算编制、执行和管理,负责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和非税收入管理;负责国有资产管理、产权管理和政府采购管理;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债务;负责园区投融资管理工作;负责园区范围内企业上市的管理工作;负责牵头协调审计事务;承担民生工程相关资金计划安排与管理。
(四)投资促进局
负责研究制定园区招商引资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园区招商引资情况的汇总、分析、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园区招商引资项目考核工作;负责电子信息、节能环保、轨道交通及装备制造、食品和生物医药、对台对欧等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工作。
(五)规划建设局
负责园区建设规划工作,负责安置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物业管理等工作;协助管理园区内建筑业和建筑市场,调处建筑领域和企业工程项目建设纠纷;负责督查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进度管理及交接工作;负责招商引资项目配套设施建设和企业落地开工建设全过程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基础设施项目和重点项目等招投标工作;负责园区交通运输管理等相关工作;协助做好土地报批、出让(转让、划拨)、租赁等土地管理工作;负责园区范围内土地征收工作。
(六)经济发展局(科技创新局)
负责园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编制工作;负责园区产业政策的研究制定和行业协会的指导工作;负责推进园区经济、社会和重点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等发展工作;负责重点项目调度工作;负责经济贸易和商贸流通工作;负责区内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和考核奖励工作;负责国家、省、市对企业的相关引导扶持项目的申报及专项资金支持工作;负责节能降耗、淘汰落后产能和循环经济工作;负责园区内企业改扩建项目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科技创新工作;负责民生工作的牵头协调和民生工程项目的征集梳理与确定、调度跟进与考核评价。
(七)应急管理局
负责安全生产等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组织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承担马鞍山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依法承担园区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专利管理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有关职责,负责推进市场网格化监管等工作。
(九)城市管理局
负责统筹推进园区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负责相关执法政策法规研究,完善综合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管理、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管理等工作;负责园区数字城管系统的运行管理、综合协调工作。
(十)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按照有关授权和委托,承担划入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的城市管理、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执法职责;逐步将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生产、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监管、农林渔业、劳动保障、经信、商务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执法职责整合,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加强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和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承办马鞍山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政务服务中心
负责推进园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市长公开电话、各类企业诉求办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园区有关部门和政府驻区单位(机构)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及服务性事项;负责入区项目和企业各项行政审批手续及服务性事项的代办、带办工作;负责服务企业,协调解决企业项目建设、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问题;做好企业政策咨询和信息发布工作,协助做好企业政策兑现有关工作;负责重点项目及企业受理、办理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园区统计工作。承办马鞍山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人才发展服务中心
负责研究拟订园区人才引进计划和人才流动政策、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人才调查预测工作,掌握园区人才的现状和需求,建立人才供需信息库;负责人才引进、企业招聘服务、职业介绍、人事代理、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与管理、就业、创业等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负责各类人员教育培训、考核鉴定和发证工作。负责经办管理园区内机关企事业等各类用人单位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参保登记业务。承办马鞍山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社会事务中心
制定园区社会事业年度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园区计划生育、民政、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民族宗教等社会事务工作;负责园区“三农”和水利工作,做好河长制、林长制等工作;负责乡村振兴工作;负责社区建设管理工作;负责人民武装工作。承办马鞍山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科技创新中心
负责组织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培育,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负责组织企业申报各级科技计划和创新项目;负责推进各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室等研发机构建设,推动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政产学研用工作开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负责区科协相.关工作。承办马鞍山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单位负责人
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龚玉芝
四、办公地点
马鞍山市雨山区红旗南路2号,邮编243000
五、办公时间
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六、联系方式
0555-8323756;0555-8323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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