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描述:
九江市文化广电旅游局_官方网站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市版权局,为正处级。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文化广电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广电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广播影视和旅游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文化、广播影视和旅游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统筹规划全市文化、广播影视、旅游事业和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广电和旅游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广电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协调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
(四)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规划、指导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全市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统筹规划全市文化广电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广电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九)指导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市场发展,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权力事项,对文化广电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广电和旅游市场。
(十)指导全市文化广电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一)指导、管理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对外及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文化走出去。
(十二)指导、管理全市文物保护、文物考古、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文物、博物馆安全督察工作,负责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的监督工作。
(十三)负责对全市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对全市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十四)负责对报刊出版活动(含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监管工作;负责本市新闻单位记者证的审核、发放和管理,负责驻市记者站的监管;负责联系、指导对从事出版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负责全市农家书屋的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全市著作权工作,负责全市数字网络版权监管工作;监督管理全市软件正版化工作。
(十五)负责电影放映市场和电视剧行业创作生产管理,研究拟定规章、办法并监管实施,管理全市电影放映市场。
(十六)指导文化艺术、广播影视、网络视听、旅游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全市文化广电旅游人才教育培训,指导实施全市文化广电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周一至周五09:00-12:00,13:30-17:30(冬令时)18:00(夏令时)
办公地址:九江市八里湖大道166号市民服务中心西附楼四楼
联系电话:(办公室)0792-8224022、8982268
网站标签: 九江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sthjj.beijing.gov.cn
wjw.chengde.gov.cn
jgsw.tj.gov.cn
lyj.qhd.gov.cn
tyj.sh.gov.cn
fgw.xingtai.gov.cn
dantu.gov.cn
chinaqinglo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