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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自然资源局_官方网站
一、主要职责: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草地)、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相关管理政策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定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行政行为复议和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相关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开展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九江市中心城区城乡规划实施统一管理,依法对中心城区各类建设项目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负责已批建设项目的批后管理和规划条件核实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基层规划编制管理。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矿业遗迹保护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等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市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配合实施省重大地质调查、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下水地质环境、区域地下水水质监测,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疏干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等地质遗迹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权限内的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一)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全市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规范和管理权限内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
(十二)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制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十三)根据市委、市政府授权,对县(市)地方政府落实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全市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四)根据中央、省委、市委部署,继续深入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十五)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干部管理体制,按照“分级管理,下管一级”的原则进行管理,实行双重领导,以上一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党委(组)管理为主,所在地方党委协助管理。
(十六)统一领导和管理市林业局。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会务、文稿、文电、公文、档案、督查督办、政务信息、新闻宣传、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安全保密和密码管理工作。负责政务工作协调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分办等工作。负责公务接待及食堂管理工作;负责资产管理、物业等后勤工作。围绕各阶段的中心任务开展好各项工作,促进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承担组织编制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开展重大问题调查研究,负责起草局重要文件文稿,协调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承担综合统计和专业统计归口管理工作。
负责人:朱玲玲(0792-8175088)九江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大楼906室。
人事科:承担机关、派出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按规定承办县(市)自然资源部门的领导班子及相应职级人员的有关管理事务;指导全市自然资源人才队伍建设、扶贫等工作。负责外事管理工作,承担对外合作交流工作。承担自然资源领域涉外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负责人:徐环(0792-8175066)九江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大楼1004室。
财务与资金运用科:承担相关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拟订有关财务、资产管理的制度。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和所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负责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预算绩效管理、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基本建设及重大专项投资。承担财政和社会资金的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拟订合理利用社会资金的政策措施,参与提出重大备选项目。负责组织对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各单位财务管理、运行状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协调对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各单位主要领导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负责人:汪博林(0792-8175188)九江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大楼901室。
法规信访科:承担地方性法规规章起草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
承担自然资源重要信访事项的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涉及自然资源工作的接待来访人员、受理自然资源信访事项和督查、督办工作;协调指导全市自然资源系统的信访工作。
负责人:伍澎(0792-8175079,0792-8175072)九江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大楼505室。
国土空间规划科:负责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工作。负责市域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重要控制线的统筹划定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市级国土空间规划以及跨县(市)行政区和城市群、都市圈等重点区域国土空间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编制、审核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等涉及自然资源保护底线、开发上线的专项规划和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生态保护等专项规划。监督管理全市规划行业。指导编制县(市)、镇(乡)国土空间规划。承担市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地下空间规划的编制、报批和管理工作。
承担跨县(市)建设项目和县(市)需报省、市有关部门核准、批准的重大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工作;负责县(市)、乡(镇)、村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负责村庄规划的相关规划工作。
负责人:江楠(0792-8157318)九江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大楼608室。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 拟订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政策、制度、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指导监督全市水流、森林、草原(草地)、矿产、湿地等自然资源和自然生态空间确权登记工作,负责市级行使所有权的自然资源登记,指导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管理登记资料、权证。
负责人:赵龙(0792-8175087)九江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大楼1005室。
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科 拟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相关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承担报市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根据中央和省、市部署,继续深入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拟订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并监督实施,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拟订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
负责人:许可 (0792-8175083 )九江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大楼 1006室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 编制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耕地、林地、草原(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负责中心城区建设项目(市政工程项目除外)的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工作,出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拟定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生态敏感脆弱区等特殊区域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措施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市内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实施的监测评估。开展市内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建设并监督实施。
负责人:余绍虎(0792-8175196 ) 九江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大楼1011室
耕保与征地管理科 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原( 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指导监督设施农用地管理工作。负责高标准农田上图以及农田整治项目新增耕地认定及相应的指标使用调剂工作。
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拟订区域性征地补偿标准及被征地农民的安置政策。指导和监督县(市)土地征收征用政策落实和组织实施。
负责人:杨玲莉(0792-8175080 ) 九江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大楼1008室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 拟订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政策措施、规划和计划、指标体系、技术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全市土地、水、森林、草原(草地)、湿地等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组织实施水、森林、草原(草地)、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承担全市应急监测及重点区域、特定对象的专题监测。负责全市航空航天遥感影像资料、遥感监测数据的集中采购(采集)、生产和共享应用。组织建设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数据库和信息管理平台并提供信息共享。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
负责人:陈良春(0792-8175002 )九江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大楼1007室
建设工程与详细规划科 负责中心城区各类建设项目(市政工程除外)规划方案的前期服务和审查工作;负责中心城区危旧房和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工作;负责变更房屋使用性质的规划审查;参与对批准的中心城区各类建设项目(市政工程除外)的规划验线和规划条件核实工作。
负责中心城区各类市政工程项目的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及规划方案的前期服务和审查工作;负责中心城区综合管线管理工作;参与对批准市政工程项目的规划验线和规划条件核实工作。
负责中心城区建设项目“五线”划定工作;负责组织起草、拟定城乡规划管理的地方性规章和技术标准;负责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管理;负责全市执业注册规划师的管理;负责组织市建筑专家艺术委员会评审。
负责人:张海燕(0792-8175086)九江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大楼707室
自然资源执法督察科(工程项目规划管控科) 承担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 检查、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能;负责对市中心城区违法违章建 设进行认定;负责中心城区各类建设项目(含市政工程)的规划 验线、批后管理、规划条件核实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对违反项目 选址、规划条件、规划方案等行为的认定、移交处理;监督指导
全市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工作。
负责人:左光亮(0792-8175199 )九江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大楼706室
矿业权与地质勘查管理科 拟订地方性矿业权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管理市级权限以及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委托矿种的探矿权、采矿权的出让及审批登记。统计分析并指导全市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及审批、备案登记,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
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市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监督管理市级地质调查、矿产勘查项目,组织实施重大地质调查、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下水地质环境、区域地下水水质监测。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疏干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
负责人:黄巍(0792-8175091 )九江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大楼603室
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 拟订矿产资源战略、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和信息发布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管理、矿产地战略储备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监督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等地质遗迹。
负责人:郭骏(0792-8175091)九江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大楼603室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 承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研究工作,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矿业遗迹保护等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指导县(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
负责人:陈维林(0792-8175091)九江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大楼603室
测绘地理信息科 拟订市级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基础测绘管理政策和制度。统一监督管理全市民用测绘航空摄影与卫星遥感(不含高分专项卫星遥感)。建立和管理本市测绘基准、测量控制系统,组织市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建设和运行维护,负责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备案管理。组织“数字中国”九江时空数据库建设与更新。负责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审批和监管工作。拟订全市规划、土地评估、测绘等行业管理政策和制度。协调促进地理信息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组织开展全市联合测绘工作。监督管理测绘活动、质量。管理测绘资质、资格。负责测绘作业证的管理。管理测绘项目备案。组织、指导应急测绘保障。
统筹管理自然资源大数据建设。拟订全市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拟订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项目及创新能力建设。承担科技成果和信息化管理工作。拟订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审核全市重要地理信息数据。负责地图管理。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地理信息资源共享工作。
负责人:肖明斌( 0792-8175075)九江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大楼501室
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派出分局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组织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监督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合法权利;协助局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查处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决定或取消对党员处分;组织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推进机关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机关建设;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开展工作;负责机关、派出分局及直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全市自然资源系统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负责人:邓明辉(0792-8175119)九江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大楼511室。
三、领导分工:
罗智敏: 九江市自然资源局党委书记、局长,主持局党委、行政全面工作,统一领导全市自然资源系统。
淦作乾: 九江市自然资源局二级巡视员。
龚凡波: 九江市自然资源局党委委员、市纪委监委驻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全面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系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李英富:九江市自然资源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安全生产、自然资源开发利用领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地理信息、测绘管理和自然资源领域科技改革发展保护等工作。
黄 钢:九江市自然资源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实施、监督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划定、工程项目管控、自然资源档案及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谢远宏:九江市自然资源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机关事务、政务服务、政务公开、组织人事、计划财务与资金运用、审计、依法行政管理、信访以及招投标、群团、工会、宣传、统战、意识形态、目标管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化营商环境、效能作风建设、后勤保障、深化改革、节能减排、企业帮扶、老年体协等工作。
高群:九江市自然资源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开发利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权属纠纷调解、征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等工作。
叶 诚:九江市自然资源局二级调研员,协助分管副局长做好矿产资源管理、安全生产、自然资源开发利用领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地理信息、测绘管理和自然资源领域科技改革发展保护等工作。
盛 翔:九江市自然资源局三级调研员,协助分管副局长做好机关事务、政务服务、依法行政管理、信访以及招投标、目标管理、优化营商环境、效能作风建设、后勤保障、深化改革、节能减排、企业帮扶、老年体协等工作。
四、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及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九江市濂溪区十里大道1482号
办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8:00
冬令时: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联系方式:
邮编:332007
联系电话:0792-8175088
传真:0792-8175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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