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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_官方网站
根据《中共九江市委办公厅、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办发〔2019〕1号),组建九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为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研究提出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拟订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目标、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对有关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协调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三)监测、分析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工业产业政策的监督执行。
(四)组织实施工业行业技术规范、标准、行业准入,推进行业技术基础、知识产权、质量品牌管理,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主管全市盐业工作,负责制定盐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管理全市食盐专营工作,保证盐行业发展稳定。负责农药生产的监督管理,办理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有关事项。协调烟草专营管理工作。负责国防和军工行业管理及军民融合产业推进,承担民爆器材、船舶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指导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组织推进企业创新体系建设和产学研相结合,指导协调企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组织推进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强基、高端装备制造业等工程建设,指导推进科技创新、科技服务,提升工业设计等服务型制造业发展。组织实施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
(六)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园区发展规划,提出并组织实施促进工业园区发展的政策和措施。承担对全市工业园区的行政管理、综合协调和指导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园区的考核、评比工作。负责产业基地和重点产业集群的扶持培育和评估认定。负责组织指导特色产业园区、生态工业园区和数字化园区建设。
(七)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以及方向。指导推动企业采用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升级改造,建立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库。按规定权限备案、审核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主要指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承担上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核准和审批的投资项目的审核、申报工作。
(八)承担全市工业节能管理和监察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的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有关管理办法和规定。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和污染控制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市工业领域规定权限内投资项目的节能评审工作。负责全市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管理工作。
(九)贯彻落实国家、省促进发展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负责中小微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综合指导协调,拟订全市中小微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全市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运行态势,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建立和完善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负责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和国家、省、市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组织实施。
(十)推进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建设,提出意见建议。协调推进信用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指导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搭建投融资平台。促进金融机构与企业建立合作机制,协调解决企业融资问题。
(十一)建立服务工业企业的工作体系,研究提出扶持重点工业企业发展的措施,协调优化工业企业生产经营环境。指导企业管理创新,制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规划,组织实施企业(不含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监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
(十二)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解决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普及应用,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信息消费发展。
(十三)按照规定权限,协调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推进通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发展。依法监督管理信息服务市场。负责全市信息产品制造业和软件业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促进全市通信和信息服务业的发展,推动信息技术应用。指导协调通信行业和无线电管理工作。
(十四)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职责。负责协调信息安全及其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五)提出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基金的年度预算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基金安排、使用的具体意见,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资金使用结果进行评价和考核。
(十六)负责国家和省对口部门用于全市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建议。负责国家、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专项扶持资金(基金)的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
(十七)开展工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将原市中小企业局职责,整体划入市工信局。将原市盐业公司(盐务局)承担的盐业行政管理职责,划入市工信局。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安全生产监管方面:负责民用爆破器材行业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安全产业、应急产业发展。
人才工作方面:承担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培训和表彰工作,配合做好工业企业高端人才的引进工作,牵头组织产业研究院的培育和认定工作,组织企业申报国家、省、市创业类和企业经营管理类人才项目。
生态环境工作方面:负责督促指导工业节能降耗工作,承担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的培育工作,按照市政府和上级工信部门要求参与配合工业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二、内设科室
(一)办公室。负责相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
负责人:张 经 0792-8211528
(二)综合科。负责研究提出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并承担规划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
负责人:刘军华 0792-8211529
(三)经济运行科。负责拟订近期运行调控目标、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发布相关信息。
负责人:周 康 0792-8211531
(四)行业管理办公室(市船舶工业管理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行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监测分析行业运行情况及发展动态,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规划,引导行业合理布局。
负责人:何 星 0792-8211527
(五)新兴产业科。负责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光伏产业、软件业和新能源等新兴产业的培育和行业管理工作。
负责人:吴 俊 0792-8211012
(六)工业园区管理科。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园区发展规划,提出并组织实施促进工业园区发展的政策和措施。
负责人:林 斌 0792-8211847
(七)投资计划科。负责组织拟订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划,按规定权限,各案审批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主要指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承担上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核准和审核投资项目的预审、申报工作。
负责人:邹 钰 0792-8211533
(八)科技科。负责拟订推进产业技术进步和企业技术创新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行业技术规范、标准,指导行业技术基础工作。
负责人:鲍 澄 0792-8211537
(九)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科。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
负责人:余 辉 0792-8211539
(十)企业协调科。负责指导和组织协调全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负责轻工、食品行业的管理。负责指导和推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指导、管理各类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
负责人:杨 洁0792- 8211536
(十一)信息化推进科。负责统筹协调全市信息化工作,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作,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助推进重大信息化工程。协调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全市信息产品制造业管理工作。
负责人:周立峰 0792-8211848
(十二)石化军工科。负责拟订军工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
负责人:石 凯 0792-8211542
(十三)中小企业科。负责制定中小企业发展规划,拟订促进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负责非公有制经济的综合协调、指导、服务。指导、规范为非公有制经济提供服务的各类中介组织和协会工作。
负责人:刘绍清 0792-8225142
(十四)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负责人:李 源 0792-8211541
三、领导分工
娄 琦 党委书记、局长 主持全面工作。
方保平 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新兴产业科、行业管理办、石化军工科、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科。
协助党委书记、局长分管招商引资、通信发展、污染防治、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工作。
涂有志 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办公室、机关党委、中小企业科、经济运行科、综合科、工业园区管理科、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协助党委书记、局长分管党群、纪检监察、干部人事、宣传、扫黑除恶、精神文明、目标管理考评、信访、政务公开、档案管理、深化改革、产城融合、跨江产业合作等方面的工作。
周立峰 副局长 分管信息化推进科、投资计划科、科技科、企业协调科、市工业和信息化研究所。
协助党委书记、局长分管数字经济(工业互联网)、人才、产业基金、乡村振兴等方面的工作。
姜展戎 二级调研员 协助涂有志同志分管中小企业服务工作。
朱小凡 二级调研员 协助方保平同志分管招商引资工作。
孙细平 二级调研员 协助方保平同志分管招商引资工作。丁格非 机关党委书记、四级调研员 协助涂有志同志分管党群、纪检监察工作,协助涂有志同志分管并具体负责宣传工作。
四、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九江市八里湖大道166号市民服务中心主楼1号楼2楼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令时: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
冬令时: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联系电话: 0792-821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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