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濂溪区位于江西省北部,长江中下游南岸,地理位置优越,得天独厚,属九江市市辖,素有“京九重镇、鄱湖明珠”之称,管理5镇2乡2街道,总面积387.5平方公里。东临我国最大淡水湖鄱阳湖,北襟黄金水道长江相望鄂皖,西接昌九工业走廊,南依旅游胜地庐山,在地质史上经历岩浆侵袭,冰川活跃,因而地貌千姿百态,集雄奇秀丽于群山峻岭之间。本区地处中亚热带向北亚热带过渡的湿润气候区,光照充足,气候温和,四季分明,气候灾害很少发生,适宜农、林、牧、副、渔业发展。
濂溪区地域历史渊源久远。新石器晚期,已有先民繁衍生息。
夏、商、周为荆州和扬州域。春秋为吴之境西、楚之境东,俗称“吴头楚尾”。战国初属吴,继属越,后属南楚。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分全国三十六郡,隶九江郡。
汉高祖元年(前206),隶九江国九江郡。四年,改九江郡为淮南国。六年,置淮南国豫章郡柴桑县,地属柴桑县。始建国元年(9),新莽改制,以豫章为九江郡,柴桑为九江亭,隶九江郡九江亭。迄东汉复旧称。
三国魏黄初二年(221),东吴孙权置武昌郡,柴桑为之属。
晋惠帝元康元年(291),割扬州之豫章、鄱阳、庐陵、临川、南康、建安、晋安7郡,荆州之武昌、桂阳、安成3郡而置江州,隶江州武昌郡柴桑县。晋永兴元年(304),分庐江之寻阳、武昌之柴桑2县合立寻阳郡,隶江州寻阳郡柴桑县。晋义熙八年(412),省寻阳县入柴桑县。
南朝梁太清二年(548),分柴桑县置汝南县,同属江州寻阳郡。
隋开皇九年(589),废寻阳郡及柴桑、汝南县,复立寻阳县,隶江州寻阳县。十八年,易名彭蠡县,直隶江州。大业三年(607),废江州改置九江郡,彭蠡县易名湓城县,隶九江郡湓城县。
唐武德四年(621),废郡复州,分湓城复置浔阳县,隶江州浔阳县。八年,湓城县并入浔阳县。天宝元年(742),改江州为浔阳郡,隶浔阳郡浔阳县。乾元 (758),复改郡为州。
五代南唐升元三年(939),浔阳县易名德化县。
宋太平兴国三年(978),分德化县立星子县。地属德化、星子二县。
元至正二十一年(1361),朱元璋据江州,改称九江府,德化县属之;南康路改为西宁府,星子县属之。境分隶九江府德化县,西宁府星子县。
明洪武九年(1376),西宁府改称南康府。
民国3年(1914),国民政府内务部改定重复县名。因避福建、四川辖县之名同,改德化县为九江县。是年,地方行政分省、道、县三级建置,隶江西省浔阳道九江县、星子县。民国15年废道。
新中国建立后,分九江县浔阳镇置九江市(地辖市)、庐山置庐山管理局,地先属九江县、星子县,后属地辖九江市、庐山管理局。
1980年3月,原地辖九江市升格为省辖市。5月,市内置浔阳区,市郊置郊区,庐山置庐山区。时属地辖九江市的工农兵、前进、新港、大桥、周岭、水产6个公社和时属庐山管理局的红旗、向阳、登庐、东风、高垅5个公社划归郊区管辖。1983年7月,撤地并市,实行市管县体制。1984年5月,为理顺庐山管理体制,撤销庐山区,另置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8月,郊区更名为庐山区。
2016年4月8日,江西省九江市撤销星子县,设立庐山市,为避免重名,庐山区更名为濂溪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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