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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职责
宁德市农业农村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中共宁德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
市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及市委关于“三农”和扶贫开发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和扶贫开发等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决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组织、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参与拟订涉农政策。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三)组织落实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承担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扶贫开发和山海协作发展规划、政策。按分工组织、协调、实施有关扶贫开发工程和项目。牵头组织实施市内山海协作,协调开展社会扶贫、市直有关单位挂钩帮扶工作。负责我市东西部扶贫协作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有关扶贫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五)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管理和服务。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六)负责种植业、畜牧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七)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制定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八)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不含水生动植物、林木资源、陆生野生动物物种)。
(九)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不含水产饲料及其添加剂在养殖环节投入使用)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贯彻执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饲料及其添加剂国家标准并监督实施,参与相关地方标准制定。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乡村兽医管理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不含森林植物、花卉、野生和水生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依法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按分工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按有关规定承担安全生产相关职责。
(十一)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二)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三)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并按规定管理中等农业教育,指导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四)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农业涉外、涉台港澳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牵头研究拟订闽台农业合作与交流的有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研究拟订农业利用外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五)完成市委和市政府及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信息
办公地址:宁德市蕉城区闽东西路8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邮政编码:352100
办公电话:0593-2870510
值班电话:0593-2870510
传 真:0593-2363559
网 址:http://nyncj.ningde.gov.cn/
信访热线:2870510
服务投诉、监督举报电话:0593-2363032
服务投诉、监督举报邮箱:nd2059833@163.com
咨询服务:
(一)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综合窗口
1.窗口受理时间:
夏 令 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冬 令 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2.联系电话:0593-2870640
传真:0593-2870640
3.地址: 宁德市镜台山路9号(市政府大楼后侧)
三、领导简介
1.康建坂 市委农办主任,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负责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全面工作。
2.陆盛真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局机关日常事务和机关党群、人事、法规、安全生产、计划财务、亚行贷款项目、市场与信息化、新闻宣传方面工作。
兼任机关党委书记。
分管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科、法规科(行政审批科)、计划财务科、水土保持与乡村发展亚行贷款项目中心、农业信息服务中心。
3.陈朝旭 中共宁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宁德市监察委员会驻宁德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中共宁德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4.刘 利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政策与改革、农田建设管理、农村合作经济与乡村治理、种植业方面工作。
分管政策与改革科、农田建设管理科、种植业管理科(农药管理科)、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站、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土壤肥料技术站、食用菌技术推广站。
5.王旭春 党组成员、总畜牧兽医师
负责农业科技教育、生态农业、畜牧兽医、动物防疫监督、农业执法方面工作,联系市农业科学研究所、院市合作办。
分管科技教育科、畜牧兽医科、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畜牧站、饲料兽药站、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原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原农机监理所、原动物卫生监督所、原畜禽屠宰监督管理站)。
6.夏 睿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发展规划、产业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方面工作。
分管市乡村振兴局内设机构、发展规划科、乡村产业发展科、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
7.俞道雄 一级调研员
8.林洪章 二级调研员
负责对外与宁台合作、山海协作、农垦、农产品加工方面工作。
分管对外合作科(宁台农业合作科)、扶贫开发服务中心(农垦站)、农产品加工推广站。
9.薛学忠 中共宁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宁德市监察委员会驻宁德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三级调研员
10.李 辉 三级调研员
负责茶产业发展、农民体育方面工作。
兼任市农民体育协会理事会主席。
分管市茶产业发展中心、农民体育协会办公室。
11.胡慈斌 三级调研员
12.周道元 四级调研员
负责市委乡村振兴办日常工作。
13.程端春 四级调研员
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品牌农业方面工作。
分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14.薛 明 四级调研员
负责种业方面工作。
分管植保植检站、种子站(种子质量检验站)、农业技术推广站。
四、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
主要职责: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效能、接待、政务公开、安全保卫和信访等工作。承担机关内部财务、应急管理、行政后勤等工作。承担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市场与信息化工作。
联系电话:0593-2363032
2.人事科
主要职责: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指导农业和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承担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联系电话:0593-2870257
3.法规科(行政审批科)
主要职责:承担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起草和执法监督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复议、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组织拟定并实施本局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工作制度,负责行政审批和有关公共服务事项办理。
联系电话:0593-2865831
4.政策与改革科
主要职责:研究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及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等相关政策建议。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市农业农村体制机制改革专项工作小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593-2828132
5.发展规划科
主要职责: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起草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
联系电话:0593-2923568
6.计划财务科
主要职责: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组织编报部门预算和决算并组织执行。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制定。指导监督机关内部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
联系电话:0593-2822676
7.乡村产业发展科
主要职责: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专项建设。
联系电话:0593-2761133
8.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
主要职责: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貎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六大员”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乡村干部培训工作。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联系电话:0593-2865171
9.对外合作科(宁台农业合作科)
主要职责:承办农业涉外和涉台港澳事务。承担农业贸易促进和农业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有关工作。按规定承办农业利用外资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农业对外援助和接受援助工作,协调管理有关国际农业组织和机构的合作与交流事务。指导农业系统外事外经工作。牵头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闽台农业合作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组织、协调和服务闽台农业合作与交流工作,协同有关部门举办重要涉台农业经贸活动。组织闽台农业合作宣传工作。
联系电话:0593-2870501
10.科技教育科
主要职责:承担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技推广体系等相关体系建设以及农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农业“五新”推广相关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农业教育,按规定管理中等农业教育,组织实施农民科技培训与管理工作。指导职业农民培育。
联系电话:0593-2821703
11.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关工作。参与农产品及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拟订、修订,承担农产品质量标准化有关工作。提出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建议。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信息发布。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信用体系建设和考核工作。依法实施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593-2666608
12.种植业管理科(农药管理科)
主要职责:起草种植业(包括粮食、非木本油料、糖料、水果、蔬菜、茶叶、中药材、食用菌等)发展政策、规划。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相关工作。负责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农业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
联系电话:0593-2789399
13.畜牧兽医科
主要职责:起草并组织实施畜牧业、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参与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畜禽屠宰、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组织实施动物防疫检疫。
联系电话:0593-2928206
14.农田建设管理科
主要职责: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593-2250396
15.乡村振兴综合协调科
主要职责:负责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乡村振兴相关文字综合工作和重要会议的筹备组织。牵头开展有关乡村振兴工作的调查研究和起草政策性文件。落实上级决策部署、重要文件、重点工作、会议议定事项和表彰工作。落实挂钩帮扶和驻村帮扶工作。
联系电话:0593-2923568
16.乡村振兴项目推进科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相关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推进项目库建设和帮扶项目资产管理。牵头推进造福工程搬迁后续帮扶、产业帮扶、稳岗就业、金融服务等专项工作。协调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对口协作工作。
联系电话:0593-2805166
17.乡村振兴督导科
主要职责:负责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考核、评估和督查工作。牵头督促重点工作事项落实。牵头实施脱贫县、脱贫村、脱贫人口、易致贫返贫人口动态监测工作,落实重点对象帮扶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乡村振兴信息宣传、统计及信息化工作。指导推进乡村振兴改革创新和试点示范工作,总结典型经验做法。
联系电话:0593-2829696
18.机关党委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联系电话:0593-2315599
(二)直属单位:
1. 宁德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单位类别:副处级参公事业单位
负责人:陈绍挺
联系方式:0593-2825814
邮编:355017
电话:0593-2825814
邮箱:ndnjj011@126.com
单位职责: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化的政策、规划、计划;引导农民使用新型农机产品;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依法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工作;负责农机产品质量调查和作业、维修、售后服务的监督管理;指导农机安全生产和维修网点管理;指导机械化农业生产和农机服务体系建设。
2.宁德市茶产业发展中心
单位类别:副处级事业单位
负责人:李辉
联系方式:0593-2931739
邮编:352100
电话:0593-2931739
邮箱:ndscyj@126.com
单位职责:制定茶业行业总体规划,实行行业管理;负责全市茶叶生产、加工技术的培训和推广工作;负责茶叶有关市场信息的收集、处理与应用;负责全市茶业项目的筛选、贮备、转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3.宁德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单位类别:副处级事业单位
负责人:陈慕松
联系方式:0593-6373006
邮编:355017
电话:0593-6373006
邮箱:ndsnks@163.com
单位职责:开展农业科学研究,促进农业科技发展。承担农业新品种选育、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农业高新技术的研究和试验示范推广,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技术和示范推广,以及为本市农业生产提供有关技术服务等。
4.宁德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单位类别:副处级事业单位
负责人:林以梓
联系方式:0593-2836616
邮编:352100
电话:0593-2836616
邮箱:ndsnyzhzfzd@163.com
单位职责:依法统一行使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猪屠宰、种子、种畜禽、化肥、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等方面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
5.宁德市水土保持与乡村发展亚行贷款项目中心
单位类别:参公事业单位
负责人:郑 东
联系方式:0593-2789399
邮编:352100
电话:0593-2789399
邮箱:1622957483 @qq.com
单位职责:负责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对项目进行考察、审核、筛选、上报,制定项目的总体计划实施方案,组织评估子项目;汇总项目进度;组织科技服务、人员培训、亚行技术援助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项目的监测评价,编制项目竣工报告。
6.宁德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站
单位类别:事业单位
负责人:汤培荣
联系方式:0593-2870621
邮编:352100
电话:0593-2870621
邮箱:ndsjgz621@163.com
单位职责:承担农村会计财会辅导、财务和农经统计工作;参与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土地承包、股份合作经济、农村合作基金会等工作。
7.宁德市农业技术推广站
单位类别:事业单位
负责人:林伟勇
联系方式:0593-2870260
邮编:352100
电话:0593-2870260
邮箱:ndsnjz@163.com
单位职责:参与制定粮食作物技术推广并指导实施;承担粮食生产的推广应用等工作。
8.宁德市植保植检站
单位类别:事业单位
负责人:张世平
联系方式:0593-2870640
邮编:352100
电话:0593-2870640
邮箱:zsp50198@163.com
单位职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承担农作物病虫草鼠等有害生物的监测预警与相关防治技术(包括农药、药械等)的示范、推广和培训工作;承担植物检疫工作。
9.宁德市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
单位类别:事业单位
负责人:袁韬
联系方式:0593-2517966
邮编:352100
电话:0593-2517966
邮箱:ndszzz@163.com
单位职责:参与制定经济作物技术推广并指导实施;承担经济作物生产的推广应用等工作。
10.宁德市土壤肥料技术站
单位类别:事业单位
负责人:曹榕彬
联系方式:0593-2870670
邮编:352100
电话:0593-2870670
邮箱:ndtfz@sina.com
单位职责:参与耕地保护、农田建设规划设计与实施以及基本农田调整使用;为合理利用土壤肥料技术提供服务,负责全市土壤肥料等新技术成果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推广节水农业技术相关工作。
11.宁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单位类别:事业单位
负责人:王和寿
联系方式:0593-2751899
邮编:352100
电话:0593-2751899
邮箱:nd2869909@163.com
单位职责:负责全市日常农资商品(产品)和农产品送样的检验分析工作;负责产地农产品和土壤、水质、大气中的农药残留和重金属、硝酸盐等有害物质的检测工作;承担全市农产品产地环境中植株、水源、肥料、土壤等营养元素化验分析,指导农民科学施肥;负责全市流通市场上的肥料、兽药、饲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等实行质量检验、检测、检定工作;负责全市农业科技与推广中的实验室试验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农业化验业务工作。
12.宁德市农业信息服务中心
单位类别:事业单位
负责人:张双寿
联系方式:0593-2898155
邮编:352100
电话:0593-2898155
邮箱:2898155@163.com
单位职责:承担全市农业信息建设、信息技术指导,以及上级部门赋予的农业信息化等工作。
13.宁德市种子站(宁德市种子质量检验站)
单位类别:事业单位
负责人:杨卓飞
联系方式:0593-2838039
邮编:352100
电话:0593-2838039
邮箱:ndzzglz@163.com
单位职责:承担农作物种子管理、检验和种子资源保护的技术指导、咨询、服务等工作以及相关技术的推广研究应用等事务性工作。
14.宁德市畜牧站
单位类别:事业单位
负责人:韦丽金
联系方式:0593-2870175
邮编:352100
电话:0593-2870175
邮箱:ndxmz2868019@163.com
单位职责:承担畜禽品种、畜产资源、牧草种质资源保护及合理开发利用的技术指导等事务性工作;承担畜牧及牧草新技术推广、示范和培训工作;参与起草畜牧、草地方案标准和技术规范。
15.宁德市动物卫生技术中心
单位类别:事业单位
负责人:张婷
联系方式:0593-2798308
邮编:352100
电话:0593-2798308
邮箱:nd2798308@163.com
单位职责:本中心由原“宁德市饲料兽药站”变更而成,加挂“宁德市牲畜屠宰技术中心”牌子。主要职责:承担动物卫生、动物检疫、病死(害)畜禽无害化处理的事务性和技术性工作;承担牲畜屠宰技术指导、培训、推广等事务性工作;负责研究动物卫生和畜禽屠宰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等工作;承担饲料兽药管理相关的技术性、辅助性、事务性工作。
16.宁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单位类别:事业单位
负责人:吴方达
联系方式:0593-288135
邮编:352100
电话:0593-288135
邮箱:fjndwfd@163.com
单位职责:承担动物疫病的监测、预警、预报、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提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方案并指导实施;承担强制免疫生物制品组织供给等工作;承担动物疫病防控技术培训指导、动物疫病防治新技术推广工作;承担动物标识与疫病可追溯等技术工作;承担动物及其产品安全技术检测工作。
17.宁德市农产品加工推广站
单位类别:事业单位
负责人:吴梓永
联系方式:0593-2805357
邮编:352100
电话:0593-2805357
邮箱:ndncpjg@163.com
单位职责:贯彻落实农产品加工的产业政策,协助指导和管理农产品加工示范项目的建设,承担农产品科技成果的示范推广和技术交流,参与指导农产品加工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同时承担原“宁德市农场勘测设计规划队”的有关职能。
18.宁德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单位类别:事业单位
负责人:黄锐斌
联系方式:0593-2071567
邮编:352100
电话:0593-2071567
邮箱:316610286@qq.com
单位职责:承担无公害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产业政策研究、规划制定、受理审核、证后管理,参与“三品一标”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
19.宁德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单位类别:事业单位
负责人:吴寿华
联系方式:0593-2805357
邮编:352100
电话:0593-2805357
邮箱:ndnkz@163.com
单位职责:本中心由原“宁德市扶贫开发服务中心”变更而成。主要职责:承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的事务性、技术性、服务性工作。
20.宁德市食用菌技术推广站
单位类别:事业单位
负责人:黄聿善
联系方式:0593-2993138
邮编:352100
电话:0593-2993138
邮箱:ndsyjz@163.com
单位职责:承担食用菌生产等实用技术引进、示范、推广工作;承担食用菌行业信息、科技咨询和技术培训工作;承担食用菌病虫害防治的技术指导等事务性工作。
sthjj.beijing.gov.cn
wjw.chengde.gov.cn
jgsw.tj.gov.cn
lyj.qhd.gov.cn
tyj.sh.gov.cn
fgw.xingtai.gov.cn
dantu.gov.cn
chinaqinglo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