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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城市管理局
一、主要职责
市城市管理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订全市有关城市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城市污水处理费、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的征收。
(三)管理城市主次道路、桥梁、地下管线、城市照明、城市防汛排涝、市区山林、园林绿化工作;指导监管燃气、供水、供热、污水处理和城市节水工作;指导监管美化亮化工作。
(四)负责全市市容环境卫生综合管理,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市容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监督工作;负责大型户外广告的设置规划及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户外广告设施使用权的出让工作;牵头开展全市城市管理各项专项整治行动;负责全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管理、处置的指导和监督,对垃圾处置企业运营实施监管;负责推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工作,指导督查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五)负责全市城市管理及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负责组织实施市级数字化城管建设和管理工作。
(六)履行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履行城市规划区域内规划管理方面部分行政处罚权;履行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履行工商管理方面的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负责全市跨区域及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
(七)负责全市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全系统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负责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文书、服装、装备的统一制式;负责各区城市管理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负责人的提名。
(八)负责城市管理领域的信访、投诉、复议、应诉及法律法规规章的普及宣传工作。
(九)负责城市管理行业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监督落实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拟订相应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目标管理、效能建设、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市长热线、综合调研、文稿起草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双拥、招商、网站及政务公开、舆情应对、应急管理、内保、综治(扫黑除恶)、国安、民族宗教、保密、信访、地方志、人口计生等工作。
负责人:王阔
地址:蚌埠市蚌山区南湖路1008号皖北国土交易中心大厦207
联系电话:0552-3125190邮编:233000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二)市容环境管理科。负责制定全市市容管理工作的标准、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大型户外广告设置的监管,指导县(区)店招标牌设置管理工作;牵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卫生公共体系建设;承担全市农村垃圾综合整治协调工作;负责全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的管理、处置的指导和监督,对垃圾处置企业运营实施监管;负责对各县区市容环卫管理、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的运营管理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协调、考核工作;参与市容环卫设施规划建设竣工验收,加快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
负责人:刘国
地址:蚌埠市蚌山区南湖路1008号皖北国土交易中心大厦105
联系电话:0552-3129027
邮编:233000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三)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组织行业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审查和报批,组织办理行政诉讼案件;负责行业法治建设、宣传、培训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汇编工作;牵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牵头开展行政审批工作;组织开展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落实完成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指标任务;负责权责清单制度建设、信用体系、诚信建设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的办理、管理;负责指导和规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案件查处、指导县区依法开展行政审批工作。
负责人:潘涛
地址:蚌埠市蚌山区南湖路1008号皖北国土交易中心大厦109
联系电话:0552-3110216
邮编:233000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四)执法指导监督科。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考核评价工作;牵头组织辖区执法力量集中开展执法活动;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管理和规范化建设;承担行政执法科技与信息化建设;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协作等工作。
负责人:王海波
地址:蚌埠市蚌山区南湖路1008号皖北国土交易中心大厦901
联系电话:0552-3117985
邮编:233000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五)财务装备科。拟订系统财务、审计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依法征收费用的管理;负责机关并指导监督局属单位国有资产、专项资金及财务管理工作;对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实施审计监督;负责工会工作;组织对局属单位法人代表的离任审计和正常审计工作;负责编制全市执法执勤装备购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县区做好执法装备配置工作。
负责人:周勇
地址:蚌埠市蚌山区南湖路1008号皖北国土交易中心大厦112
联系电话:0552-3114658
邮编:233000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六)组织人事教育科。负责局属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局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局管干部考察、任免、教育培训工作,管理机关及直属单位科级干部人事档案;负责出国(境)人员有关政审报批和证照管理工作;检查本系统企业劳动用工、内部工资分配和社会保险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和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负责政务新媒体、政务信息;负责编制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工系列职称申报、评审。
负责人:姜晓风
地址:蚌埠市蚌山区南湖路1008号皖北国土交易中心大厦111
联系电话:0552-3115123
邮编:233000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七)市政园林管理科。负责制定全市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及园林管理相关的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市政基础设施年度维修计划;监督检查市区主次道路、桥梁、城市照明、防汛排涝、园林绿化等市政基础设施养护工作;指导监管美化亮化工作;参与市政、园林绿化改建项目的审批、验收和移交工作。
负责人:白芹
地址:蚌埠市蚌山区南湖路1008号皖北国土交易中心大厦114
联系电话:0552-3121735
邮编:233000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八)公用事业管理科。负责全市公用事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供水、排水、供热、燃气、地下综合管廊及生活污水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的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节水用水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加快推进再生水回用工程建设,参与全市重大公用事业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负责人:戴红美
地址:蚌埠市蚌山区南湖路1008号皖北国土交易中心大厦114
联系电话:0552-3121735
邮编:233000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九)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党建、廉政建设目标任务、乡村振兴;负责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负责人:张治安
地址:蚌埠市蚌山区南湖路1008号皖北国土交易中心大厦106
联系电话:0552-3114398
邮编:233000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三、领导分工
(一)葛多举:党组书记、局长
领导蚌埠市城市管理局全面工作。联系电话:0552-3125118。
(二)孙伟: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政策法规科(营商环境科)、组织人事教育科、机关党委和燃气安全工作专班。联系电话:0552-3123377。
(三)牛治明: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市政园林管理科、公用事业管理科、财务装备科和市市政设施管服务中心、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中心、市路灯管理所、市城市节水用水管理中心、市城乡排水有限公司、水环境治理专班、重大项目工作专班。联系市园林管理处。联系电话:0552-3111108。
(四)李国柱: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办公室、市容环境管理科、执法指导监督科和市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市运管服指挥中心、建筑垃圾治理专班。联系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联系电话:0552-3111101。
四、联系渠道
单位办公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南湖路1008号皖北国土交易中心大厦1、2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联系电话:0552-3125190
网址:http://cgj.bengbu.gov.cn
邮编:23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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