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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办
晋中市人民防空事业,战时担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经济建设成果的重任,平时肩负防灾救灾和处置突发事件的服务保障使命,是维护国家安全稳定和保障人民安康的一只重要力量。
一、发展历程晋中市人民防空事业创始于二十世纪四十年代末,其标志是1948年7月成立的晋中地区防空领导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晋中人防事业随着国家社会主义建设和安全环境变化,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人防机构几经变更,职能多次调整,但战备建设工作始终坚持并得到长足发展。2000年9月,晋中地区撤地设市。随着晋中市、榆次区两级人民政府的成立,两级人防办相应更名。同年11月,第四次全国人防会议确定晋中市为全国人防重点城市之一。2001年8月,成立“晋中市人民防空委员会办公室”, 2002年6月,设置晋中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2009年12月调整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建制,为晋中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受晋中市人民政府和晋中军分区双重领导,平时负责组织管理全市人防战备建设,战时负责组织开展城市防空袭斗争。
二、主要职能
(一)拟定人民防空事业规划,编制人民防空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人民防空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人民防空行政执法,依法审批相关事项。
(三)负责人民防空工程规划、审批、建设、维护和质量技术管理;依法征收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对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功能进行监督和管理。
(四)开展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和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工作,组织拟定并实施城市防空袭方案及相关预案;建设战时人口疏散基地;组织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防空防灾演练。
(五)负责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和通信警报建设;组织发放防空防灾警报。
(六)负责管理人民防空平战结合工作,对已建人民防空工程设施进行开发利用和管理,依法收取人防工程使用费。
(七)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人民防空理论和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科研成果,普及人民防空知识技能。利用人民防空资源开展公共安全、防灾救灾、应急救援宣传教育,普及相关知识技能。
(八)利用人民防空资源参与抢险救灾和应急救援。
(九)管理和使用人民防空经费及人民防空国有资产,依法征缴社会负担的人民防空经费。
(十)战时配合城市防卫、要地防空作战,组织人民开展城市防空袭相关工作,消除突袭后果。
(十一)指导监督县(区、市)人民防空工作。
(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晋中军分区交办的有关事项。
公开依据:《中共晋中市委办公室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等34个政府部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市办字〔2019〕15号)
办公地址:晋中市榆次区锦纶北路3号政务中心七楼
办公时间:夏季 8:00-12:00,15:00-18:00;冬季 8:00-12:00,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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